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玩具,别忽视了气味(关注身边的污染③)

姚雪青

2019年07月15日09:47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积木、娃娃屋、小汽车……家有幼儿的,基本都少不了塑胶玩具。如果不慎选购了不合格的塑胶玩具,就可能会危害儿童身体健康。我国对玩具安全有严格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也经常开展抽查,严防不合格产品。消费者选购塑胶玩具也要提高鉴别力: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等相关内容的产品,应避免购买。

琳琅满目的儿童玩具中,塑胶玩具是常见的品类,备受家长和小朋友青睐。塑胶玩具与婴幼儿身体直接接触,其环保监测是否达标,直接影响儿童身体健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中,对儿童玩具要重点检测增塑剂、可迁移元素超标之类的化学性危害等,以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等。

玩具材质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江苏省原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在2017年开展过一次针对塑胶等儿童玩具的质量抽查,66批次塑胶玩具中59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9%,检验项目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项目、可迁移元素项目全部合格。

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显示,儿童轮滑鞋、玩具滑板车的抽检不合格商品检出率较高,分别为47.5%和45.7%。其中滑板车主要不合格项目中,就包括邻苯增塑剂超标。

塑胶玩具的材质安全不容忽视。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黄瑛介绍,不规范回收的塑料,经再加工,其色泽会变差,有的厂商会在表面喷漆;不规范回收的“二料”,即回收再加工的原料,经加工,其黏合能力变差,个别商家会使用黏合剂,黏合剂中有甲醛物质,这些都会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轻工部主任王振说,不合格的下脚料二次利用制作的玩具,气味比较难闻、刺鼻;而大多数劣质产品会出现表面不光泽或者粗制滥造的情况。

选择玩具时,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业内专家提醒,选择玩具时,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家长应该具有一些基本常识。

“标识和使用说明是产品的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产品就是不合格的。”王振告诉记者,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无适用年龄段标注、无执行标准、无使用说明的产品,应避免购买。在购买玩具时,要到有资质的正规商场、超市,选择品牌好、有保障的产品。如果网购,最好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

什么地方容易买到这样的“三无产品”?据介绍,往往是在学校、幼儿园、儿童医院门口等孩子比较集中、人流密集的地方,或者批发市场、城乡接合部的流动摊贩、上门推销点等。一方面购买者多为儿童或者接送孩子的祖父母一辈,识别能力较弱;另一方面这样的产品往往价格低廉、容易被接受。不要为了图省钱而选购一些价格特别低廉的劣质玩具。

对此,黄瑛也表示,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对材料和部件中可迁移元素以及增塑剂都有严格规定。从正规途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玩具,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那么,在选购塑胶玩具时,消费者如何分辨增塑剂超标的产品呢?

黄瑛介绍,有以下特点的玩具要警惕:首先是色泽差。高品质塑胶玩具外观有光泽,而色泽差的玩具通常采用“二料”。其次,易碎、较脆、边角尖锐。第三,刺鼻的气味。塑胶玩具若有刺鼻的气味,就要当心了,玩具中很有可能含有超标的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可危害人体健康。

从源头做起,把好第一道关口

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好第一道关口。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玩具企业对材料安全和设计安全格外看重,这直接关系到其市场生存。

“每个月原材料进货大约需要100万元,每年做测试的费用也要100万元,如果源头上把握不住,后续环节就控制不了。”江苏太仓某玩具制品公司品质负责人丁正奇介绍,塑胶玩具的成分中有胶粒、油漆、色粉等,需要对其进行一系列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丁正奇说,之所以如此严谨,与自己之前的从业经历有关。多年前,他所工作的另一家玩具生产企业,将注塑环节外包了出去。外包商为了图便宜而选用了二手材料,导致收货检测时发现产品零部件邻苯二甲酸酯超标,这批货物全部报废,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来到现公司负责品质把控后,他吸取教训,所有环节均不外包,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生产系统及检测系统,并采取“预防交叉污染”“实行物理区间分割”等手段,提升材料安全。

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儿童玩具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玩具企业必须申请认证、加贴证书才能生产销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要组织开展玩具企业证后监管和产品监督抽查,对于发现的无证生产和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促进儿童玩具质量提升。

“一桶天下”到四桶并立垃圾分类待解“三低”难题

杨玉华姜刚

2019年07月15日10:50来源:经济参考报

前期投放不精准 末端管理混乱处理不及时不规范

“一桶天下”到四桶并立 垃圾分类待解“三低”难题

近期,强制垃圾分类在上海等地掀起一股“旋风”,在此背景下,全国多地垃圾分类推进提速,试点范围逐步推广。记者近期走访多个垃圾分类试点地了解到,尽管各地均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但进展差异较大,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借助互联网等科技力量,实现了“垃圾分类+互联网”的创新,有的地方还处于张贴宣传材料、放几个垃圾桶的初级阶段。基层普遍反映,投放准确率低、知晓率低和资源利用率低“三低”问题交织,影响了垃圾分类的试点推广。

垃圾分类变“新时尚”

“大件垃圾可是个宝啊!我在家里给它们贴上二维码,然后扔到这里的柜子里,经过后台处理,很快就有积分了。”记者在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春天小区采访时,遇到居民江长胜正把一个泡沫盒扔进“废弃物资收集柜”,“积分可以兑换洗衣粉、牙膏、大米、食用油等,现在家里的日用品基本上不用买了。”

两年前,滨湖春天小区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江长胜是首批“尝鲜者”。记者走访看到,该小区设有垃圾分类智慧兑换站,不同地点摆放了餐厨垃圾分类投放箱、其他垃圾箱等。“分类前每天把垃圾混在一起倒掉。”江长胜说,分类后他家有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若有大件垃圾还要另外投放。

“合肥市是全国首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合肥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李大勇说,该市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颁布实施《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推出了分类责任人、生态异地补偿、失信惩戒等制度和对违规分类的单位、个人实行处罚的责任条款,并且建立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投入等制度保障体系。截至今年5月,合肥市已经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9个,在建示范片区8个,417个社区、769家公共机构、282所中小学已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参与市民19.7万户,约60万人。

在安徽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马鞍山市,垃圾分类也如火如荼。

“工作日上午九点到十点半,下午三点到四点半,是智能垃圾分类工作时间,得踩着点把垃圾送过去。”马鞍山市西湖花园小区居民古绪玖对垃圾分类的投放时间记忆深刻,“遇到不会分类的垃圾,还有专业人员指导投放。”他说。

在西湖花园小区的智能垃圾分类点,放置着不同种类的垃圾桶,居民来到这里输入登录手机号进入界面,选择分类品种投放,每投放一次,垃圾的重量都会实时显示,点击“确定投放”,就能看到本次投放产生的积分。积分可以折算成现金进行提取,也可以在积分商城兑换礼品。

分类点墙壁上的“数据榜”显示:该点注册人数已达1526人,投放人次达43645次,可回收物量达91329公斤。“数据榜”下方的“让垃圾分类成为你我的生活方式”字样格外醒目。

据了解,目前马鞍山市在7个小区采取人工分类和智能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试点,参与户数近8000户。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马其清介绍,除了小区试点,考虑到生活垃圾分类是系统工程,具体分为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运输和后端分类处理3大系统,马鞍山市针对垃圾分类实施了“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分类分法,分别建立了4大后端处理系统,为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提供了健全保障。

考虑城乡有别、同步推动,去年开始,马鞍山市还在8个农村乡镇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目前参与农户3500余户,主要采取“二步四分法”,即农户在家开展干、湿垃圾二分,保洁人员再对垃圾实施二次分拣,将其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目前试点工作正在全力有序推进。

“互联网+”也正在让垃圾分类变得不一样。“无需东奔西跑,手机一点,一个瓶子也服务。”打开便利侠的公众号,立刻蹦出这样的字样。与传统垃圾成堆的街头废品回收站不同,这个“看不见”的网上废品回收平台,注册用户已达3万余人。市民可以通过这一平台预约回收生活垃圾中分类出来的可回收物,并获得相应价值回报,如洗衣液、护手霜等。

与便利侠这样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的企业合作,发挥他们在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环节的专业优势,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大大提升了垃圾分类的推进效果。

目前,合肥市城管局与支付宝合作,共同建设的垃圾分类回收平台已经上线,覆盖全市100多个社区、党政机关和中小学,其中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为主要回收内容的绿色碳积分奖励等方式,受到广大市民,特别是18岁至45岁人群欢迎。针对“这是什么垃圾”的分类痛点,探索“扫一扫”识别垃圾,居民只要拍摄垃圾照片或者输入垃圾名称,就可以获取分类结果,摆脱垃圾分类中的“灵魂拷问”。

“三低”问题交织成“拦路虎”

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围城”的有效途径,已成为各地的共识。尽管部分试点地区垃圾分类取得初步成效,但记者调查发现,分类投放准确率低、分类知晓率低和资源利用率低等“三低”问题交织,成为垃圾分类推进的“拦路虎”。

投放准确率低是垃圾分类试点的难点之一。记者在合肥、马鞍山、阜阳等一些试点地采访时,随机打开分类垃圾桶看到,有的分类比较清晰,有的依然是混合投放。

“我们县选择了两个地方试点,已经制定了规章制度,配备了不同的垃圾桶。”阜阳市太和县城乡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志说,受社会公众分类意识低、末端处理跟不上等因素影响,目前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分类。

记者跟随刘志来到一处试点地看到,墙壁上贴着垃圾分类回收宣传、分类宣传倡议书,地上摆放着四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是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记者打开有害垃圾垃圾桶看到,里面有饮料盒、果皮等。而从垃圾分类来看,果皮应该属于厨余垃圾,并非有害垃圾。

“最难的是分类的正确率,真正能达标的只有30%-40%。”参与合肥市蜀山区垃圾分类运营的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陈俊说,正确率低给运输、处理和资源利用带来难题,不利于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分类知晓率低是垃圾分类遇到的另一大难点。部分居民仍没有垃圾分类投放的意识,也缺乏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导致分类“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

一位参与垃圾分类社区动员的环保组织负责人坦言,垃圾分类要做好,首先需要全社会意识的提高,其次是政府的支持,还需要企业和政府建立一个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现在后面两个环节都有驱动力,第一个环节公众动员还不够,多停留于媒体的宣传上,但对于如何专业分类、分类依据、环保迫切性等普及不够,制约了公众的参与。不少环保组织人士和基层城管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垃圾分类还处于低端水平,难就难在群众的分类投放意识低,分类知晓率低,怎么分类还不知道。

末端处理能力不足,资源利用率低也是难点所在。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各地垃圾分类的处置体系残缺不全,往往前端分类、后端就“混为一团”,末端处理不足不仅挫伤了群众的垃圾分类参与热情,影响了分类体系建设,也造成我国垃圾资源化率低。据李大勇介绍,国家住建部的标准要求是35%,但从合肥市试点来看,只能达到20%左右。

目前,不少地方垃圾分类多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但四类垃圾的相应处置体系却不健全。比如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处理很多地方都是空白,可回收物中高价值的物品有机构回收,而其他低价值的可回收物和大件家具、装修垃圾、电子产品等就少人问津,即便有些专门回收机构,但零星分散,难以衔接。

“按照国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网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应该是相融合的,但现实中,这两个网是有衔接的断点、堵点的。这导致前端分类,中间缺乏力量介入和分类处置,最终就混为一团处理。”李大勇说。

不少受访者反映,垃圾处理涉及生态环境、发改委、住建、城管、商务、供销社等多个部门,各管一段,重点不同,往往造成垃圾处理统筹不足、难以协同。比如城市生活垃圾目前多由城管部门负责,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处置、可回收垃圾处置又涉及生态环境、商务、供销社等多个部门,在一些地方由于衔接不力、各管各的,导致有害生活垃圾无处可去、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此外,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物的处理,不少地方还存在生态环境部门不愿意接手,环卫处理难度大,进而造成这类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瞄准痛点难点打好“组合拳”

随着生活水平提升、消费升级,垃圾多、垃圾杂、处置难将是长期趋势,传统的治理理念和管理办法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垃圾分类必须要瞄准痛点难点,啃硬骨头,有硬举措。

根据住建部要求,2020年底前,全国首批46个重点城市必须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安徽省也要求所有地级市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面对紧迫的时间表和繁重的任务量,垃圾分类的艰巨性、复杂性也在提升。

增强和培养社会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是破解垃圾分类试点难题的重中之重。垃圾分类改变的是公众多年形成的垃圾“一桶天下”的处理习惯,这种改变并非一朝一夕,是个长期潜移默化的过程。李大勇、马其清等建议,要多下软功夫,加大公众动员,提高公众垃圾分类意识、增加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理念被大众接纳和践行。政府部门可自上而下建章立制,加大分类意识、分类知识宣传推广投入力度,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倡导垃圾分类,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在行动上逐渐做到分类,并从内心形成自觉分类意识。

坚持宏观规划为先,不断完善中间运输链和末端处理链。基层建议,以今年国家推行的垃圾强制分类为契机,尽快布局建设餐厨垃圾、生活危险废物等垃圾处置场所,建立分类运输体系,补上垃圾分类体系中的断点,使居民的源头分类与末端处理充分接轨。此外,引入技术手段,破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两网融合问题,目前不少互联网企业加入垃圾分类,建立线上预约回收、分类处理渠道,取得很好效果。比如支付宝在长三角多个城市探索了支付宝+垃圾分类回收平台,打通了居民、回收企业、处理企业和城管部门等多个环节,大大推动了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的完善。目前已有长三角十几个城市约3万多个小区的10万人使用,主要年龄段在18到35岁之间,培养了垃圾分类的新生力量。

推进部门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分类。生活垃圾分类主要是城管系统管理,但小区物业归住建或房产管理部门管辖,学校涉及教育部门,资源回收又涉及商务、供销等部门,各部门着力点不同、要求也不同,对于运营企业进入小区宣传推广来说,有时遭遇物业阻拦而“无所适从”。合肥微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邢卫等认为,可明确由一个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督促机制,破解多头管理的局面,促进资源回收网和生活垃圾处理网融合,齐抓共管把垃圾分类工作做好。

基层还普遍谈到,目前垃圾治理涉及部门众多,分散用力、各有重点,难以形成合力。在垃圾问题日益复杂、解决亟待综合施策的形势下,如何对管理空白点补位,对管理交叉点明责,破除各自为政,还需要一个统筹有力的协调机构,主导垃圾治理,明确方向、协同力量、有力推进。(记者 杨玉华 姜刚)

滴滴“削峰填谷”调价之后消费者反映:叫车效率并未提升

陈雪柠

2019年07月15日10:52来源:北京日报

高峰期叫车难让市民犯愁。7月11日,滴滴网约车价格调整方案正式实行,调价之后,早晚高峰和夜间打车价格上涨,平峰期打车价格则略有下降。至此,滴滴快车的起步价正式跨过了出租车13元的门槛,在多个时段以14元起步,总体价格与出租车相比优势越来越小,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已高于出租车价格。

滴滴方面在宣布调价时表示,希望通过价格手段“削峰填谷”缓解供需矛盾。但不少消费者反映,并未感受到高峰期叫车效率的提升。由于滴滴调价尚不足一周,很多人还没有注意到网约车的价格变化,此番调整能否缓解打车难仍待观察。

计价规则复杂乘客犯晕

7月9日,滴滴出行官方发布了网约车的调价说明。以工作日为例,滴滴将全天分为4个时间段,其中除了上午10点到下午5点的平峰期,其他时间段的起步价均从13元涨为14元,里程费和时长费也有所变化。总体看,早晚高峰及夜间时段的价格上涨,平峰期价格略微下降。

上周六下午2时,市民方女士从青年路附近乘坐滴滴快车前往约9公里外的公司宿舍,车费金额为41元,而同时段出租车预估价位在35元左右。快车到底贵在哪儿?方女士在App中反复查询发现,按照新的计价规则,休息日午间12点至下午3点时段的时长费较贵,为0.8元,而其他时段价格最低仅为0.5元。

“价格调整后的规则太复杂了,一般人很难算明白。”方女士抱怨。记者以工作日计价规则为例对比发现,原本快车仅在时长费一项分时段计价,起步价固定为13元,里程费固定为1.6元。调价后,4个时段的里程费、时长费与起步价均有调整,比较繁杂。因此,多数被调查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到新的计价政策,只在价格过高时才会到App中查询。

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网约车与出租车相比有价格优势吗?

目前北京地区的出租车计价标准为3公里内13元,之后每公里2.3元。如果遇到堵车,时速低于12公里,每5分钟早晚高峰期间加收2公里租价。同时,出租车每单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以城六区早高峰时段5公里距离为例,若行驶16分钟其中堵车10分钟,以此测算,出租车价格约为27.8元,快车价格约为22.4元。可以看到,在价格调整后,如遇严重堵车,高峰时段滴滴网约车价格与出租车相比仍有优势。

网约车彻底告别廉价标签

在全市推出新计价规则的同时,滴滴也对首都机场区域实行单独的计价规则。

除晚9点至早6点外的普通时段,起步价为26元,包含里程8公里、时长14分钟。超出部分的里程费为每公里1.6元至2.2元不等,时长费为0.4元到0.8元不等。15公里外还将加收每公里0.5元的远途费,40公里外远途费增加到1.4元。这样的收费标准与出租车相比已经几乎没有明显优势,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比出租车更贵。

“过去,机场打车相对便宜是大家用网约车的重要原因,这次调价,意味着网约车彻底撕掉了廉价标签。”频繁出差奔机场的白领柳园园说。

高峰期涨价、个别区域单独定价,计价规则说调就调,让不少消费者指责滴滴“不厚道”,更有人表示要转乘出租车或公共交通。“虽然网约车价格是由平台制定,调价前是不是应该向消费者征求意见,增加一个公示环节?”消费者高先生认为此次调价十分突然,“如果不是朋友提醒,根本没有在App中看到显著提示”。

能否缓解供需矛盾仍待观察

事实上,自2017年4月开始,北京滴滴快车业务就引入分时计价模式和新计价标准,起步价从10元涨至13元,以此应对潮汐式的用车需求。然而,滴滴方面表示,此前价格实行了两年多,乘客总体叫车成功率较低,滴滴快车工作日早高峰仍有20%的叫车需求没有足够运力承接。

“平台通过补贴、分时定价、热力图引导等措施尽力去平衡供需关系,但是供需失衡的现象依然非常严重,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时期。”据滴滴方面介绍,价格调整后,11日当天叫车成功率已有明显提升,但价格调整能否起到平衡供需的作用,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去综合分析。 (记者 陈雪柠)

放弃工作重新出发,大龄留学的选择到底值不值?

2019年07月15日10:53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放弃工作重新出发

大龄留学:这样的选择值不值

在德国留学的杨明松出国留学之前在一家外企工作了3年;苏悦在28岁时辞职到日本留学;瞿凯为了重新选择职业方向而走出国门再进校园……在中国留学生群体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经过职场的锤炼之后,或因人生转向,或因职业发展,背起行囊重新出发,走出国门开始自己的留学生涯。

为了长远职业发展

在“为什么工作几年后选择出国留学”这个选项下,每个人的答案不同,但占比较大的是为了将来的职业发展。

杨明松在一家外企工作3年之后决定赴德国读书深造。“本科毕业后,我就参加工作了。在工作过程中,和各个国家的同事、前辈接触下来,深深体会到自己和他们之间的差距,同时也感到自己视野不够开阔,如果继续一成不变地工作,将来很有可能被淘汰。”在和身边优秀同事的接触过程中,杨明松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也看清了未来的目标与方向。因此,在工作两年后自己负责的第一个完整项目完成后,他决定重回学校。“虽然再读两三年书,会失掉不少工作机会,但从长远的职业发展来看是有益的,也是值得的。”

除了为了更长远的职业发展考虑出国留学之外,也有留学生是为了开启一段新的职业道路。

本科毕业后,瞿凯在两年内换了3份工作——从电子工程师、网络售后服务到市场销售。“如此频繁地换工作,为的是尽可能多些工作体验,看看究竟什么样的工作是自己喜欢的同时也是适合自己的。”两年后,瞿凯明确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决定转投金融行业。“但是我本科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想进入金融行业,就需要重新学习新的知识。”经过慎重考虑,瞿凯决定出国留学。

在瞿凯看来,有了清晰的职业规划再出国留学,会更珍惜留学机会,也会有更多的收获。

多重压力下的突围

对工作后出国留学的中国学子来说,即使有了清晰的目标,在真正进入留学生活后,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

苏悦在28岁时辞职,只身一人到日本学习文化研究。她表示,能感觉到精力不如学生时代那么充沛。“让已经工作的人再坐在课桌前学东西还是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记得之前念书时,我可以在图书馆坐上一天,现在能坐半天就不错了。相比20出头的学生,脱离学习环境较长时间的学子需要一段时间来培养自己的专注力。”苏悦说。

除了精力不够充沛之外,适应新的语言环境也让苏悦感受到了压力。“虽然我在国内已考过日语一级,但因为工作之后用得很少,日语运用能力急速下降。”为了跟上上课进度,苏悦特意买了一支录音笔。“因为怕听不懂,就把课堂所讲的内容录下来,回家再慢慢听。有时候想到自己年纪大了,记忆力没有以前好了,就感觉压力更大了。”

在接受笔者采访的海外学子中,都提到了一个共同的挑战——经济压力。出国留学一般费用不菲,在没有新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规划好留学期间的开销非常重要。

在国内工作3年的杨明松,虽然经济收入还可以,但准备出国留学已经花掉了他一半的积蓄。在德国留学期间,他为了省钱,从各方面都尽量做好规划。

如何衡量值不值

对工作后出国留学的选择,大家的看法并不相同,赞成者有,反对者也有。

杨悦的父母就不太理解他的选择,“毕竟我在国内的工作不错。在父母看来,我出国留学相当于抛弃国内所有的积累,去探求一个未知的结果”。

瞿凯认为,正是因为有了工作经验,出国留学才更有针对性。“有一种观点是既然已经有了工作,年纪也不小了,再出国留学的必要性不大。” 瞿凯说,“但只要目标明确,出国留学就有价值。以我为例,出国留学归来后实现了自己的预期目标——转到金融行业,现在已在一家金融服务机构工作。”

杨明松已留学归来,并回到了之前工作的公司,进入了管理层。他认为,出国留学的经历增加了自己的成功机会。“当时我做出出国留学的决定,也是经过反复思考的。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我清晰地看到自己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能达到的高度,所以希望能有所突破。只要是目标清晰的留学就是值得的。”杨明松说,“我从学校到工作单位,再从工作单位到学校,如今又返回工作单位。这段经历,为我认识自己提供了新的视角。随着对自己认知的加深,生活也会朝着积极的方向变化。”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无论在什么年龄段出国留学,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划和清晰的认知,只有这样才能让留学经历“物有所值”。

科协辟谣:3000元能拿“国家科技成果证书”不实

2019年07月15日10:54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发布消息称,我会于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不法分子冒用我会名义发布虚假信息,以敛财为目的招摇撞骗。这些不法分子或以电话、或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谎称只要在某某网站进行个人身份验证,并缴纳3000元人民币,便可获得由我会颁发的“国家科技成果证书”或“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上述不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损害了我会的社会声誉。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与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我会良好的社会形象与正当的法律权利,我会在此严厉谴责上述不法行为,并发布声明如下:

第一,我会迄今从未颁发过“国家科技成果证书”或“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公众对此如有疑问,请通过我会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开的官方联系方式进行查询。

第二,我会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正式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凡以非官方途径、非正式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发送通知,或是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缴纳获奖费用的行为,均非我会所为。

第三,针对任何冒用我会名义招摇撞骗、伪造我会印章骗取财物,或从事其它有损于我会声誉的违法行为,我会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女子替父筹款20万称确诊胃癌网络炫富终被发现

   2019年06月18日09:48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女子替父筹款20万称确诊胃癌 网络炫富终被发现

   近日,杭州萧山一名女子替父亲在水滴筹发起20万元的筹款,称父亲被医生确诊为胃癌。不少网友转发捐款之后,却发现发起筹款的女子在社交平台晒出买跑车、出国旅游、购买奢侈品等情况。经网友举报后,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水滴筹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水滴筹接到举报后展开全面调查,目前筹款人已承诺将所筹得的8547元退还至水滴筹平台,并由平台原路退还给相关的爱心赠予人。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出现了不少类似案例,患者隐藏真实财产情况,通过医疗救助平台筹款,被发现举报后大多以道歉、退还善款收尾。网友质疑此类情况是否涉嫌诈捐,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如果筹款人的事由真实,即善款确实用于治疗,就不构成诈捐;如果将募捐所得用于挥霍而非治疗就会涉及诈捐的问题,甚至涉嫌诈骗罪。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求助项目发布前,网络服务的募捐平台应当进行充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等状况、生活境况以及病情。

   事件

   萧山一女子替父筹款

   网友发现晒跑车等指其炫富

   最近,杭州萧山当地网站出现一篇曝光帖,5月初,萧山一名女子替父亲在水滴筹发起20万元的筹款,称父亲被医生确诊为胃癌,万般无奈向网友求助筹集善款。不少网友通过转发链接、捐款等方式伸出援助之手。但随后就有人发现,该女子晒出的检查报告单,患者尚未确诊胃癌,而她则在父亲刚检查完的第二天就发起了筹款。6月3日,筹款女子以“急等钱续缴医院费用”为由,提取了8547元的善款。

   6月中旬,一位捐过款的网友无意之中发现发起筹款的女子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买跑车的消息。随后,不少人发现,该女子经常晒出国旅游、购买奢侈品的消息。有网友指出,网络筹款本意是帮助生活困难的人渡过难关,而并非为她这样的有钱人钻空子利用。

   面对网友的质疑,发起筹款的女子删除了社交平台上的“炫富”内容。6月12日,该女子发文称,她的父亲2014年两次从重症监护室抢救出来,并称父亲有资格申请水滴筹救助。对于这一回应,网友并不买账,大家认为网络筹款是给那些无力承担医药费的家庭,不能被那些开豪车、买奢侈品的人所滥用。

   回应

   平台称审核需大家共同监督

   善款将原路退还给捐款人

   6月16日晚,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筹款女子通过微博发文称,感谢所有献爱心的朋友,愿把在水滴筹筹到的8547元通过平台退还给大家。

   6月17日上午,北青报记者从水滴筹工作人员处获悉,水滴筹接到举报后展开全面调查,目前筹款人已承诺将所筹得的8547元退还至水滴筹平台,并由平台原路退还给相关的爱心赠予人。

   对于网友提出的,水滴筹为何没有在女子发起筹款时进行严格的审核?工作人员回应,水滴筹借助熟人社交网络验证,在筹款的整个过程进行风险控制。求助人在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病情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通过平台初步审核之后,还需要经过社交网络的监督验证、提现公示验证等环节,才能最终完成提现。“其实我们的审核并不是一次完成的,是贯穿整个筹款过程,甚至是筹款提现以后,我们也一直在进行相关的监督。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需要大家共同监督发挥作用,对相关的案例进行审核和管理。”

   萧山女子发起筹款的情况被网友质疑以后,平台在接到举报后跟筹款人沟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并强调了平台是给看不起病的大病患者提供救命工具的,最终筹款人同意退款。

   争议

   众筹平台无法审核筹款人财产

   多次陷舆论漩涡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网络众筹平台第一次出现类似争议。

   萧山女子被指骗捐的事情发生以后,不少网友又想到了前不久刚发生的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众筹事件。4月8日,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突发脑出血,在北京天坛医院救治。其家人通过水滴筹向社会求助,筹款金额为100万元。但随后就有网友质疑,其家里有房有车。另有网友指出,吴鹤臣有医保,治疗过程也用不了100万。最终,面对网友的质疑,吴鹤臣的家人公布财产,并关闭众筹通道。

   2018年7月份,广西南宁武鸣的一名女子称自己的女儿因病毒感染已经住进了ICU病房,最终她共获得25万余元的筹款。事后有网友爆料,这家人其实有好几套房子,还有奥迪车,并且还经营着几家粉店。最终,众筹平台经调查回应称,患者家人与平台沟通承诺退款,平台收到款项将第一时间原路退还爱心捐助者。

   2018年7月初,家住四川的周先生,因其三岁的儿子在路边不慎被烫伤,治疗费需要60万元。家人借助众筹平台,一天内共募集近40万元。随后,有人指名道姓指出,周家是做羊肉生意的,有车有房,还给孩子买了保险。面对质疑,周家最终退回善款。

   上述案例中,筹款人确实面临了家人患病的现状,但家人并非无力承担,借助网络众筹平台筹款时,平台只能审核病情,却无法审核筹款人的财产情况、家庭收入等。因此,一些人借助网络众筹平台的漏洞,隐藏真实财产情况,以获得资助。

   此前,针对上述情况,网络众筹平台曾回应称,由于平台没有资格去审核发起人的车产和房产,只能要求发起人公开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去做公示,社会人士可以根据自己判断,选择去帮助他或是不帮助他。“在这一点上,平台需要大家共同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

   观点

   律师:众筹平台应加强审核

   求助人的财产等情况

   对于网络众筹平台出现的“骗捐”现象,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网络服务的募捐平台,在求助项目发布前应当进行充分审核,保障受捐者全面、充分、真实披露更多个人信息资料,包括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生活境况以及病情。网络平台为了更好地确保信息真实,需要获取求助者的信息,包括被救助者的病情诊断信息以及财产状况信息,但是平台方与医院以及房产部门未能充分合作的情况下,只能依赖求助者发布的信息,求助者隐瞒财产状况的话难免出现类似问题。

   周浩律师认为,如果出现筹款人有隐藏财产的情况,如若筹款事由真实,即确实筹款用于治疗,就不存在诈捐,平台只能通过监管机制退还捐款;如果筹款人将募捐所得用于挥霍而非治疗就会涉及诈捐的问题,甚至涉嫌诈骗罪。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如果筹款人编造虚假事实骗取捐款人财物涉嫌诈捐,网络众筹平台也将因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对捐款人的财产权被侵害存在过错。在民事责任方面,筹款人应返还财物,赔偿捐款人损失;水滴筹平台存在过错,对捐款人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筹款人诈捐涉嫌诈骗罪、编造及传播虚假信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诈捐成立,捐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筹款人返还财物并要求筹款人及平台连带赔偿捐款人损失,同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诈捐人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张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