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原标题: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第二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结果: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6月25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15,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31%,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3,912,997.57元(不含交易费)。

2、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以及资金来源等,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5元①/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5元/股已调整为不超过7.4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08)、2021年2月8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9)和《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以及2021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0,000股,并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6日、2021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2021-022、2021-057、2021-065),具体内容详见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如下: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6月25日。截至2021年6月2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15,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31%,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3,912,997.57元(不含交易费)。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215,800股,按照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对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股份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以及资金来源等,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照《实施细则》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回购敏感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公司未在上述敏感期内进行回购。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年2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747,5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186,875股)。

目前,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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