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2)

  “可以把地租看成土地所有者租给租地农场主使用的那些自然力的产物。这种产物的多少,取决于那些自然力的大小,换句话说,取决于土地的自然肥力或人工肥力的大小。地租是扣除或补偿一切可以看作人工产物的东西之後所留下的自然的产物。”(斯密,第2卷第377-378页)
  “这样一来,被看成是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价格的地租,自然是一种垄断价格。它完全不是同土地所有者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费用成比例,也不是同土地所有者为了不亏损而必须取得的数额成比例,而是同租地农场主在不亏损的情况下所能提供的成数额比例。”(斯密,第1卷第302页)
  “在这三大阶级中,土地所有者是这样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花劳力也不用劳心,而是所谓自然而然地落到他们手中的,并且用不着进行任何谋算和计画。”(斯密,第2卷第161页)
  我们已经听到,地租的数量取决于土地的肥力。
  决定地租数量的另一个因素是土地的位置。
  “不管土地的产品怎样,地租随着土地的肥力而变动:不管土地的肥力怎样,地租随着土地的位置而变动。”(斯密,第1卷第306页)
  “如果土地、矿山和渔场的自然资源富饶程度相等,它们的产量就取决于用来耕种或开发的资本数额以及〔III〕使用这种资本的本领的大小。如果资本数额和使用资本的本领都相等,他们的产量就同土地、矿山或渔场的富饶程度成比例”(斯密,第2卷第210页)
  斯密的这些论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生产费用和资本额相等的条件下把地租归结为土地肥力的大小。这清楚地证明了国民经济学把土地肥力变成土地所有者的属性这种概念的颠倒。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地租,看它再现实的关系中是如何形成的。
  地租是通过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确定的。在国民经济学中,我们到处可以看到,各种利益的敌对性的对立、斗争、战争被认为是社会组织的基础。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当决定租约条件时,土地所有者设法使租地农场主所得的数额,仅够补偿他用于置备种子,支付工资、购买、维持耕畜和其它生产工具的资本,并使他取得当地农场的普通利润。显然,这个数额是租地农场主在不亏本的条件下所愿意接受的最低数额,而土地所有者决不会多留给他。产品或产品价格超过这一部分的余额,不论它有多大,土地所有者都力图把它做为地租攫为己有。这种地租就是租地农场主在土地现状下所能支付的最高额。〔IV〕这个余额始终可以看做自然地租,即大多数土地在出租时自然而然地应该得到的地租。”(斯密,第1卷第299-300页)
  萨伊说:“土地所有者对租地农场主实行某种垄断。对他们的商品即土地的需求可能不断增长:但他们的商品数量只能扩展到某一点…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之间所达成的交易,总是对前者尽可能有利…除了天然的好处以外,他还从自己的地位,较大的财产、信誉、声望中得到好处;但是,仅仅前一种好处就足以使他能够独享它的土地的一切有利条件。运河获到路的修建,当地人口和福利的增长,都会提高地租…诚然,租地农场主本人也可能自己花钱来改良土壤:但是他只能在租期内从这笔投资中得到好处:租期一满,全部利益就转归土地所有者了:从这时起,土地所有者虽然没有预付分文,却取得利息,因为地租相应地增加了。”(萨伊,第2卷,〔142〕-143页)
  “因此被看成是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价格的地租,自然是租地农场主在土地现状下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斯密,第1卷第299页)
  “因此,土地地面的地租大都占总产品的三分之一,并且这个数额大都是固定的,不受收成的意外变动的影响”(斯密,第1卷第299页)“低于总产品的四分之一的地租是很少的。”(同上,第2卷第378页)
  并非从一切商品上都能取得地租。例如,在许多地区,对石头就不支付地租。
  “通常只有这样一部分土地产品才能送往市场出卖,即这种产品的普通价格足够补偿把他们运往市场的资本,并能提供这笔资本的普通利润。如果普通价格超过足够价格,它的余额自然会归入地租。如果普通价格恰好是这个足够价格,商品虽然能完全进入市场,但是不能给土地所有者提供地租。价格是否超过这个足够价格,这取决于需求。”(斯密,第一卷第302-303页)
  “地租是以与工资、资本利润不同的方式加入商品价格的构成。工资和利润的高低是商品价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是这一价格的结果。”(斯密,第1卷第303-〔304〕页)
  食物是始终提供地租的产品之一。
  “因为像其它一切动物一样,人的繁殖自然同其生存资料相适应,所以对食物总是有或大或小的需求。食物总是能够购买或多或少的〔VI〕劳动量,并且总是有人愿意为获得食物去做某种事情。诚然,由于有时要支付高工资,食物所能够买的劳动量,并不总是同食物被分配得最经济时所能维持的劳动量相等。但是,食物总是能够购买到它按造当地普通生活标准所能维持的那个数量的劳动。土地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生产出较大量的食物,也就是说,除了维持使食物进入市场所必须的全部劳动外还有剩余。这个余额又始终超过那个足够补偿推动这种劳动的资本并提供利润的数量。所以这里始终有一些余额用来向土地所有者支付地租。”(斯密,第1卷第305-306页)“不仅食物是地租的原始源泉,而且,如果後来其它任何土地产品也提供地租,那末它的价值中的这个剩余部份,也是土地的耕种和改良使生产食物的劳动生产力提高的结果。”(斯密,第1卷第342页)
  “除了食物之外,衣服和住宅(连同取暖设备)就是人类的两大需要。这些东西大都可以带来地租,但并非必定如此。”(同上,第1卷第〔337〕-338页)〔VI〕
  〔VIII〕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土地所有者如何搾取社会的一切利益。
  (1)地租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加。(斯密,第1卷第335页)
  (2)我们已经从萨伊那里听到,地租如何随着铁路等等的修建,随着交通工具的改善,增多和日益安全而增加。
  (3)“社会状况的任何改善都有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地租、扩大土地所有者的实际财富即扩大土地所有者购买他人劳动或劳动产品的权力的趋势…在土地改良和耕作上的进步可以直接造成这种结果。土地所有者在产品中得到的那个份额,必然随着这个产品数量的增加而增加…这种原产品实际价格例如家畜价格的提高,也可以直接地并以更大的比例提高地租。随着产品的实际价值的增长,不仅土地所有者所得份额的实际价值,从而支配他人劳动的实际权力增长了,而且土地所有者得到的份额在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也增长了。这种产品的实际价格提高以後,生产它所需的劳动并不比以前多。这样,产品中一个比过去小的份额,就足够补偿所使用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因此,现在留归土地所有者的那一部分产品同总产品比较起来,将比过去大得多。”(斯密,第2卷第157-159页)
  〔IX〕对原料的需求的〔增长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原料价值的提高,可能部份地是人口及其需要增长的结果.但是,每一项新的发明,工业对于过去从未利用或很少利用的原料的每一次新的采用,都提高地租。例如,随着铁路、轮船等等的出现,煤矿的地租大大增长了。
  除了土地所有者从工业、各种发现和劳动取得的这种利益以外,我们现在再看一看另一种利益。
  (4)“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各种方法既能直接降低工业品的实际价格,也能间接提高实际地租。土地所有者用超过他人消费的这部分原料或这部分原料的价格来交换工业品。凡是降低工业品实际价格的措施,都能提高农产品的实际价格。这时,同量原料相当于较多的工业品,而土地所有者就能得到较多的享乐品、装饰品和奢侈品。”(斯密,第2卷第159页)
  但是,斯密从土地所有者搾取社会一切利益这一事实得出〔X〕结论说(第2卷第161页),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始终同社会利益一致,这就荒谬了。根据国民经济学,在私有制占统治的条件下,个人从社会得到的利益同社会从个人得到的利益成反比,正像高利贷者靠浪费者得到的利益决不同浪费者的利益一致一样。
  如果我们现在只顺便提一下土地所有者针对外国地产的垄断欲:例如,谷物法就来源于这种垄断欲。同样,我们在这里不谈中世纪的农奴制、殖民地的奴隶制、英国农民、短工的贫困。让我们遵从国民经济学本身的原理吧。
  (1)按照国民经济学的原理,土地所有者从社会的繁荣得到利益;它从人口、工业生产的增长,从社会需要的增长,一句话,从社会财富的增长得到利益,正如我们上面所考察的,这种增长与贫困和奴役的增长是一致的。房租上涨和贫困增长之间的关系,就是土地所有者从社会得到利益的一个例子,因为随着房租的上涨,地租,即房基地的租金也增长。
  (2)根据国民经济学家们本身的看法,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租地农场主即社会的相当大一部分人的利益是敌对的。
  〔XI〕(3)因为租地农场主支付的工资越少,土地所有者能够向租地农场主索取的地租就越高,又因为土地所有者向租地农场主索取的地租越高,租地农场主就把工资压得越低,所以,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雇农的利益是敌对的,正如工厂主的利益同他的工人的利益是敌对的一样。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也要求把工资压到最低限度。
  (4)因为工业产品价格的实际降低可以提高地租,所有,土地所有者从工业工人工资的降低、资本家之间的竞争、生产过剩以及工业发展所造成的一切灾难直接得到利益。
  (5)由此看来,如果说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社会的利益完全不一致,并且同租地农场主、雇农、工业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相敌对,那末,从另一方面来看,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由于竞争的缘故,也决不会同另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一致。我们现在就来考察一下这种竞争。
  大地产和小地产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是与大资本和小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样的。但是,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必然引起大地产的积累和大地产对小地产的吞并。
  〔XII〕(1)工人和劳动工具的相对数量,在任何地方也不像在地产中那样随着基金的增大而减少的那麽多。同样,全面利用的可能性,生产费用的节约和巧妙的分工,在任何地方也不象在地产中那样随着基金的增大而提高的那麽多。不管地块多麽小,耕种这块土地所必要的劳动工具如犁、锯等等的数量到一定限度便不能再减,而地产的面积则可以大大缩小,不受此限。
  (2)大地产把租地农场主用于改良土地的那笔资本的利息供自己积累。小地产则不得不把自己的资本投入这方面。因而,对它来说,这全部利润便化为乌有。
  (3)每一像社会改良都对大地产有利而对小地产有害,因为这种改良总是要求小地产付出越来越多的现款。
  (4)还要考察一下关于这种竞争的两个重要规律:
  (a)生产人们食物的耕地的地租,决定其它大部分耕地的地租。(斯密,第1卷第331页)
  归根结底只有大地产才能生产家畜之类的食物。因此,大地产决定其它土地的地租,并能把它降低到最低限度。
  在这种情况下,自耕的小土地所有者和大土地所有者的关系,正像拥有自己的工具的手工业和工厂主的关系一样。小地产简直成了劳动工具。〔XVI〕对小土地所有者说来,地租完全消失了,留给他的至多只是他的资本的利息和他的工资:因为通过竞争,地租可能降低到刚好相当于并非土地所有者本人所投入的那笔资本的利息。
  (b)此外,我们已经听说,如果土地、矿山或渔场的富饶程度相等和经营水平相等,那末产品就同资本的大小成比例。因而,大土地所有者总是取得胜利。同样,如果资本相等,那末产品就同土地的肥力成比例。因而,在资本相等的条件下,胜利属于较肥沃土地的所有者。
  (c)“一般说来,一个矿山是富饶还是贫瘠,要看用一定量的劳动从这个矿山所取得的矿物量。”(斯密,第1卷第345-346页)“最富饶的煤矿的产品价个也调节邻近一切矿井的煤的价格。土地所有者和企业主都会发现,如果他们的产品的卖价比邻近矿低一些,土地所有者就能得到更多的地租,企业主就能得到更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邻矿也不得不按同一价格出卖自己的产品,虽然他们不大有能力这样做,虽然这种价格会越来越降低,有时还会使他们完全失去地租合力润。结果,一些矿井完全被放弃,另外一些矿井提供不了地租,而只能由土地所有者本人开采。”(斯密,第1卷第350页)“秘鲁银矿发现以後,欧洲的银矿大都废弃…古巴和圣多明各的银矿,甚至秘鲁的老矿,也都发生同样的情况。”(第1卷第353页)
  斯密在这里关于矿山所讲的这些话,或多或少也适用于一般的地产。
  (d)“应该指出,土地的普通市场价格始终取决于普通市场利息率…如果地产大大低于货币利息,那末,谁也不愿购买土地,土地的普通市场价格会很快下跌。反之,如果地租的收益抵补货币利息而绰绰有余,那末,所有的人都愿争购土地,土地的普通市场价格同样会很快回升。”(〔斯密〕,第2卷第〔367〕-368页)
  从地租和货币利息的这种关系可以得出结论说,地租必然越来越降低,以至最後只有富有的人才能靠地租过活。因而土地不出租的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竞争便不断加剧。一部分土地所有者破产。大地产进一步集中。
  〔XVII〕其次,这种竞争还会使大部分地产落入资本家手中,资本家同时也成为土地所有者,正如较小的土地所有者现在一般仅仅作为资本家存在一样.同样,一部分大土地所有者同时也成为公业家。
  因此,最终的结果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差别消失,以至在居民中大体上只剩下两个阶级: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地产买卖,地产转化为商品,意味着就贵族的彻底没落和金钱贵族的最後形成。
  (1)浪漫主义者为此留下感伤的眼泪是我们所不取的.他们总是把土地的买卖中的卑鄙行为同土地私有权的买卖中包含的那些完全合理的、在私有范围内必然的和所期望的後果混为一谈。首先,封建地产按其本质说来是已买卖了的土地,已是同人相异化并因而已少数大领主的形态与人相对立的土地。
  封建的土地占有已经包含土地做为某种异己力量对人们的统治。农奴是土地的附属物。同样,长子继承权享有者即长子,也属于土地。土地继承了他。私有财产的统治一般是从土地占有开始的;土地占有是私有财产的基础。但是,在封建的土地占有制下,领主至少在表面上看来是领地的君主。同时,在封建领地上,领土和土地之间还存在着比单纯物质财富更为密切的关系的假象。地块随他的主人一起个性化,有他的爵位,即男爵或伯爵的封号;有它的特权、它的审判权、它的政治地位等等。土地彷佛是它的主人的无机的身体。因此俗语说:“没有无主的土地。”这句话表明领主的权势是同领地结合在一起的。同样,地产的统治在这里并不直接表现为单纯的资本的统治。属于这块地产的人们对待这块地产毋宁说就像对待自己的祖国一样。这是一种最狭隘的民族性。
  〔XVIII〕正像一个王国给它的国王以称号一样,封建地产也给它的领主以称号。他的家庭史,他的家世史等等-对他来说这一切都使他的地产个性化,使地产名正言顺地变成他的家世,使地产人格化。同样,那些耕种他的土地的人并不属于短工的地位,而是一部分像农奴一样本身就是他的财产,另一部分对他保持着尊敬、忠顺和纳贡的关系。因此,领主对他们的态度是直接政治的,同时又有某种感情的一面。风尚、性格等等依地块而各不相同;它们彷佛同地块联结在一起,但是後来把人和地块联结在一起的便不再是人的性格、人的个性,而仅仅是人的钱袋了。最後,封建领主并不力求从自己的地产取得最大可能的收益。相反地,他消费那里的东西,而心安理得地让农奴和租地农场主去操心新财源的开辟。这就是贵族对领地的态度,它给领主罩上浪漫主义的灵光。
  这种假象必将消失,地产这个私有财产的根源必然完全卷入私有财产的运动而成为商品;所有者的统治必然要失去一切政治色彩,而表现为私有财产、资本的单纯统治;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必然归结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经济关系;所有者和他的财产之间的一切人格的关系必然终止,而这个财产必然成为纯实物的、物质的财富;与土地的荣誉联姻必然被基于利害关系的联姻代替,而土地也象人一样必然降到买卖价值的水平。地产的根源,即卑鄙的自私自利,也必然以其无耻的形式表现出来。稳定的垄断必然变成动荡的、不稳定的垄断,即变成竞争,而对他人血汗成果的悠闲享受必然变成对他人血汗成果的忙碌交易。最後,在这种竞争的过程中,地产必然以资本的形式既表现为对工人阶级的统治,也表现为对那些随着资本运动的规律而升降浮沉的所有者本身的统治。从而,中世纪的俗语“没有不属领主的土地”被现代俗语“金钱没有主人”所代替。後一俗语清楚地表明了死的物质对人的完全统治。
  〔XIX〕(2)关于地产的分割或不分割的争论,应该指出下面一点:
  地产的分割是对地产大垄断的否定;但是分割只有使垄断普遍化才消灭垄断。地产的分割并不消灭垄断的基础-私有制。它只触及垄断的形式,而不触及垄断的本质。结果,地产的分割成了私有制规律的牺牲品。因为地产的分割是适应工业领域的竞争运动的。除了工具分散和劳动相互分离(应当同分工区分开来:这里不是一件工作由许多人来分担,而是大家各自从事同样的劳动,这就是无数次地重覆同样的劳动)这种经济上的不利之外,这种分割也和上述的竞争一样,必然重新转化为积累和积聚。
  因此,凡是进行地产分割的地方,就只能或者回到更加丑恶的形态的垄断,或者否定扬弃地产分割本身。但这不是回到封建的土地占有制,而是消灭整个土地私有制。对垄断的最初扬弃总是使垄断普遍化,也就是使它的存在范围扩大。扬弃了具有最广泛的、无所不包的存在形式的垄断,才算完全消灭了垄断。联合一旦应用于土地,就享有大地产在经济上的好处,并第一次实现分割的原有倾向-平等。同样,联合也就通过合理的方式,而不在借助于农奴制度、领土统治和有关权的荒谬的神秘主义来恢复人与土地的温情脉脉的关系,因为土地不再是买卖的对象,而是通过自由的劳动和自由的享受,重新成为人的真正的自身的财产,地产分割的巨大好处是,一大批不再甘心忍受农奴制奴役的人,将以不同于工业的方式,由于财产而灭亡。
  至于说到大地产,它的维护者总是用诡辩的方式把大农业在经济上的好处同大地产混为一谈,彷佛〔这种〕好处不是恰恰通过这种财产的废除,〔XX〕才能一方面最充份地发挥出来,另一方面第一次成为社会的利益。同样,这些维护者还攻击小地产的商贩心理,彷佛大地产甚至在它的封建形式下也不是潜在地包藏着商贩行为,更不用说现代英国的地产形式了,在那里,土地所有者的封建主义是同租地农场主的牟利和勤勉结合在一起的。
  大地产可以把地产分割对垄断的责难回敬给地产分割,因为地产分割也是以私有财产的垄断为基础的,同样,地产分割可以把对分割的责难回敬给大地产,因为那里也是分割占统治地位,只不过采取不动的,冻结的形式罢了。总之,私有财产是以分割为基础的。此外,正如地产分割要重新导致资本主义类型的大地产一样,封建的地产,不管它怎样设法挣脱,也必然要遭到分割,或者至少要落到资本家手中。
  这是因为大地产,像在英国那样,把绝大多数居民推进工业的怀抱,并把它自己的工人压搾到赤贫的程度。因此大地产把国内的贫民和全部活动都推到敌对方面,从而促使自己的敌人即资本、工业的势力的产生和壮大。大地产把国内的大多数居民变成工业人口,从而使他们为大地产的敌人。如果工业实力达到高度发展,像现在英国那样,那末工业就会逐步地迫使大地产把它的垄断针对外国,迫使它同外国的地产进行竞争。因为,在工业的统治下,地产只有通过针对外国的垄断才能确保自己的封建权威,从而不受与它的封建本质相矛盾的一般商业规律支配。而地产一旦卷入竞争,它就要象其它任何受竞争规律支配的商品一样遵循竞争的规律。它同样会动荡不定,时而缩减,时而增加,从一个人手中转入另一个人手中。〔XXI〕直接的结果就是地产分散到许多所有者手中,并且无论如何要服从于工业资本的权力。
  最後,那种靠强力维持下来并在自己旁边产生了可怕的工业的大地产,要比地产分割更快产生危机,因为在地产分割条件下工业的权力总是处于次要地位。
  正如在英国那样,大地产就它力求搞到尽可能多的货币而言,已经失去自己的封建性质,而具有工业的性质。它给所有者带来尽可能多的地租,而给租地农场主带来尽可能多的资本利润。结果农业工人的工资就被降到最低限度,而租地农场主阶级就在地产范围内代表着工业和资本的权力。由于同外国竞争,地租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再形成一种独立的收入了。大部分土地所有者不得不取代租地农场主的地位,而租地农场主则有一部分沦为无产阶级。另一方面,有许多租地农场主也占有地产;这是因为有优裕受入的大土地所有者大都沉缅于挥霍,并且一般都没有能力领导大规模的农业;他们往往既无赀本又无能力来开发土地。因此,他们中间也有一部分人完全破产。最後,为了经得起新的竞争,已经降到最低限度的工资不得不进一步降低。而这就必然导致革命。
  工业必然以垄断的形式和竞争的形式走向破产,以便学会相信人,同样,地产必然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发展起来,以便以这些方式走向不可避免的灭亡。
〔异化劳动〕
  〔XXII〕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 。我们采用了它的语言和它的规律。我们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土地的相互分离,工资,资本利润,地租的互相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等概念当作前提。我们从国民经济学本身出发,用它自己的话指出,工人降低为商品,而且是最贱的商品:工人的贫困同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成正比;竞争的必然结果是资本在少数人少中积累起来,也就是垄断的更可怕的恢复:最後,资本家和他靠地租生活的人之间,农民和工人之间的区别消失了,而整个社会必然分化为两个阶级,即有产者阶级和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
  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现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後又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也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国民经济学没有给我们提供一把理解劳动和资本分离的钥匙。例如,当它确定工资和资本利润之间的关系时,它把资本家的利益当作最後的根据:也就是说,它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前提。同样,竞争到处出现,却用外部情况来说明。国民经济学也根本没有告诉我们,这种似乎偶然的外部情况在多大程度上仅仅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过程的表现。我们已经看到,交换本身在它看来是偶然的事实。贪欲以及贪欲者之间的战争即竞争,是国民经济学家所推动的唯一的车轮。
  正因为国民经济学不理解运动的联系,所以才会把例如竞争的学说同垄断的学说,营业自由的学说同同业公会的学说,地产分离的学说同大地产的学说对立起来。因为竞争,营业自由,地产分离仅仅被理解和描述为垄断,同业公会和封建所有制的偶然的,蓄意的,强制的结果,而不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的结果。
  因此,我们现在必须弄清私有制,贪欲和劳动,资本,地产三者的分离之间,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垄断和竞争等等之间,这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
  我们不象国民经济学家那样,当他想说明什麽的时候,总是让自己处于虚构的原始状态。这样的原始状态什麽问题也说明不了。国民经济学家只是使问题堕入五里雾中。他把应当加以推论的东西即两个事物-例如分工和交换-之间的必然的关系,假定为事实,事件。神学家也是这样用原罪来说明罪恶的起源,也就是说,他把他应当加以说明的东西假定为一种历史事实。
  让我们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吧:
  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产品越多,他就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劳动不仅生产商品,它还生产作为商品的劳动自身和工人,而且是按它一般生产商品的比例生产的.
  这一事实不过表明: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及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在被国民经济学作为前提的那种状态下,劳动的这种现实化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
  劳动的现实化竟如此表现为非现实化,以至工人非现实化到饿死的地步。对象化竟如此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以致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不仅是生活的必要对象,而且是劳动的必要对象。甚至连劳动本身也成为工人只有靠最紧张的努力和极不规则的间歇才能加以占有的对象。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他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
  这一切後果包含在这样一个规定中: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关系就是同一个异己的对象关系。因为根据这个前提,很明显,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大,他本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宗教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留给自己的就越少。工人把自己的生命投入对象:但现在这个生命已不再属于他而属于对象了。因此,这个活动越多,工人就越丧失对象。凡是成为他的劳动产品的东西,就不再是他本身的东西。因此,这个产品越多,他本身的东西就越少。工人在他的产品中的外化,不仅意味着他的劳动成为对象,成为外部的存在,而且意味着他的劳动作为一种异己的东西不依赖他而在他之外存在,并成为同他对立的独立力量:意味着他给予对象的生命做为敌对的和异己的东西同他相对立。
  〔XXIII〕现在让我们来更详细地考察一下对象化,即工人的生产,以及对象中的异化,丧失。
  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麽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
  但是,自然界一方面这样在意义上给劳动提供生活资料,即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然界也在更狭隘的意义上提供生活资料,即提供工人本身的肉体生存所需的资料。
  因此,工人越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占有外部世界,感性自然界,他就越是在两个方面失去生活资料;第一,感性的外部世界越来越不成为属于他的劳动的对象,不成为他的劳动的生活资料;第二,这个外部世界越来越不给他提供直接意义的生活资料,即劳动者的肉体生存所需的资料.
  因此,工人在这两方面成为自己的对象的奴隶:首先,他得到劳动的对象,也就是得到工作:其此,他得到生存资料。因而,他首先是作为工人,其次作为肉体的主体,才能够生存。这种奴隶状态的顶点就是:他只有作为工人才能维持作为肉体的主体的生存,并且只有作为肉体的主体才能是工人。
  (按照国民经济学的规律,工人在他的对象中的异化表现在: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钝,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
  国民经济学以不考察工人(即劳动)同产品的直接关系来掩盖劳动本质的异化。当然,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蹟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创造了宫殿,但是给工人创造了贫民窟。劳动创造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人回到野蛮的劳动,并使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
  劳动同它的产品的直接关系,是工人同他的生产对象的关系。有产者同生产对象和生产本身的关系,不过是前一种关系的结果的证实。对问题的这另一个方面我们将在後面加以考察。
  因此,当我们问劳动的本质关系是什麽的时候,我们问的是工人同生产的关系.
  以上我们只是从工人同他的劳动产品的关系这个方面,考察了工人的异化,外化。但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如果工人不是在生产行为本身中使自身异化,那末工人怎麽会同自己活动的产品像同某种异己的东西那样相对立呢?产品不过是活动,生产的总结。因此,如果劳动的产品室外化,那末生产本身就必然是能动的外化,或活动的外化,外化的活动。在劳动对象中的异化不过总结了劳动本身的异化,外化。
  那末,劳动的外化表现在什麽地方呢?
  首先,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而,它不是满足劳动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一种手段。劳动的异化性质明显地表现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它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鼠疫那样逃避劳动。外在的劳动,人在其中使自己外化的劳动,是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最後,对工人说来,劳动的外在性质,就表现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G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在宗教中,人的幻想,人的头脑和人的心灵的自主活动对个人发生作用是不取决于他个人的,也就是说,是作为某种异己的活动,神灵的或魔鬼的活动的,同样,工人的活动也不是他的自主活动。他的活动属于别人,这种活动是他自身的丧失。
  结果,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性行为,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
  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它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後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末,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
  我们从两个方面考察了实践的人的活动即劳动的异化行为。第一,工人同劳动产品这个异己的,统治着他的对象的关系。这种关系同时也是工人同感性的外部世界,同自然对象这个异己的与他敌对的世界的关系。第二,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同生产行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工人同他自己的活动-一种异己的,不属于他的活动的-关系。在这里,活动就是受动:力量就是虚弱:生殖就是去势:工人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他个人的生命(因为,生命如果不是活动,又是什麽呢?)就是不依赖于他,不属于他,转过来反对他自身的活动。这就是自我异化,而上面所谈的是物的异化。
  〔XXIV〕我们现在还要根据异化劳动的已有的两个规定推出它的第三个规定。
  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似以及其它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件事情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
  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说来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几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异化劳动,由于(1)使自然界,(2)使人本身,他自己的活动机能,他的生命活动同人相异化,也就使类同人相异化:它使人把类生活变成维持个人生活的手段。第一,它使类生活和个人相异化:第二,把抽象形式的个人生活变成同样是抽象形式和异化形式的类生活的目的。
   因为,首先,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满足他的需要即肉体即维持肉体生活的需要的手段。而生产生活本身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活动。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生活本身却仅仅成为生活的手段。
  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异化劳动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以至人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
  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也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进行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造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
  因此,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它所创造的世界直观自身。因此,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的对象性,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因为从人那里夺走了他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
  同样,异化劳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活的手段。
  因而,人具有的关于他的类的意识也由于异化而改变,以至类生活对他来说竟成了手段。
  这样一来,异化劳动造成下面这一结果:
  (3)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能力-变成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同样使他之外的自然界,使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
  (4)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凡是适用于人同自己的劳动,自己的劳动产品和自身的关系的东西,也都适用于人同他人,同他人的劳动和劳动对象的关系。
  总之,人同他的类本质相异化这一命题,说的是一个人同他人相异化,以及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同人的本质相异化。
  人的异化,一般地说人同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它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
  因而,在异化劳动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按照他本身作为工人所处的那种关系和尺度来观察他人。
  〔XXV〕我们已经从经济事实即工人即其产品的异化出发。我们表述了这一事实的概念:异化的、外化的劳动。我们分析了这一概念,因而我们只是分析了一个经济事实。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考察异化的、外化的劳动这一概念在现实中必须怎样表达和表现。
  如果说劳动产品对我来说是异己的,是作为异己的力量同我相对立,那末,它到底属于谁呢?
  如果我的活动不属于我,而是一种异己的活动,被迫的活动,那末,它到底属于谁呢?
  属于有别于我的另一个存在物。
  这个存在物是谁呢?
  是神吗?确实,起初主要的生产活动,如埃及,印度,墨西哥的神殿制造等等,是为了供奉神的,而产品本身也是属于神的。但是,神从来不单独是劳动的主人。自然界也不是主人。而且,下面这种情况会多麽矛盾:人越是通过自己的劳动使自然界受自己支配,神的奇蹟越是由于工业的奇蹟而变成多余,人就越是不得不为了讨好这些力量而放弃生产的欢乐和对欢乐和对产品的享受!
  劳动和劳动产品所归属的那个异己的存在物,劳动为之服务和劳动产品供其享用的那个存在物,只能是人本身。
  如果劳动产品不属于工人,并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那末,这只能是由于产品属于工人之外的另一个人。如果工人的活动对他本身来说只是一种痛苦,那末,这种活动就必然给另一个人带来享受和欢乐。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本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
  还必须注意上面提到的这个命题:人同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同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因此,如果人同他的劳动产品即对象化劳动的关系,就是同一个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不依赖于他的对象的关系,那末,他同这一对象所以发生这种关系就在于有另一个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不依赖于他的人是这一对象的主人。如果人把自身的活动看作一种不自由的活动,那末,他是把这种活动看作替他人服务的,受他人支配的,处于他人的强迫和压制之下的活动。
  人同自身和自然界的任何自我异化,都表现在他使自身和自然界跟另一个与他不同的人发生的关系上。因此,宗教的自我异化也必然表现在俗人同僧侣同耶稣基督(因为这里涉及精神世界)等等的关系上。在实践的,现实世界中,自我异化只有通过同其它人的实践的,现实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因此,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他同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生产出其它人同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同这些人的关系。正像他把他自己的生产变成自己的非现实化,变成对自己的惩罚一样,正像他丧失掉自己的产品并使它变成不属于他的产品一样,它也生产出不生产的人对生产和产品的支配。正像他使他自己的活动同自身相异化一样,他也使他人占有非自身的活动。
  上面 ,我们只是从工人方面考察了这一关系:下面我们还要从非工人方面来加以考察。
  总之,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跟劳动格格不入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同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雇主起个什麽别的名字)同这个劳动的关系。从而,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同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後果。
  因此,我们通过分析,从外化劳动这一概念,即从外化的人、异化劳动、异化的生命、异化的人这一概念得出私有财产这一概念。
  诚然,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性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性迷误的结果一样。後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
  私有财产只有发展到最後的,最高的阶段,它的这个秘密才会重新暴露出来,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
  这些论述使至今没有解决的各种矛盾立刻得到阐明。
  (1)国民经济学虽然从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这一点出发,但是它没有给劳动提出任何东西,而是给私有财产提供了一切。蒲鲁东从这个矛盾得出了有利于劳动而不利于私有财产的结论。然而我们看到了,这个表面的矛盾是异化劳动同自身的矛盾,而国民经济学只不过表达了异化劳动的规律罢了。
  因此,我们也看到工资和私有财产是同一的,因为用劳动产品,劳动对象来偿付劳动本身的工资,不过是劳动议化的必然的後果,因为在工资中,劳动本身不表现为目的本身,而表现为工资的奴仆。下面我们要详细说明这个问题,现在不过再出现作出〔XXVI〕几点结论。
  强制提高工资(不谈其它一切困难,也不谈这种强制提高工资做为一种反常情况,也只有靠强制才能持),无非是给奴隶以较多报酬,而且既不会使工人也不会使劳动获得人的身份和尊严。
  甚至蒲鲁东所要求的工资平等,也只能使今天的工人同他的劳动的关系变成一切同劳动的关系。这时社会就被理解为抽象的资本家。
  工资是异化劳动的直接结果,而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直接原因。因此,随着一方衰亡,另一方也必然衰亡。
  (2)从异化劳动私有财产的关系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的解放,从奴役制的解放,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且这里不仅涉及工人的解放,因为工人的解放包含全人类的解放: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整个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同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後果罢了。
  正如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一样,我们也可以藉助这两个因素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而且我们将发现其中每一个范畴,例如商业,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
  但是在考察这些范畴的形成以前,我们还打算解决两个任务:
  (1)从私有财产同真正人的和社会的财产的关系来说明作为异化劳动的结果的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
  (2)我们已经承认劳动的异化,外化这个事实,并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分析。现在要问,人怎麽使他的劳动外化,异化?这种异化又怎麽以人的发展的本质为根据?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也就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因为当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认为他们谈的是人之外的东西。而当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谈到人本身。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问题的解决。
  补入(1)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以及私有财产同真正人的财产的关系。
  这里外化劳动分解为两个组成部分,它们互相制约,或者说它们只是同一种关系的不同表现,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而外化表现为占有,异化表现为真正得到公民权。
  我们已经考察了一个方面,考察了外化劳动同工人本身的关系,也就是说,考察了外化劳动同自身的关系.我们发现,这一关系的产物或必然结果是非工人同工人和劳动的财产关系.私有财产作为外化劳动的物质的,概括的表现,包含着这两种关系;工人同劳动,自己的劳动产品和非工人的关系,以及非工人同工人和工人劳动产品的关系.
  我们已经看到,对于通过劳动占有自然界的工人说来,占有就表现为异化,自主活动表现为替他人活动和他人的活动,生命过程表现为生命的牺牲,对象的生产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即对象转归异己力量,异己的人所有。现在我们就来考察一下这个对劳动和工人是异己的人同工人,劳动和劳动对象的关系。
  首先必须指出,凡是在工人那里表现为外化、异化的活动的在非工人那里都表现为外化、异化的状态。
  其次,工人在生产中的现实的,实践的态度,以及他对产品的态度(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在同他相对立的非工人那里表现为理论的态度。
  〔XXVII〕第三,凡是工人做的对自身不利的事,非工人都对工人做了,但是,非工人做的对工人不利的事,他对自身却不做。
  我们来进一步考察这三种关系。〔XXVII〕
第二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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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稿的前三十九页没有保存下来)
〔私有财产的关系〕
  〔……〕〔XL〕构成他的资本的利息。因此,资本是完全失去自身的人这种情况在工人身上主观地存在着,正像劳动是失去自身的人这种情况在资本身上客观地存在着一样。但是工人不幸而成为一种活的、因而是贫困的资本,这种资本只要一瞬间不劳动便失去自己的利息,从而也失去自己的生存。做为资本,工人的价值按照需求和供给而增长,而且,从肉体上说来,他的存在、他的生命也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过去和现在都被看成是商品的供给。工人生产资本,资本生产工人,因而工人生产自身,而且人做为工人、做为商品就是这整个运动的产物。人只不过是工人,并且做为工人,他只具有对他是异己的资本所需要的那些人的特性。但是因为资本和工人彼此是异己的,从而处于漠不关心的、外部的和偶然的相互关系中,所以,这种异己性也必然现实地表现出来。因此,资本一但想到-不管是必然地还是任意地想到-不再对工人存在,工人自己对自己说来便不再存在:他没有工作,因而也没有工资,并且因为他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存在,所以他就会被人埋葬,会饿死,等等。工人有当他对自己作为资本存在的时候,才作为工人存在;而他只有当某种资本对他存在的时候,才作为资本存在。资本的存在便是他的存在、他的生活,资本的存在以一种他无法干预的方式来规定他的生活的内容。因此,国民经济学不知道有失业的工人,不知道有处于劳动关系之外的劳动人。小偷、骗子、乞丐,失业的、快饿死的、贫穷的和犯罪的劳动人,他们都是些在国民经济学看来并不存在,而只有在其他人眼中,在医生、法官、掘墓人、乞丐管理人等等的眼中才存在的人物;他们是一些国民经济学领域之外游荡的幽灵。因此,在国民经济学看来,工人的需要不过是维持工人在劳动期间的生活的需要,而且只限于保持工人後代不致死绝的程度。因此,工资就与其他任何生产工具的保养和维修,与资本连同利息的再生产所需要的一般资本的消费,与为了保持车轮运转而加的润滑油,具有完全相同的意义。可见,工资是资本和资本家的必要费用之一,并且不得不超出这个必要的界限。因此,英国工厂主在1834年实行新济贫法以前,把工人靠济贫税得到的社会救济金从他的工资中扣除,并且把这种救济金看作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做法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生产不仅把人当作商品、当作商品人、当作具有商品的规定的人生产出来;它依照这个规定把人当作精神上和肉体上非人化的存在物生产出来。-工人和资本家的不道德、退化、愚钝。-这种生产的产品是自我意识的和自我活动的商品……商品人……李嘉图、穆勒等人比斯密和萨伊进了一大步,他们把人的存在-人生产这种商品的或高或低的生产率-说成是无关紧要的,甚至是有害的。照他们看来,生产的真正目的步是一笔资本养活多少工人,而是它带来多少利息,每年总共积攒多少钱。同样,现代〔XLI〕英国国民经济学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大进步是,它把劳动提高为国民经济学的唯一原则,同时十分清楚地揭示了工资和资本利息之间的反比例关系,指出资本家通常只有通过降低工资才能增加收益,反之则降低收益。不是对消费者诈取,而是资本家和工人彼此诈取,才是正常的关系。-私有财产的关系潜在地包含着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的关系和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的关系,以及这两种表现的相互关系。一方面是作为劳动,即作为对自身、对人和自然界因而也对意识和生命表现说来完全异己的活动的人的活动生产,是人作为单纯的劳动人的抽象存在,因而这种劳动人每天都可能由他的充实的无沦为绝对的无,沦为他的社会的因而也是现实的非存在。另一方面是作为资本的人的活动的对象的生产,在这里对象的一切自然的社会的规定性都消失了,在这里私有财产丧失了自己的自然的和社会的性质(因而也丧失了一切政治的和社会的幻象,甚至连表面上的人的关系也没有了),在这里同一个资本在各种不同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存在中始终是同一的,而完全不管它的现实内容如何。劳动和资本的这种对立一到达极限,就必然成为全部私有财产关系的顶点、最高阶段和灭亡。
  因此,现代英国国民经济学的又一重大成就是:它指明了地租是最坏耕地的利息和最好耕地的利息之间的差额,揭示了土地所有者的浪漫主意幻想-他的所谓社会重要性和所谓他的利益同社会利益的一致性,而这一点是亚当?斯密继重农学派之後主张过的;它预料到并且准备了这样一个现实的运动:使土地所有者变成极其普通的、平庸的资本家,从而使对立单纯化和尖锐化,并加速这种对立的消灭。这样一来,作为土地的土地,作为地租的地租,就失去自己的等级的差别而变成根本不讲话的,或者毋宁说,只用货币语言来讲话的资本和利息。-资本和土地的差别,利润和地租的差别,这二者和工资的差别,工业和农业之间、私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之间的差别,仍然是历史的差别,而不是基于事物本质的差别。这种差别是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历史地形成和产生的一个固定环节。同不动的地产相反,在工业等等中只表现出工业产生的方式以及工业在其中得到发展的那个与农业的对立。这种差别只要在下述情况下就作为特殊种类的劳动,作为一个本质的、重要的、包括全部生活的差别而存在:工业(城市生活)同地产(封建的贵族生活)对立而形成,并且本身通过垄断、行会、同业公会和社团等形式还带有自己对立物的封建性质;而在这些形式的规定内,劳动还具有表面上的社会意义、实际的共同体意义,还没有达到对自己的内容漠不关心以及完全自为的存在的地步,也就是说,还没有从其他一切存在中抽象出来,从而也还没有成为获得行动自由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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