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罗素

西方哲学史

(9)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英]罗素《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一章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是既有趣而又重要的;——所以有趣,是因为它表现了当时有教养的希腊人的共同偏见,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成了直迄中世纪末期一直有着重要影响的许多原则的根源。我并不以为其中有很多东西对于今天的政治家是有任何实际用处,但是有许多东西可以有助于弄明白希腊化世界各个地方的党派冲突。亚里士多德对于非希腊化国家里的政府方法是不大留心的。他的确提到过埃及、巴比伦、波斯和迦太基,但是除了迦太基而外,其余都只是泛泛提到而已。他没有提到过亚历山大,对于亚历山大给全世界所造成的彻底变革他甚至于丝毫也没有察觉到。全部讨论都谈的是城邦,他完全没有预见到城邦就要成为陈迹了。希腊由于分裂为许多独立的城邦,所以就成了一个政治试验室。但是这些实验能以适用的东西却自亚里士多德的时代以后就已不存在了,下迄中世纪意大利的城市兴起为止。亚里士多德所引据的经验在许多方面都更适用于较为近代的世界,而不是适用自从他这本书写成以后的一千五百年之中所曾存在过的任何世界。
  他附带说了许多非常有趣的话,其中有些我们在谈到政治理论之前可以先说一说。他告诉我们说,幼利披底在马其顿王阿其老斯的宫廷里曾被一个名叫迪卡尼库斯的人骂他有口臭。国王为了让他息怒,就允许他鞭打迪卡尼库斯。他就这样做了。迪卡尼库斯等待过许多年以后才参与一次成了功的阴谋,把国王杀死了;但是这时幼利披底已经死了。他又告诉我们说应当在冬天吹着北风的时候受孕;又说必须小心翼翼地避免说下流的话,因为“可耻的话引人去做可耻的事”。又说除了在神殿里而外任何地方都不能容许猥亵,在神殿里则法律甚至于是允许秽言的。人们不应该结婚太早,因为如果结婚太早生下来的就会是脆弱的女孩子,妻子就会变得淫荡,而丈夫则会发育不全。结婚正当的年纪男人是三十七岁,女人是十八岁。
  我们从这里面知道了泰勒斯曾被人嘲笑过他的贫穷,他就用分期付款的办法买下来所有的榨油器,于是就能够掌握榨油器的垄断价格。他做出这件事是要表明哲学家是能够搞钱的。如果哲学家终身贫穷的话,那是因为他们有着比财富更重要得多的事要去思想。然而这一切都是顺便提到的;现在我们就来谈更严肃的问题。
  这部书开宗明义就指出国家的重要性;国家是最高的集体,以至善为目的。按照时间的次序,最先有家庭;家庭建筑在夫妻与主奴这两大关系上,这两者都是自然的。若干家庭结合成一乡;若干乡结合成一国,只须这种结合大得差不多足以自给。国家虽然在时间上后于家庭,但在性质上却优先于家庭,并且也优先于个人;因为“每一事物当其充分发展时,我们就把这称为是它的性质”,人类社会充分发展时就是国家,而全体是优先于部分的。这里所包含的概念是有机体的概念:他告诉我们说,当身体毁灭的时候,一只手就不再是一只手了。这个涵意就是,一只手是被它的目的——即拿取——所规定的,唯有当手与一个活着的身体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够完成它的目的。同样,一个人也不能够完成他的目的,除非他是国家的一部分。亚里士多德说创立国家的人乃是最伟大的恩主;因为人若没有法律就是最坏的动物,而法律之得以存在则依靠国家。国家并不仅仅是一个为了进行交换与防止罪恶的社会:“国家的目的是善良的生活。……国家就是家庭与乡结合成为一种完美自足的生活,所谓完美自足的生活就是说幸福与荣誉的生活”(1280b)。“政治社会的存在是为了高贵的行为,而不是仅仅为了单纯的共同相处”(1281a)。
  一个国是由若干家组成的,每一家都包括一个家庭,所以讨论政治就应该从家庭开始。这一讨论的主要部分是有关于奴隶制的——因为在古代,奴隶总是算做家庭的一部分的。奴隶制是有利的、是正当的,奴隶天然应该低于主人。有些人生来就注定应该服从,另有些人生来就注定应该统治。一个天生就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别人的人,生来就是一个奴隶;奴隶不应该是希腊人,而应该是其他精神低劣的下等种族(1255a与1330a)。驯服的动物当被人统治时就更好得多,那些天生下等的人被优胜者所统治的时候情形也是一样。或许有人要问,以战俘做奴隶的办法究竟是不是有道理的呢;威力,例如在战争中使人获得胜利的那种威力,好象是蕴涵着更为优越的德行的样子,但是情形却往往并不如此。可是无论如何,对于那些虽然天生来应该受统治却不肯屈服的人而发动战争,那样的战争总是正义的(1256b);而这就蕴涵着在这种情况之下把被征服者转化为奴隶就是正当的。这仿佛是足以为古往今来任何的征服者作辩护了;因为没有一个国家会承认自己天生来就应当是被统治的,所以对于自然意图的唯一证据就必须从战争的结果来推断。因此每一场战争里的胜利者就都是对的,被征服者就都是错的。这倒很能自圆其说。
  其次就是关于贸易的讨论,这一讨论深刻地影响了经院学者们的善恶论。每件事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正当的,另一种是不正当的;例如一双鞋可以用来穿,这就是它的正当的用途,或者可以用来交换,这就是它的不正当的用途。因此一个必须靠卖鞋为生的鞋匠的身分就有些下贱了。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说,零售并不是发财致富的艺术中的一个自然部分(1257a)。发财致富的自然方式是巧妙的经营房产与地产。以这种方式所能得到的财富是有限度的,但是由贸易而得到的东西则是没有限度的。贸易必须和钱打交道,但是财富并不在于获得货币。由贸易而获得的财富很正当地是要被人憎恨的,因为它是不自然的。“最可憎恨的一种,而且是最有理由被憎恨的,就是高利贷;高利贷是从钱的本身里而不是从钱的自然对象里获利的。因为钱本是为了用于交换的,而不是要靠利息来增殖的。……在一切发财致富的方式之中,高利贷是最不自然的”(1258)。
  这种教诫产生了什么结果,你不妨去看陶奈的《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一书。但是虽说他讲的历史是可信的,然而他的叙述却有一种袒护前资本主义的偏见。
  “高利贷”是指一切有利息的贷款,而不象现在那样仅仅是指以过高的利率贷款。从古希腊时代直到今天,人类——或者说至少是经济上更为发展的那一部分人类——一直是分裂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人始终不赞成利息,而债权人则始终赞成它。在大多的时候地主都是债务人,而从事商业的人则都是债权人。哲学家们的见解除了少数例外,都是吻合于自己阶级的金钱利益的。希腊哲学家都是属于占有土地的阶级或者是被这个阶级所雇用的,所以他们不赞成利息。中世纪的哲学家都是教士,而教会的财产主要的是土地,所以他们看不出有理由要修改亚里士多德的意见。他们之反对高利贷更因反犹太主义而得到加强,因为大部分流动资金都是犹太人的。僧侣们与贵族们是有争执的,并且有时候还非常之尖锐,但是他们可以联合起来反对万恶的犹太人,——犹太人曾以贷款的办法帮他们渡过了坏年成,并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自己节俭的某种报酬。
  随着宗教改革,情形便起了变化。许多热诚的新教徒都是经营企业的。对于他们来说,贷款谋利乃是最重要的事。因此首先是加尔文,后来是其他新教的神职人员,都承认利息。最后天主教会也就不得不步其后尘,因为古老的禁例已经不适于近代的世界了。哲学家们的收入现在都得自大学的资金,所以自从他们不再是教士,因而不再与土地占有相联系之后,也都一直是赞成利息的。每一个阶段都曾有过丰富的理论论据在支持着经济上对自己有利的意见。
  柏拉图的乌托邦被亚里士多德根据种种理由而加以批判。首先是非常有趣的阐述,说它把太多的统一性赋予国家,把国家弄成了一个个体。其次就是那种反对柏拉图所提议的废除家庭的论证,这是每个读者自然而然会想得到的。柏拉图认为只消把“儿子”这个头衔加给所有可能构成亲子关系的同样年纪的人,一个人对于全体人民也就获得了目前人们对他们自己真正的儿子所具有的那种感情。至于“父亲”这个头衔,也同样如此。反之,亚里士多德却说,凡是对最大多数的人所共同的东西便最不为人所关心,如果“儿子们”对于许多“父亲们”都是共同的,那么他们就会共同地受人忽视;做一个实际上的表兄弟要比做一个柏拉图意义上的“儿子”还要好得多;柏拉图的计划会使得爱情化成水的。然后就是一种奇异的论证说,既然禁绝情欲是一种德行,那么要求有一种消灭这种德行以及与此相关的罪恶的社会制度就是很可惋惜的事情了(1263b)。于是他就问道,如果妇女是公共的,那么由谁来管家呢?我从前写过一篇文章题名为“建筑与社会制度”,在这篇文章里我曾指出一切想把共产主义和废除家庭这两者结合在一起的人,也必定要提倡人数众多的、有着公共厨房、餐厅和托儿所的公社家庭。这种制度可以描叙为是一种僧院,只是不须要独身罢了。对于实现柏拉图的计划来说,这一点是具有根本意义的,并且这一点比起柏拉图所推荐的其他许多事情来,绝不是更不可能的事情。
  柏拉图的共产主义困恼了亚里士多德。他说,那会使人愤恨懒惰的人,并且会造成在同路人之间所常有的那类争端。如果每个人都关心自己的事情,那就要好得多。财产应该是私有的;但是应该以仁爱来这样教导人民,从而使得财产的使用大部分能成为公共的。仁爱与慷慨都是德行,但是没有私有制,它们便是不可能的。最后他又告诉我们说,如果柏拉图的计划是好计划,那末早就会有别人想到过这些了。①我并不同意柏拉图,但是如果有任何东西能使我同意柏拉图的话,那就是亚里士多德反对柏拉图的论据了。
  ①请参看雪梨·史密斯作品中的傻子的演说:“如果这个提议是健全的,萨克逊人会把它放过去吗?丹麦人会对于它熟视无睹吗?它会逃得过诺曼人的智慧吗?”(引文只根据我的记忆)
  在谈到奴隶制的时候,我们已经看到,亚里士多德不是一个信仰平等的人。纵使承认了奴隶与妇女的服从地位,但所有的公民在政治上究竟应该不应该平等,还仍然是个问题。他说有些人认为这是可以愿望的,根据的理由是一切革命的关键都在于财产的规定。他反对这种论证说,最大的罪行乃是由于过多而不是由于缺匮;没有一个人是因为要躲避冻馁才变成为一个暴君的。
  当一个政府的目的在于整个集体的好处时,它就是一个好政府;当它只顾及自身时,它就是一个坏政府。有三种政府是好的:即,君主制、贵族制和立宪政府(或者共和制);有三种政府是坏的:即,僭主制、寡头制和民主制。还有许多种混合的中间形式。并且还须指出,好政府和坏政府是被当权者的道德品质所规定的,而不是被宪法的形式所规定的。可是,这只有部分的真确性。贵族制就是有德的人的统治,寡头制就是富人的统治,而亚里士多德并不认为德行与财富是严格的同义语。亚里士多德按照中庸之道的学说所主张的乃是,适度的资产才最能够与德行结合在一起:“人类并不借助于外在的财货才能获得或者保持德行,反而是外在的财富要借助于德行;幸福无论是存在于快乐,还是存在于德行,还是兼存于这两者,往往总是在那些在自己的心灵上与性格上有着最高度的教养却只有适度的身外财富的人们的身上才能够找得到,而不是在那些具有多得无用的身外财货却缺少高尚品质的人们的身上找到的”(1323a与b)。因此最好的人的统治(贵族制)与最富的人的统治(寡头制)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因为最好的人往往只有适度的财富。民主制与共和制之间——除了政府的伦理差异而外——也是有区别的,因为亚里士多德所称之为“共和制”的,保留着有某种寡头制的成份在内(1293b)。但是君主制与僭主制之间的唯一区别则只是伦理的。
  他强调要以统治政党的经济地位来区别寡头制与民主制:当富人完全不考虑到穷人而统治的时候便是寡头制,当权力操在贫困者的手里而他们不顾及富人的利益时便是民主制。
  君主制比贵族制更好,贵族制比共和制更好。但是最好的一腐化就成为最坏的;因此僭主制就比寡头制更坏,寡头制就比民主制更坏。亚里士多德就以这种方式达到了一种有限度的为民主制进行辩护;因为绝大多数的实际政府都是坏的,所以在实际的政府中,民主制倒也许是最好的。
  希腊人的民主概念在许多方面要比我们的更极端得多;例如亚里士多德说,选举行政官的办法是寡头制的,而用抽签来任命行政官才是民主的。在极端的民主制里公民大会是高于法律之上的,并且独立地决定每一个问题。雅典的法庭是由抽签选出来的大量公民所组成的,而不需任何法学家来帮忙;这些人当然易于被雄辩或者党派的感情所左右。所以当他批评民主制的时候,我们必须理解他所指的乃是这种东西。
  亚里士多德对于革命的原因曾有长篇的讨论。在希腊,革命的频繁就象已往在拉丁美洲一样,所以亚里士多德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引征。革命主要的原因,则是寡头派与民主派的冲突。亚里士多德说民主制产生于一种信念,即同等自由的人们应当在一切方面都是平等的;而寡头制则产生于一种事实,即在某些方面优异的人要求得过多。两者都有一种正义,但都不是最好的一种。“因此只要两党在政府中的地位与他们所预想的观念不相符,他们就会掀起革命”(1301a)。民主的政府比寡头制更不容易有革命,因为寡头们彼此之间可以起纠纷。寡头们似乎都是些精力旺盛的家伙们。他告诉我们说,在有些城邦里寡头们宣誓说:“我要做一个人民之敌,我要竭尽全力设法来对他们加以一切的伤害”。今天的反动派可就没有这么坦白了。
  防止革命所必须的三件事情就是:政府的宣传教育,尊重法律(哪怕是在最小的事情上),以及法律上与行政上的正义,也就是说“按比例的平等并且使每一个人都享受自己的所有”(1307a,1307b,1310a)。亚里士多德似乎从未体会到过“按比例的平等”的困难。如果这就是真的正义,那末比例就必须是德行的比例。可是德行是难于衡量的,而且是一件具有党性争论的事情。所以在政治的实践上,德行总是倾向于以收入来衡量的;亚里士多德企图在贵族制与寡头制之间所做的那种区别,唯有在有着根深蒂固的世袭贵族的地方才是可能的。纵使是那样,但一旦有了一个巨大的富人阶级而又非贵族阶级的时候,也就必须让他们享有政权,以免他们酿成一场革命。但除非是在土地几乎是唯一的财富来源的地方,否则的话世袭的贵族制是决不可能长期保持他们的权力的。一切社会的不平等,从长远看来,都是收入上的不平等。拥护民主制的一部分论据就是:想要根据财富以外的任何其他优点而奠定的“按比例的正义”的任何企图都必然是要破灭的。为寡头制而辩护的人们声称收入是与德行成比例的;先知说他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正直的人讨饭;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善人获得的恰好是他自己的收入,既不太多也不太少。但是这些观点都是荒谬的。除非是绝对的平等,此外任何一种“正义”在实践上都得酬报某种与德行迥然不同的品质,因此都是应该加以谴责的。
  关于僭主制有一节是非常有趣的。一个僭主渴望财富,而一个君主则渴望荣誉。僭主的卫兵是雇佣兵,而君主的卫兵则是公民。僭主们绝大部分都是煽惑者,他们是由于允诺保护人民反对贵族而获得权力的。亚里士多德以一种讥讽的、马基雅弗利式的语调阐述了一个僭主要想保持权力时,必须做些什么事情。一个僭主必须防止任何一个有特殊才干的人脱颖而出,必要时得采用死刑与暗杀。他必须禁止公共会餐、聚会以及任何可以产生敌对感情的教育。绝不许有文艺集会或讨论。他必须防止人民彼此很好地互相了解,必须强迫人民在他的城门前过着公共的生活。他应该雇用象叙拉古女侦探那类的暗探。他必须散播纠纷并使他的臣民穷困。他应该使人民不断从事巨大的工程,如象埃及国王建造金字塔的那种做法。他也应该授权给女人和奴隶,使他们也都成为告密者。他应该制造战争,为的是使他的臣民永远有事要做,并且永远需要有一个领袖(1313a与b)。
  全书里唯有这段话是对于今天最适用的一段话,思想起来不禁令人黯然。亚里士多德结论说,对一个僭主来说,没有什么罪恶是太大的。然而,他说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保存僭主制,那就是要有节制以及伪装信仰宗教。但是他并没有决定哪一种方法可以证明是更为有效。
  有一段很长的论证用以证明对外征服并不是国家的目的,从而揭示了许多人都采取的是帝国主义者的观点。确实也有一种例外:征服“天生的奴隶”是正确的而且是正当的。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里,这就可以证明对野蛮人的战争是正当的,但对希腊人的战争则是不正当的;因为没有一个希腊人是天生的奴隶。一般说来,战争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一个城邦处于孤立的不可能进行征服的局势之下,也可以是幸福的。生存于孤立之中的国家也并不必须消极无为。神和全宇宙就都是积极活动着的,尽管他们也不可能进行对外的征服。所以一个国家所应该追求的幸福就不应该是战争,而应该是和平的活动,尽管战争有时也可以是达到幸福的必要手段。
  这就引到了一个问题:一个国家应该有多么大?他告诉我们说,大城邦永远是治理不好的,因为人数过多就不能有秩序。一个国家应该是大得足够多少可以自给,但是又不应该过大而不能实行宪政。一个国家应该小得足以使公民们能认识彼此的性格,否则选举与诉讼就不能做得公正。领土应该小得从一个山顶上就足以把它的全貌一览无余。他既然告诉我们说国家应该自足自给(1326b),但又说国家应该有进出口贸易(1327a),这就似乎不能自圆其说了。
  靠工作为生的人不应该允许有公民权。“一个公民不应该过一个匠人的或者商人的生活,因为这样一种生活是不光彩的,是与德行相违反的”。公民也不应该是农人,因为他们必须要有闲暇。公民们应该有财产,但是庄稼汉则应该是来自其他种族的奴隶(1330a)。他告诉我们说,北方的种族是精力充沛的,而南方的种族则是聪明智慧的。所以奴隶应该是南方的种族,因为如果他们要是精力充沛的话,那就不大便当了。唯有希腊人才既是精力充沛的而又是聪明智慧的;他们治理得比野蛮人好得多,如果他们团结起来,就能够统治全世界(1327b)。人们也许可以期待,在这一点上总该提到亚历山大了吧,但是一个字也没有提到。
  关于国家的大小,亚里士多德在不同的程度上也犯了许多近代自由主义者所犯的同样错误。一个国家必须能够在战争中保卫住它自己,而且甚至于还须没有很大的困难就能保卫住它自己,如果任何一种自由的文化想要能生存下去的话,而这要求一个国家究竟有多么大,那就得取决于战争的技术与工业了。在亚里士多德那时,城邦已经过时了,因为它已不能抵抗马其顿而保卫住它自己了。在我们今天,则整个的希腊包括马其顿在内,在这种意义上都是过时了的,正象最近所已经证明的那样。①今天要主张希腊或者任何其他小国完全独立,那就正象是主张一个其领域站在高处就可以一览无余的城市要完全独立,是一样地枉然无益。除非一个国家或同盟由于其自身的努力,就能强大得足以击退一切外来的征服企图,否则的话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独立。而要满足这一要求,就绝不能比美国和大英帝国加在一起更小;而且甚至于就连这,也许还会是一个太小的单元呢。
  ①本文写于一九四一年五月。(按当时希腊被纳粹德国所占领。——译者)
  《政治学》这部书就其传到我们今天的形式看来是没有完成的,它最后以讨论教育而告终结。教育当然仅仅是为着那些将要成为公民的孩子们;奴隶们也可以教以有用的技术,例如烹调之类,但这并不是教育的一部分。公民应该造就得适合于他自己所生存于其下的那种政府形式,因此就应该视该城邦是寡头制还是民主制而有所不同。然而在这一讨论里,亚里士多德假定公民们全都享有政权。孩子们应当学习对他们有用的东西,但不能庸俗化;例如不应该教给他们以任何歪曲身体形象的技术,或者是能使他们挣钱的技术。他们应该适度地从事体育锻炼,但是不能达到获得职业性的技术的地步;受训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孩子们的健康是受到了损害的,那些在幼时曾经是胜利者的人到了成人以后几乎很少再能成为胜利者的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孩子们应该学习画图,为的是能欣赏人身的美;也应该教导他们能欣赏那些表现道德观念的绘画与雕刻。他们可以学习唱歌和演奏乐器,使自己能够有品评地享受音乐,但又不足以成为技术熟练的演奏者;因为自由人除非喝醉了酒的时候,是不会奏乐或唱歌的。当然他们必须学习读书和写字,尽管这些也是有用的技术。但是教育的目的乃是“德行”,而不是有用。亚里士多德所指的“德行”,他已经在《伦理学》一书里告诉过我们了,而他在这部书里又反复地加以引征。
  亚里士多德在他“政治学”一书里的基本假设,与任何近代作家的基本假设都大大不同。依他看来,国家的目的乃是造就有文化的君子——即,把贵族精神与爱好学艺结合在一起的人。这种结合以其最高度的完美形式存在于白里克里斯时代的雅典,但不是存在于全民中而只是存在于那些生活优裕的人们中间。到白里克里斯的最后年代,它就开始解体了。没有文化的群众攻击白里克里斯的朋友们,而他们也就不得不以阴谋、暗杀、非法的专制以及其他并不很君子的方法来保卫富人的特权。苏格拉底死后,雅典民主制的顽固性削弱了;雅典仍然是古代文化的中心,但是政治权力则转移到了另外的地方。在整个古代的末期,权力和文化通常是分开来的:权力掌握在粗暴的军人手里,文化则属于软弱无力的希腊人,并且常常还是些奴隶们。这一点在罗马光辉伟大的日子里只是部分如此,但是在西赛罗以前和在马尔库斯·奥勒留以后则特别如此。到了野蛮人入侵以后,“君子们”是北方的野蛮人,而文化人则是南方的精细的教士们。这种情形多多少少一直继续到文艺复兴的时代,到了文艺复兴,俗人才又开始掌握文化。从文艺复兴以后,希腊人的由有文化的君子来执政的政治观,就逐渐地日益流行起来,到十八世纪达到了它的顶点。
  但各种不同的力量终于结束了这种局面。首先是体现于法国大革命及其余波的民主制。自从白里克里斯的时代以后,有文化的君子们就必须保卫自己的特权而反对群众;而且在这个过程之中,他们就不再成其为君子也不再有文化。第二个原因是工业文明的兴起带来了一种与传统文化大为不同的科学技术。第三个原因是群众的教育给了人们以阅读和写字的能力,但并没有给他们以文化;这就使得新型的煽动者能够进行新型的宣传,就象我们在独裁制的国家里所看到的那样。
  因此,好也罢、坏也罢,有文化的君子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英]罗素《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二章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
  亚里士多德的影响在许多不同的领域里都非常之大,但以在逻辑学方面为最大。在古代末期当柏拉图在形而上学方面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时,亚里士多德已经在逻辑方面是公认的权威了,并且在整个中世纪他都始终保持着这种地位。到了十三世纪,基督教哲学家又在形而上学的领域中也把他奉为是至高无上的。文艺复兴以后,这种至高无上的地位大部分是丧失了,但在逻辑学上他仍然保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于直到今天,所有的天主教哲学教师以及其他许多的人仍然在顽固地反对近代逻辑的种种新发现,并且以一种奇怪的坚韧性在坚持着已经是确凿无疑地象托勒密的天文学那样过了时的一种体系。这就使我们很难对亚里士多德做到历史的公平了。他今天的影响是如此之与明晰的思维背道而驰,以致我们很难想到他对所有他的前人(包括柏拉图在内)做出了多大的进步,或者说,如果他的逻辑著作曾经是继续进展着,而不是(象事实上那样)已经到了一个僵死的结局并且继之以两千多年的停滞不前的话,它仍然会显得多么地值得赞叹。在谈到亚里士多德的前人的时候,当然并没有必要提醒读者说,他们并非逐字逐句都是充满灵感的;所以我们尽可以赞美他们的才能,而不必被人认为就是赞成他们的全部学说。与此相反,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尤其是在逻辑学方面,则直到今天仍然是个战场,所以就不能以一种纯粹的历史精神来加以处理了。
  亚里士多德在逻辑学上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三段论的学说。一个三段论就是一个包括有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个部分的论证。三段论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其中每一种经院学者都给起了一个名字。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称为“Barbara”①的那一种:
  凡人都有死(大前提)。
  苏格拉底是人(小前提)。
  所以:苏格拉底有死(结论)。
  或者:凡人都有死。
  所有的希腊人都是人。
  所以:所有的希腊人都有死。
  (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区别上述的这两种形式,我们下面就可以看到这是一个错误。)
  其他的形式是:没有一条鱼是有理性的,所有的沙鱼都是鱼,所以没有一条沙鱼是有理性的。(这就叫做“Celarent”②)
  凡人都有理性,有些动物是人,所以有些动物是有理性的。(这就是叫做“Darii”③)
  ①此处的三段都是全称肯定,即AAA的形式,其所以称为 Barbara,是因为这个字的三个元音都是A.——译者
  ②此处的三段是全称否定、全称肯定与全称否定即E、A、E的形式,其所以称为Celarent,是因为这个字的三个元音是E、A、E.——译者
  ③此处的三段是全称肯定、特称肯定与特称肯定,即A、I、I的形式,其所以称为Darii,是因为这个字的三个元音是A、I、I.——译者
  没有一个希腊人是黑色的,有些人是希腊人,所以有些人不是黑色的。(这就叫做“Ferio”①)
  ①此处的三段是全称否定、特称肯定与特称否定,即E、I、O的形式,其所以称为Ferio,是因为这个字的三个元音是E、I、O.——译者
  这四种就构成“第一格”;亚里士多德又增加了第二格和第三格,经院学者又增加上了第四格。已经证明了后三格可以用各种办法都归结为第一格。
  从一个单一的前提里可以做出几种推论来。从“有些人有死”,我们可以推论说“有些有死的是人”。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这也可以从“凡人都有死”里面推论出来。从:“没有一个神有死”,我们可以推论说“没有一个有死的是神”,但是从“有些人不是希腊人”并不能得出来“有些希腊人不是人”。
  除上述的这些推论而外,亚里士多德和他的后继者们又认为,一切演绎的推论如果加以严格地叙述便都是三段论式的。把所有各种有效的三段论都摆出来,并且把提出来的任何论证都化为三段论的形式,这样就应该可能避免一切的谬误了。
  这一体系乃是形式逻辑的开端,并且就此而论则它既是重要的而又是值得赞美的。但是作为形式逻辑的结局而不是作为形式逻辑的开端来考虑,它就要受到三种批评了:
  (1)这一体系本身之内的形式的缺点。
  (2)比起演绎论证的其他形式来,对于三段论式估价过高。
  (3)对于演绎法之作为一种论证的形式估价过高。
  关于这三种批评的每一种,我们都必须说几句话。
  (1)形式的缺点 让我们从下列的两个陈述开始:“苏格拉底是人”和“所有的希腊人都是人”。我们有必要在这两者之间做出严格的区别来,这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所不曾做到的。“所有的希腊人都是人”这一陈述通常被理解为蕴涵着:有希腊人存在;若没有这一蕴涵则某些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式就要无效了。例如:
  “所有的希腊人都是人,所有的希腊人都是白色的,所以有些人是白色的”。如果有希腊人存在,而不是不存在;则这个三段论便是有效的。但假如我要说:
  “所有的金山都是山,所有的金山都是金的,所以有些山是金的”,我的结论就会是错误的了,尽管在某种意义上我的前提可以说都是真的。所以如果我们要说得明白 我们就必须把“所有的希腊人都是人”这一陈述分为两个,一个是说“有希腊人存在”,另一个是说“如果有任何东西是一个希腊人,那么它就是一个人”。后一陈述纯粹是假设的,它并不蕴涵着有希腊人的存在。
  这样,“所有的希腊人都是人”这一陈述就比“苏格拉底是人”这一陈述,在形式上更为复杂得多。“苏格拉底是人”以“苏格拉底”作为它的主词,但是“所有的希腊人是人”并不以“所有的希腊人”作为它的主词;因为无论是在“有希腊人存在”这一陈述里,还是在“如果有任何东西是一个希腊人,那么它就是一个人”这一陈述里,都并没有任何有关“所有的希腊人”的东西。
  这种纯形式的错误,是形而上学与认识论中许多错误的一个根源。让我们考察一下,我们关于下列两个命题的知识的情形:“苏格拉底有死”和“凡人都有死”。为了要知道“苏格拉底有死”的真实性,我们大多数人都满足于依靠见证;但是如果见证是可靠的,则它就必然要把我们引回到某一个认得苏格拉底、并亲眼看到他死亡的人那儿去。这个被人目睹的事实——苏格拉底的尸体——再加上这就叫作“苏格拉底”的那种知识,便足以向我们保证苏格拉底的死。但是当谈到“所有的人都有死”的时候,情形就不同了。我们有关这类普遍命题的知识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有时候它们仅仅是文辞上的:“所有的希腊人都是人”之为我们所知,乃是因为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称为“一个希腊人”,除非那个东西是一个人。这类的普遍陈述可以从字典里得到肯定;但它们除了告诉我们怎样用字而外,并没有告诉我们有关世界的任何东西。但是“所有的人都有死”却并不属于这一类;一个不死的人在逻辑上并没有任何自相矛盾之处。我们根据归纳法而相信这个命题,是因为并没有可靠的证据说一个人能活到(比如说)150岁以上;但是这只能使这个命题成为或然的,而并不能成为确切无疑的。只要当有活人存在的时候,它就不可能是确切无疑的。
  形而上学的错误出自于假设“所有的人”是“所有的人都有死”的主词,与“苏格拉底”是“苏格拉底有死”的主词,这两者有着同一的意义。它使人可能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人”所指的与“苏格拉底”所指的是同一类的一种整体。这就使得亚里士多德说,种类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实质。亚里士多德很谨慎地在限定这一陈述,但是他的弟子们,尤其是蒲尔斐利,却表现得没有这么细心。
  由于这一错误亚里士多德便陷入了另一种错误,他以为一个谓语的谓语可以成为原来主词的谓语。假设我说“苏格拉底是希腊人,所有的希腊人都是人”;亚里士多德便以为“人”是“希腊人”的谓语,而“希腊人”又是“苏格拉底”的谓语,于是显然可见“人”就是“苏格拉底”的谓语。但事实上,“人”并不是“希腊人”的谓语。名字与谓语之间的区别,或者用形而上学的语言来说也就是个体与共相之间的区别,就这样被他抹煞了,这给哲学带来了多灾多难的后果。所造成的混乱之一就是,设想只具有一个成员的类也就等于那一个成员。这就使人对于一这个数目不可能有一种正确的理论,并且造成了无穷无尽的有关于“一”的坏形而上学。
  (2)对于三段论式估价过高 三段论式仅仅是演绎论证中的一种。数学完全是演绎的,但在数学里面三段论几乎从来也不曾出现过。当然我们有可能把数学论证重行写成三段论的形式,但是那就会成为非常矫揉造作的了,而且也并不会使之更能令人信服。以算学为例:假设我买了价值四元六角三分钱的东西,付出了一张五元的钞票,那么应该找给我多少钱呢?把这样一个简单的数字写成三段论的形式便会是荒谬绝伦的了,而且还会掩蔽了这一论证的真实性质。此外,在逻辑里面也有非三段论式的推论,例如:“马是一种动物,所以马的头是一种动物的头”。事实上,有效的三段论仅只是有效的演绎法的一部分,它对于其他的部分并没有逻辑的优先权。想赋予演绎法中的三段论以首要地位的这种企图,就在有关数学推理的性质这个问题上把哲学家们引入了歧途。康德看出了数学并不是三段论式的,便推论说数学使用了超逻辑的原则;然而他却认为超逻辑的原则和逻辑的原则是同样确实可靠的。康德也象他的前人一样,由于尊崇亚里士多德而被引入了歧途,尽管是在另一条不同的道路上。
  (3)对于演绎法估计过高 对于作为知识来源的演绎法,希腊人一般说来要比近代哲学家赋给了它以更大的重要性。在这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要比柏拉图错误得更少一些;他一再承认归纳法的重要性,并且他也相当注意这个问题:我们是怎样知道演绎法所必须据之以出发的最初前提的?可是他也和其他的希腊人一样,在他的认识论里给予了演绎法以不适当的重要地位。我们可以同意(比如说)史密斯先生是有死的,并且我们可以很粗疏地说,我们之知道这一点乃是因为我们知道所有的人都有死。但是我们实际所知道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死”;我们所知道的倒不如说是象“所有生于一百五十年之前的人都有死,并且几乎所有生于一百年之前的人也都有死”这样的东西。这就是我们认为史密斯先生也要死的理由。但是这种论证乃是归纳法,而不是演绎法。归纳法不象演绎法那样确切可信,它只提供了或然性而没有确切性;但是另一方面它却给了我们以演绎法所不能给我们的新知识。除了逻辑与纯粹数学而外,一切重要的推论全都是归纳的而非演绎的;仅有的例外便是法律和神学,这两者的最初原则都得自于一种不许疑问的条文,即法典或者圣书。
  除了探讨三段论式的《分析前篇》而外,亚里士多德另有一些著作在哲学史上也有相当的重要性。其中之一就是《范畴篇》那个短篇著作。新柏拉图主义者蒲尔斐利给这部书写过一篇注释,这篇注释对于中世纪的哲学有很显著的影响;但是目前还是让我们撇开蒲尔斐利而只限于谈亚里士多德。
  “范畴”这个字——无论是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里,还是在康德与黑格尔的著作里——其确切涵意究竟指的是什么,我必须坦白承认我始终都不能理解。我自己并不相信在哲学里面“范畴”这一名词是有用的,可以表示任何明确的观念。亚里士多德认为有十种范畴:即,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对于“范畴”这一名词所提到的唯一定义就是:“每一个不是复合的用语”——接着就是上述的一串名单。这似乎是指凡是其意义并不是由别的字的意义所结合而成的每一个字,都代表着一种实体或一种数量等等。但是并没有提到编排这十种范畴的名单所根据的是一种什么原则。
  “实体”首先就是既不能用以叙说主词而且也不出现于主词的东西。当一个事物尽管不是主词的一部分,但没有主词就不能存在时,我们就说它是“出现于主词”。这里所举的例子是出现于人心之中的一些文法知识,以及可以出现于物体的某一种白色。实体,在上述的主要意义上,便是一个个体的物或人或动物。但是在次要的意义上,则一个种或一个类——例如“人”或者“动物”——也可以叫作一个实体。这种次要的意义似乎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到了后代作家们的手里,更为许多坏的形而上学大开方便之门。
  《分析后篇》大体上是探讨一个曾使得每一种演绎的理论都感到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最初的前提是怎样得到的?既然演绎法必须从某个地点出发,我们就必须从某种未经证明的东西而开始,而这种东西又必须是以证明以外的其他方式而为我们所知的。我不准备详细阐述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因为它有赖于本质这个概念。他说,一个定义就是对于一件事物的本质性质的陈述。本质这一概念是自从亚里士多德以后直迄近代的各家哲学里的一个核心部分。但是我的意见则认为它是一种糊涂不堪的概念,然而它的历史重要性却需要我们对它谈几句话。
  一件事物的“本质”看来就是指“它的那样一些性质,这些性质一经变化就不能不丧失事物自身的同一性”。苏格拉底可以有时候愉悦,有时候悲哀;有时候健康,有时候生病。既然他可以变化这些性质而又不失其为苏格拉底,所以这些就不属于他的本质。但是苏格拉底是人则应该认为是苏格拉底的本质的东西,尽管一个信仰灵魂轮回的毕达哥拉斯派不会承认这一点。事实上,“本质”的问题乃是一个如何用字的问题。我们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于多少有所不同的事件使用了同一的名字,我们把它们认为是一个单一的“事物”或“人”的许多不同的表现。然而事实上,这只是口头上的方便。因而苏格拉底的“本质”就是由这样一些性质所组成的,缺乏了这些性质我们就不会使用“苏格拉底”这个名字。这个问题纯粹是个语言学的问题:一个字可以有本质,但是一件事物则不能有本质。
  “实体”的概念也象“本质”的概念一样,是把纯属语言学上方便的东西转移到形而上学上面来了。我们在描述世界的时候发现把某一些事情描写为“苏格拉底”一生中的事件,把某一些其他的事情描写为“史密斯先生”一生中的事件,是很方便的事。这就使我们想到“苏格拉底”或者“史密斯先生”是指某种经历了若干年代而持久不变的东西,并且在某种方式下要比对他所发生的那些事件更为“坚固”、更为“真实”。如果苏格拉底有病,我们就想苏格拉底在别的时候是健康的,所以苏格拉底的存在与他的疾病无关;可是另一方面,疾病也必需某个人有病。但是虽然苏格拉底并不必须有病,然而却必须有着某种东西出现于他,假如他要被人认为是存在的话。所以他实际上并不比对他所发生的那些事情更为“坚固”。
  “实体”若是认真加以考虑的话,实在是个不可能避免种种困难的概念。实体被认为是某些性质的主体,而且又是某种与它自身的一切性质都迥然不同的东西。但是当我们抽掉了这些性质而试图想象实体本身的时候,我们就发现剩下来的便什么也没有了。再用另一种方式来说明这个问题:区别一种实体与另一种实体的是什么呢?那并不是性质的不同,因为按照关于实体的那种逻辑来说,性质的不同要先假定有关的两种实体之间有着数目的差异。所以两种实体必须刚好是二,而其本身又不能以任何方式加以区别。那么,我们究竟怎样才能发现它们是二呢?
  事实上,“实体”仅仅是把事件聚集成堆的一种方便的方式而已。我们关于史密斯先生能知道什么呢?当我们看他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一套颜色;当我们听他说话的时候,我们就听到一串声音。我们相信他也象我们一样地有思想和感情。但是离开了这些事件而外,史密斯先生又是什么呢?那只是纯粹想象中的一个钩子罢了,各个事件就都被想象为是挂在那上面的。但事实上它们并不需要有一个钩子,就象大地并不需要驮在一个大象的背上一样。用地理区域做一个类比的话,任何人都能看出象(比如说)“法兰西”这样一个字仅不过是语言学上的方便,在它的各个部分之外与之上并没有另一个东西是叫做“法兰西”的。“史密斯先生”也是如此;它是一堆事件的一个集合名字。如果我们把它当作是任何更多的东西,那么它就是指某种完全不可知的东西了,因此对于表现我们所知道的东西来说就并不是必需的。
  “实体”一言以蔽之,就是由于把由主词和谓语所构成的语句结构转用到世界结构上面来,而形成的一种形而上学的错误。
  我的结论是:我们在这一章里所探讨过的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乃是完全错误的,只有三段论式的形式理论是例外,而那又是无关重要的。今天任何一个想学逻辑的人,假如要去念亚里士多德或者是他的哪一个弟子的话,那就简直是在浪费时间了。可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著作还是表现了伟大的能力的,并且是会对人类有用的,假如这些著作能在一个知识创造力仍然旺盛的时代里出世的话。然而不幸的是,它们正是在希腊思想创造期的结束时才出世的,因而便被人当作是权威而接受了下来。等到逻辑的创造性复兴起来的时候,两千年的统治地位已经使得亚里士多德很难于推翻了。实际上在全部的近代史上,科学、逻辑与哲学每进一步都是冒着亚里士多德弟子们的反对而争取来的。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英]罗素《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三章 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
  在这一章里我准备考察亚里士多德的两部书,一部书叫作《物理学》,另一部书叫作《论天》。这两部书是密切联系着的;第二部书的论证就是从第一部书所留下来的论点开始的。两部书都极其有影响,并且一直统治着科学直到伽利略的时代为止。象“第五种本质”、“月球以下”这些名词,就都是从这两部书所表达的理论里得来的。因此哲学史家就必须研究这两部书,尽管事实上以近代科学的眼光看来,其中几乎没有一句话是可以接受的。
  要理解亚里士多德的——正如要理解大多数希腊人的——物理学观点,就必须了解他们在想象方面的背景。每一个哲学家除了他向世界所提出的正式体系而外,还有着另一种更简单得多的、可能为他自己所完全不曾察觉到的体系。纵使他察觉到它,或许他认识到这是行不通的;所以他就把它隐藏起来而提出某种更为诡辩的东西,他相信那种东西,因为那种东西有似于他的未曾加工的体系,他也要求别人接受那种东西,因为他相信他已经把它弄得不可能再加以反驳了。这种诡辩是靠着对反驳的反驳而达到的,但是单凭这一点却是永远也得不出正面的结果来的:那最多只表明一种理论可能是真的,但却非必定是真的。正面的结果(无论一个哲学家所意识到的是何等地微少)都是从他想象之中预先就有的观念里面,或者是如桑塔雅那所称之为“动物的信仰”里面得来的。
  关于物理学,亚里士多德在想象方面的背景与一个近代学者在想象方面的背景是大不相同的。今天一个小孩子一开始就学力学,力学这个名字的本身就提示着机械。①他已经习惯于汽车和飞机了;甚至在他下意识想象的最深处,他也决不会想到一辆汽车里会包含有一种马,或者一架飞机的飞行乃是因为它的两翼是一只具有神奇力量的飞鸟的两翼。动物,在我们对于世界的想象图画里,已经丧失了它们的重要性;人在这个世界里,已经比较能独立地作为是一个大体上无生命而且大致能够驯服的物质环境的主人了。
  ①力学mechanics,机械machine.——译者
  对于企图对运动作出科学解说的希腊人来说,除了少数象德谟克里特和阿几米德那样的天才情况而外,纯粹的力学观点几乎从来也不曾得到过暗示。看来只有两套现象才是重要的,即动物的运动与天体的运动。在近代科学家看来,动物的身体是一架非常精致的、具有异常复杂的物理-化学结构的机械;每一项科学的新发见都包含着动物与机械之间的表面鸿沟的缩小。但在希腊人看来,则把显然是无生命的运动同化在动物的运动里面,却似乎更为自然。今天一个小孩子仍然在用自身能不能运动的这一事实,来区别活的动物与其他的东西;在许多的希腊人看来,特别是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一特点本身就提示了物理学的普遍理论的基础。
  但是天体又是怎样的呢?天体与动物的不同就在于它们运动的规则性,但这可能仅仅是由于它们优异的完美性所致。每一个希腊哲学家无论成年以后是怎样想法,但都是从小就被教导要把日月看作是神的;阿那克萨哥拉曾被人控诉为不敬神,就因为他教导说日和月并不是活的。当一个哲学家不再把天体的本身看作是神明的时候,他就会把天体想成是由一位具有希腊人的爱好秩序与几何的简捷性的神明意志在推动着;这也是十分自然的。于是一切运动的最后根源便是“意志”:在地上的便是人类与动物的随心所欲的意志,在天上的则是至高无上的设计者之永恒不变的意志。
  我并不提示说,这一点就可以适用于亚里士多德所谈到的每一个细节。我所要提示的是,这一点提供了亚里士多德在想象方面的背景,并且代表着(当他着手研究时)他会希望是真实的那种东西。
  谈过了这些引言之后,就让我们来考察亚里士多德确实说过些什么。
  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里,物理学(physics)这个字乃是关于希腊人所称为“phusis”(或者“physis”)的科学;这个字被人译为“自然”,但是并不恰好等于我们所赋给“自然”这个字的意义。我们仍旧在说“自然科学”与“自然史”,但是“自然”其本身,尽管它是一个很含糊的字,却很少正好意味着“phusis”的意义。“phusis”是与生长有关的;我们可以说一个橡子的“自然”(“性质”)就是要长成为一棵橡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是以亚里士多德的意义在使用这个字的。亚里士多德说,一件事物的“自然”(“性质”)就是它的目的,它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存在的。因而这个字具有着一种目的论的涵义。有些事物是自然存在的,有些事物则是由于别的原因而存在的。动物、植物和单纯的物体(原素)是自然存在的;它们具有一种内在的运动原则。(被译作“运动”的这个字,有着比“移动”更为广泛的意义;除了移动而外,它还包括着性质的变化或大小的变化。)自然是运动或者静止的根源。如果事物具有这种的内在原则,它们便“具有自然(性质)”。“按照自然”这句成语,就适用于这些事物及其本质的属性。(正是由于这种观点,所以“不自然”就用以表示谴责。)自然存在于形式之中而不是存在于质料之中;凡是潜存的血肉就都还不曾获得它自己的自然(性质),唯有当一件事物达到充分发展的时候,它才更加是它自己。整个的这一观点似乎是由生物学所启发的:橡子就是一颗“潜存”的橡树。
  自然是属于为了某种东西的缘故而起作用的那类原因的。这就引到了一场关于自然并没有目的而只是由于必然而行动着的那种观点的讨论;与此相关,亚里士多德还讨论了为恩培多克勒所教导过的那种形式的适者生存的学说。他说这不可能是对的,因为事物是以固定的方式而发生的,并且当一个系列完成的时候,则此前的一切步骤就都是为了这个目的的。凡是“由于连续不断的运动,从一个内在的原则发源而达到某种完成”(199b)的东西都是“自然的”。
  整个这一“自然”观,尽管它似乎是很值得称道地能适用于解释动物与植物的生长,但在历史上却成了科学进步的最大障碍,并且成了伦理学上许多坏东西的根源。就这后一方面而论,它至今仍然是有害的。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说,运动就是潜存着的东西正在实现。这一观点除了有许多缺点而外,并且也与移动的相对性不相容。当A相对于B而运动的时候,B也就相对于A而运动;要说这两者之中有一个是运动的而另一个是静止的,这乃是毫无意义的话。当一条狗抓到一块骨头的时候,常识上似乎以为狗是在运动而骨头则是静止的(直到骨头被抓住时为止),并且以为运动有一个目的,即要实现狗的“自然”(“性质”)。但实际的情形却是,这种观点并不能应用于死的物质;并且对于科学的物理学的要求来说,“目的”这一概念是完全没有用处的,任何一种运动在严格的科学意义上,都只能是作为相对的来加以处理。
  亚里士多德反对留基波和德谟克里特所主张的真空。随后他就过渡到一场颇为奇特的关于时间的讨论。他说可能有人说时间是并不存在的,因为时间是由过去和未来所组成的,但是过去已经不复存在而未来又尚未存在。然而,他反对这种观点。他说时间是可以计数的运动。(我们不清楚,他为什么要把计数看成是根本性的)。他继续说我们很可以问道,既然除非是有一个人在计数,否则任何事物便不可能计数,而时间又包含着计数;那末时间若不具有灵魂究竟能不能存在呢?看来亚里士多德似乎把时间想成是许多的时日或岁月。他又说有些事物就其并不存在于时间之内的意义而言,则它们是永恒的;他所想到的大概也是数目之类的东西。
  运动一直是存在着的,并且将永远存在;因为没有运动就不能有时间,并且除了柏拉图而外,所有的人都同意时间不是被创造的。在这一点上,亚里士多德的基督教后学们却不得不和亚里士多德的意见分道扬镳了,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说宇宙是有一个开始的。
  《物理学》一书以关于不动的推动者的一段论证而告结束,这一点我们在谈到《形而上学》时已经考察过了。有一个不动的推动者在直接造成着圆运动。圆运动是原始的一种运动,并且是唯一能够继续无限的一种运动。第一推动者既没有部分也没有大小,并且存在于世界的周围。
  达到了这个结论之后,我们再来看天体。
  《论天》这篇著作里提出了一种简单愉快的理论。在月亮以下的东西都是有生有灭的;自月亮而上的一切东西,便都是不生不灭的了。大地是球形的,位于宇宙的中心。在月亮以下的领域里,一切东西都是由土、水、气、火四种元素构成的;但是另有一个第五种的元素是构成天体的。地上元素的自然运动是直线运动,但第五种元素的自然运动则是圆运动。各层天都是完美的球形,而且越到上层的区域就越比下层的区域来得神圣。恒星和行星不是由火构成的,而是由第五种元素构成的;它们的运动乃是由于它们所附着的那些层天球在运动的缘故。(这一切都以诗的形式表现在但丁的《天堂篇》里。)
  地上的四种元素并不是永恒的,而是彼此互相产生出来的——火就其自然运动乃是向上的这种意义而言,便是绝对的轻;土则是绝对的重,气是相对的轻,而水则是相对的重。
  这种理论给后代准备下了许多的困难。被人认为是可以毁灭的彗星就必须划归到月亮以下的区域里面去了,但是到了十七世纪人们却发见彗星的轨道是围绕着太阳的,并且很少能象月亮距离得这么近。既然地上物体的自然运动是直线的,所以人们就认为沿水平方向发射出去的抛射体在一定时间之内是沿着水平方向而运动的,然后就突然开始垂直向下降落。伽利略发见抛射体是沿着抛物线而运动的,这一发见吓坏了他的亚里士多德派的同事们。哥白尼、开普勒和伽利略在奠定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而是每天自转一次、每年绕太阳旋转一周的这一观点时,就不得不既要向圣经作战,也同样要向亚里士多德作战了。
  我们再来看一个更带普遍性的问题: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与本来系由伽利略所提出的牛顿“运动第一定律”是不相符的。牛顿的运动第一定律说,每个物体如果已经是在运动着的话,则当其自身不受外力作用时就将沿直线作等速运动。因此就需要有外部的原因,——并不是用以说明运动而是用以说明运动的变化,无论是速度的变化、还是方向的变化。亚里士多德所认为对于天体乃是“自然的”那种圆运动,其实包含着运动方向的不断变化,因此按照牛顿的引力定律,就需要有一种朝向圆心而作用着的力。
  最后:天体永恒不毁的这一观点也不得不被人放弃了。太阳和星辰有着悠久的生命,但却不是永远生存的。它们是从星云里生出来的,并且最后不是爆炸就是要冷却而死亡。在可见的世界里,并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免于变化和毁灭的;亚里士多德式的与此相反的信仰,尽管为中世纪的基督徒所接受,其实乃是异教徒崇拜日月星辰的一种产物。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英]罗素《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四章 希腊早期的数学与天文学
  我在本章里要讨论的是数学,并不是由于数学本身的缘故,而是因为它与希腊哲学有关系——有着一种(尤其是在柏拉图的思想里)非常密切的关系。希腊人的卓越性表现在数学和天文学方面的,要比在任何别的东西上面更为明显。希腊人在艺术、文学和哲学方面的成就,其是好是坏可以依据个人的口味来评判;但是他们在几何学上的成就却是无可疑问的。他们从埃及得到了一些东西,从巴比伦那里得到的则很少;而且他们从这些来源所获得的东西,在数学方面主要地是粗糙的经验,在天文学方面则是为期非常悠久的观察记录。数学的证明方法,则几乎是完全起源于希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