番禺区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1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结合我区实际,对部分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我区停止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上级和本区的通告对疫情防控措施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在《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第8号)基础上,将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的管控措施时间延长至6月24日,共延长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