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

(5)

权,法律并加以增益,而父亲却没有使用他的权力,所以才受到处罚,这种
说法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子罪坐父这一事实说明“荣誉”在中国是不存在的。
在我们的国家,父亲因儿女被判罪,和儿女因父亲被判罪①所感到的羞耻,就
是严厉的刑罚,严厉得象在中国的死刑一样。
第二十一节君主的仁慈
仁慈是君主的特色。共和国的原则是品德,所以仁慈不那么必要。在恐
怖笼罩着的专制国家,仁慈是罕见的,因为对国内的大人物是用严刑的范例
加以约柬的。在君主国,仁慈比较必要,因为这种国家是用荣誉来治理的,
而荣誉所要求的常常正是法律所禁止的。在这种国家里,羞辱就等于刑罚,
甚至裁判的形式就是刑罚。在那里,羞辱来自各个方面,形成了刑罚的一些
特殊种类。
在君主国里,羞辱和财产、信用、习惯、享受等的丧失一一这种丧失常
是想象的——对大人物们已经是很重的刑罚,所以对于他们,酷刑是不需要
的。酷刑只能失去臣民对君主的爱戴,失去对职’位应有的敬重。
专制政体的性质,使专制国家的大人物们的地位极不稳定;而君主政体
的性质却使君主国家的大人物们的地位稳固安全。
君主们可以从仁慈获得许多好处,仁慈的君主得到极大的爱戴和光荣,
所以当君主有表示仁慈的机会的时候,他们总认为这是一件快乐的事;这在
欧洲是常有的。
人们对君主们的某部分权力也许会有争议,但对君主们的全部权力则几
乎是不会有争议的。即使有时候君主们要为王冠而战斗,却不必为生命而战
斗②。
但是人们要问:什么时候应该刑罚?什么时候应该宽赦?这是可以意会
而不可以言传的。施仁慈而有危险的时候,是很可以看得出来的。一个君主
因为软弱而受到轻蔑,甚至无力执行刑罚;这种钦弱和仁慈是容易区别开的。
玛乌列斯皇帝决定永远不流臣民的血。阿那斯塔西乌斯没有惩罚过任何
犯罪①。以撒·安占鲁斯立誓在他在位期间不处任何人以死刑。这些希腊的皇
帝忘记了,他们佩剑并不只是为了装饰。..
⑥见加尔基拉梭:《西印度群岛西班牙人内战史》。
①柏拉图说。不要刑及子女,而应该夸奖他们不像父亲那样(《法律》,第
9卷。)。
②意思是:争议是不凶猛的,即使君主失掉王冠也没有生命的危险。——译者
① “随达斯断篇”,在《君士坦丁·保尔菲罗折尼都斯文集》内
71。

第七章政体原则与节偷法律、奢侈以及妇女身分的关系
第七章政体原则与节偷法律、奢侈以及妇女身分的关系
奢侈和财富的不均永远是成正比例的。如果全国的财富都分配得很平均
的话,便没有奢侈了;因为奢侈只是从他人的劳动中获取安乐而已。
如果要使财富分配平均,法律就只能给每个人以生活上所必需的。如果
超过这个限度,就会有人浪费,有人得利,就会产生不均的现象。
如果生活的必需等于某一个一定的金额,奢侈对于那些仅够维持生活的人们来说就等于零;如果某一个人的财产恰巧等于该金额的一倍,那末他的奢侈便等于一;财产等于后者一倍的人,他的奢侈便等于三;如果再加倍,奢侈便等于七;所以假若后面的人的财产老是加倍于前面的人,奢侈的增加便是“一倍加一”,顺序如下: 13715, 3163127。
在柏拉图的共和国里,奢侈是可(,) 以(,) 准确(,) 地计算(,) 的,(,) 那里所建立的财产等
极有四种②。第一种恰好就是那个刚刚越出贫穷境界的等级;第二种加倍;第
三种三倍;第四种四倍。第一极,奢侈等于零;第二极等于一;第三极等了
二;第四级等于三;就这样地接着数学的比例推进。
如果我们从不同国家人民问的相互关系去考察奢侈的话,我们将看到每
一个国家的奢侈是和这个国家的国民之间的财富不均,与不同国家之固的财
富不均成复比例的。比方说在波兰,国民财产是极端不平等的,但是整个国
家的贫穷使这个国家不能象较富裕的国家那样的奢侈。
奢侈又和城市尤其是和京都的大小成正比例。因此,奢侈是和国家的财
富、私人的财产和集中于某些地方的人口三者成复比例的。
人烟越稠密,居民便越好虚荣,越想要在细小的事情上表示出与众不同
①。如果人口很多,以致居民之间多半不相认识,则想出类拔萃的虚荣心就会
加倍,这是因为有较多成功的希望。由于奢侈抬人以这种希望,所以每个人
都装出身分优越的样子,但因为每个人都想要超群出众,结果人人都变成一
个样子,就很难显得特殊了;谁都想受到尊敬,所以谁都受不到尊敬。
因为这个缘故,人们便普遍地感到一种不便。那些在某一行业有特殊才
能的人,便对自己的技能随意定价;才能较小的人也就仿效他们的榜样;结
果需要和财力便失去了协调。当我不得不打官司的时候,我就必须有钱请律
师;当我患病的附候,我就必须请得起医生。
有一些人认为,都市人烟稠密,会减少商业的活动,因为居民不再分开
居住。我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人口集中在一起,便有更多的欲望,更多的需
要,更多的幻想。
第二节民主政治的节俭法律
我刚才提到,在一个财富平均的共和国里,是不可能有奢侈的;我们在
②第一种财产是世袭的土地;柏拉图不许他们的其他东西超过这个世袭份额三倍。叁看《法律》,第
4卷。
①《蜜蜂的故事》的作者曼德维尔(第
1卷,第
133页)说,在一个大城里人们穿着比自己的品级还高的
服装,要使群众给他们比自己实际应得的还要多的尊敬。这对一个精神软弱的人,是一种快乐,可以和一
切欲望都得到满足的快乐相比拟。

第五章看到第五章看到,这种分配的均等是共和政体的优越之点。因此,一个共和国,
奢侈越少,便越完善。初期的罗马人不奢侈;拉栖代盂人不奢侈;在平等没
有完全丧失的共和国里,商业、劳动和品德的精神使每一个人能够而且愿意
依靠自己的财产生活,结果就没有什么奢侈了。
有些共和国热烈地要求重新分配土地的法律。这种法律从性质来说是有
盆的。这些法律只有在操之过急的时候才会发生危险。突然把某些人的财富
减少,突然把另外一些人的财富增加,这就构成每一个家庭的革命,也必然
产生全国的一般性的革命。
在一个共和国里,如果奢侈之风已经树立了,人心也就随着转向私人利
益。如果我们只许享有生活必需品的话,那末我们除自己和租国的光荣而外
便没有什么可以追求了。但是一个被奢华腐蚀了的灵魂,它的欲望是很多的,
它很快就成为拘束它的法律的敌人。列基姆的卫戍部队开始过奢侈生活,是
他们屠杀居民的原因。
罗马人一腐化,欲望立即变得漫无边际。这从他们那时所定的物价,便
可以想见。一瓶法烈因酒②,卖一百罗马逮刑利。旁都斯王国的成肉,一桶要
四百逮那利;一个好厨师的工资四百达偷特;青年侍童的工资更没有限量。
在一个急趋腐化的情势下,人人郴倾向于奢侈淫佚③的时候,还有什么品德可
说呢?
第三节贵族政治的节俭法律
在体制不完善的贵族政治的国家有这样一种不幸的事,就是寅族们虽然
有财富,但是不许他们任意花费;和节制的精神相违背的奢侈必须摈弃,因
此,这种国家只有一种得不到财富的板穷的人和一种很有钱但不得任意花费
的富人。
威尼斯的法律强迫贵族过朴素的生活。贵族们便很习惯于吝啬,以致只
有那些高等妓女们能够让他们花钱。人们就是用这种方法去支持工艺的。那
里最可鄙的妇女花钱而没有危险,但是那些供给她们挥霍的人们自己却要过
着最幽暗的日子。
希腊那些好的共和国在这方面有着优良的法制。有钱的人把钱用在节
日、歌咏团、车辆、赛马和开支较大的官职上。所以在那里,富裕和贫穷同
样地是一种负担。
第四节君主政体的节俭法律
塔西佗①说:”遂安人——一个日耳曼族──崇拜财富;所以他们生活在
一君统治的政体之下。”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奢侈对于君主政体特别合适,
也可以看到,君主政体并不需要节俭法律。
因为按着君主政体的政制,财富的分配很不平均,所以奢侈是很必要的,
①第
3、4节。
②君士坦丁·保尔菲罗折尼都斯《品德与邪恶》所引狄奥都露斯《历史文献》第
36卷断篇。
③ “一切冲动以淫欲为最大。”同上书。
①《日耳曼人的风俗》,第
44章。

要是有钱人不挥霍的话,穷人便要饿死。在这种国家里。财富越不均,富裕
的人们的花费就应该越大,又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奢侈也应该按这个比例增
加。私人的财富是通过剥夺了一部分公民的生活必需品才增加的,因此必须
把剁夺的东西归还他们。
要是有钱人不挥霍的话,穷人便要饿死。在这种国家里。财富越不均,富裕
的人们的花费就应该越大,又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奢侈也应该按这个比例增
加。私人的财富是通过剥夺了一部分公民的生活必需品才增加的,因此必须
把剁夺的东西归还他们。
工业者,到大商人,到贵族,到官吏,到显赫的王公,到大包税人,到君主
本身,一层一层地增加。否则一切就都完了。
罗马的元老院是由庄严的官吏、法学家和头脑充满原始时代思想的人所
组成的;当奥古斯都在位时,元老院有人建议,应该矫正妇女的风俗和奢侈。
在狄欧的著作①里,我们看到这位君主那样巧妙地避开了元老们烦琐的要求,
不能不咸到惊奇。奥古斯都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正在建立君主政体,瓦解
共和政体。
提只留斯在位的时候,市政官们在元老院建议恢复古时的节俭法律②。这
位有卓见的君主反对这个提议说:“有这种法律的说,在目前情形下国家便
不能生存。罗马怎么能够生存呢?备省怎么能够生存呢?过去,当我们只是
一个城市的公民时,我们是俭朴的;现在,我们消费着整个宇宙的财富;所
有的主人和奴隶都在为我们劳动。”他清楚地看到,节俭法律已不再需要了。
也是这个皇帝在位的时候,元老院还有人建议应禁止各省长官携带他们
的妻室到省里去,因为她们会给省里带来放荡的风气。这个建议未披采纳。
据说是“古人严肃的典范已经被改变为较惬意的生活方式”
③。人们感到需要
另一种风俗了。
因此,奢侈在君主国是必要的;在专制国家也是必要的。在君主国,奢
侈是人们享受他们从自由所得到的东西;在专制国家。奢侈是人们滥用他们
从奴役中所得到的好处。当一个主人委派一个奴隶去对其他的奴隶进行暴虐
统治的时候
72,这个被派的奴隶对于明天是否还能享受今天这样的幸福是不
得而知的,所以他唯一的快乐就是满足于目前的骄傲、情欲与淫佚。
从这一切,我们获得一个看法,就是:共和国亡于奢华;君主国亡于穷
困④。
第五节在什么情祝下节俭法律对君主国有用
十三世纪中叶,阿拉贡或者是依据共和国的精神或者是由于其他特殊的
情况,制定了节俭法律。詹姆斯一世规定,无论是国王或是他的任何臣民,
除了自己猎获的东西而外,每餐不得有两种以上的肉贪,而且每种肉食只能
用一种烹调法①。
在我们今天,瑞典也制定了节俭法律,但是立法的宗旨和阿拉页不同。
一个政府可以制定节俭法律来达到“绝对的节俭”的目的。这就是共和
国节俭法律的精神;从事情的性质本身去看,阿拉贡的节俭法律的宗旨就是
①狄欧·卡西乌斯:《罗马史》,第
54卷,第
16章。
②塔西陀:《史记》,第
3卷,第
34草。
③ “古人许多严厉的规定已经轻松了许多。”见塔西佗《史记》,第
3卷,第
34章。
④ “富贵不久即产生贫穷。”见佛洛露斯:《历史概要》,第
3卷,第
12章。
① 1234年詹姆斯一世宪法第
6条,见《西班牙的痕迹》,第
1429页。

这样。
这样。
品,以致因本国商品的输出所造成的必需品的缺乏不能由外国商品的输入得
到补偿,它便完全禁止外国商品的输入。在这种场合,节俭法律也可以达到”
相对的节俭”的目的。这就是今天的瑞典所制定的节俭法律的精神②。这是唯
一适合于君主国的节俭法律。
一般地说:一个国家越穷,它的“相对的奢侈”便越能摧毁它,因此它
便越需要“相对的节俭法律”。一个国家越富,它的“相对的奢侈”便将使
它更富,因此,它应该特别谨慎,不要制定“相对的节俭法律”。关于这点,
我们在本书商业章中将要更好地加以解释③。这里只论述“绝对的奢侈”问题。
第六节中国的奢侈
有些国家,由于特殊理由,需要有节俭法律。由于气候的影响,人口可
能极多,而且在另一方面生计可能很不稳定,所以最好使人民普遍经营衣业。
对于这些国家,奢侈是危险的事;节俭的法律应当是很严格的。因此,要知
道一个国家应该鼓励或是应孩禁止奢侈,首先就要考查那里人口的数目和谋
生的道路二者间的关系。在英国,土地出产的粮食可以供给农民和衣物制造
者们食用而绰有条裕,所以它可以有些无关紧要的工艺,因而也可以有奢侈。
法国生产的小麦也足以维持农民和工人们的生活。加之,对外贸易可以输人
许多必需品未和它的无关紧要的东西交换,所以用不着惧怕奢侈。
中国正相反,妇女生育力强,人口蕾衍迅速,所以土地无谕怎样垦植,
只可免强维持居民的生活。因此在中国,奢侈是有害的,并且和任何共和国
一样,必须有勤劳和俭约的精神①。人民需要从事必需的工艺,而避免那些供
人享乐的工艺。
中国皇帝旧的美丽的诏书的精神就是如此。唐朝一位皇帝③说:“我们祖
先的驯诫认为,如果有一男不耕,一女不织,帝国内便要有人受到凯寒。

②依据这个原则,他曾命令毁坏无数的守庙。
第二十一朝代的第三个皇帝④在位时,有人把在一个矿山获得的一些宝石
献给他,他命今关闭那个矿山,因为他不愿意为一件不能给人民吃又不能给
人民穿的东西,叫人民工作、劳累。
建文帝①说:“我们很是奢华,连老百姓不得不出卖的儿女的鞋子也要锈
上花。”②用好些人来替一个人做衣服,这是不是使许多人免于缺少衣服的方
法?一个人种地,十个人吃土地的出产,这是不是使许多人免于饥饿的方法?
②瑞典禁止美酒及其他珍贵的商品。
③参看《波斯人信札》,第
106页。又见本书第
20章,第
20节。
①在中国,奢侈经常被取缔。
③唐高祖。——译者
②谕旨,载杜亚尔德:《中华帝国志》,第
2卷,第
497页。
④明永乐帝。——译者
①《中国史,第二十一朝代》,载杜亚尔德的著作第
1卷。
②《谈话》,载杜亚尔德的著作第
2 卷第
418页。

第七节中国因奢侈而必然产生的后果
第七节中国因奢侈而必然产生的后果
第八节妇女的贞操.. 73
妇女们失掉了品德,便会有许多的缺点继之而来,她们的整个灵魂将会
极端堕落;而且在这个主要之点失掉以后,许多其他方面也会随之堕落;所
以在平民政治的国家,淫乱之风就是这种国家最后的灾祸,它预示该国的政
制必将变更。
所以共和国良好的立法者总是要求妇女要有一定程度的庄重的美德。这
些立法者在他们的国家里不但擯斥了邪恶,而且连邪恶的外表也在擯斥之
列。风流情场中的交际产生怠情,使妇女甚至在自己未堕落之先就成为使人
堕落之人;这种交际把一切无聊的东西当做有价值的东西,对重要的东西反
而加以眨抑;最后,这种交际使人完全依照揶榆戏弄的处世法则行事。妇女
们在揶揄戏弄的处世法则上是非常高明的。良好的立法者是连这种风流情场
中的交际也全都加以擯斥的。
第九节各种政体下妇女的身分地位
在君主国里,妇女很少受到拘束,因为爵位品极的关系,她们可以出入
宫廷,因而她们在宫廷里采取无拘束的自由风度,在宫廷里,几乎只有妇女
的这种无拘束的自由风度是被容许的。每一个朝臣都利用妇女的美色和感情
来增进自己的富贵。妇女本身的软弱,不容许她们傲慢,但容许她们有虚荣
心;奢侈总是同妇女一道支配着朝廷。
在专制国里,妇女并不产生奢侈,但她们本身却是奢侈的对象。他们应
当绝对地是奴隶。每一个人都遵从政体的精神,并且把他从别处看到的既成
的习惯带到家庭里来。因为法律很严厉。并且执行得很急速,所以人们怕妇
女的自由放纵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她们的争吵,她们的轻率,她们的憎恶,
她们的爱好,她们的嫉妒,她们的愠怒,以及这些细小心灵所具有的吸引大
人物兴趣的那种艺术,在这种国家里,都不能不带未恶果。
不但如此,这些国家的君主玩弄人性,所以拥有好些妇女。由于千百种

的考虑,君主们不能不把她们都幽阴起来。
在共和国里,妇女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但是受风俗的奴役。那里搐斥奢
的考虑,君主们不能不把她们都幽阴起来。
在共和国里,妇女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但是受风俗的奴役。那里搐斥奢
在希腊备城市的生活里,宗教并不认为男人之间风俗的纯正也是品德的
一部分;一种盲目的邪恶疯狂无羁地支配着这些城市,情爱是用一种我们不
敢说出口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婚姻则只是单纯友谊而已①。那里的妇女却很
有品德;她们是那样质朴、真洁,我们几乎从来不会看到其他民族在这方面
有更好的风纪②。
第十节罗马人的家庭注庭
罗马人不象希腊人那样特设职官来监督妇女的行为。监察官监视她们,
和监视共和国内其他的人是一样的。家庭法庭③的制度就起着希腊特设职官④
的作用。
丈夫召集妻的亲族,在他们的面前审讯自己的妻子⑤,这种法庭维持了共
和国的风俗。但是这些风俗又维持了这种法庭。这种法庭不但审判违背法律
的问题,而且也审判莲背风俗的问题。那未要窜判违背风俗的问题,就必须
有风俗的存在。
这种法庭的刑罚就不能不是武断的,而且,实际上就是如此。因为一切
关于风俗、一切关于真洁准则的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用一个法典去包罗净尽
的。用法律规定我们对别人应尽什么义务,是容易的;但是用法律去包罗我
们对自己应尽的一切义务,是困难的。
家庭法庭监祝着妇女们的一般行为。但是有一种犯罪,除了受到这种法
庭的谴责而外,还要受到公诉。这种犯罪就是奸淫。这或者是因为这样严重
地败坏一个共和国的风俗,不能不引起政府的关心;或者是因为妻子的乱行
可能使人怀疑丈夫也有乱行;或者是因为人们害怕如果不这样的话,即连诚
实人也要隐瞒这个罪行,而不愿使它受到惩罚,或是佯作不知,而不愿进行
报复。
第十一节罗马的法律怎样随着政体而改变
必须先有风俗,然后才有家庭裁判,才有公诉。因此风俗败坏,家庭裁
①普卢塔克说:“至于真正的爱情,女人是没有份的。”见他的《道德著述》的“谕爱情篇”第
600页,
他是用他的时代的体裁叙述的。参阅色诺芬所著以《希埃罗》为题目的对话。
②雅典专设一职官,监视妇女们的行为。
③罗莫露斯会建立这种裁判所。见狄欧尼西乌斯·哈利卡尔拿苏斯:《罗马古代史》,第
2卷,第
96页。
④在狄特·李维《罗马编年史》第
39卷里,可以看见对酒神祭日图谋不轨案就使用过这种裁判所。人们把
那些“败坏妇女和青年风俗的聚会”叫做“图谋不轨危害共和国”。
⑤从狄欧尼西乌斯·哈利卡尔拿苏斯《罗马古代史》第
2 卷,可从看见,按照罗慕露斯的法制,普通案件
由丈夫单独一人当妻子的亲族面前进行裁判。但是重罪的案子,丈夫要和妻子的亲族五人会审。因此,乌
尔边《法律和拜星教》第
6篇第
9、12、13各节,关于风俗的裁判,把重案和轻案,即所谓
mores graviores

mores leviores分开。

判和公诉也就废弛了;如果共和国灭亡,这二者也就完结了判和公诉也就废弛了;如果共和国灭亡,这二者也就完结了。
常设的审判制度建上了,也就是说,裁判官们之间划分了管辖权的范围。
裁判官们亲自审理一切讼案②的习惯又日渐地形成了起来。这就削弱了家庭裁
判的作用。这种情况的出现会使史学家们感到惊异。史学家们认为提贝留斯
让这种家庭法庭进行审判是奇怪的事情,是古代诉讼程序的重现。
在建立了君主政体和改变了风俗以后,公诉制度也就取消了,这是由于
害怕诡谲之徒因为受到妇女的轻视威到刺激,受到她的拒绝感到气愤,甚至
她的品德也激怒了他,便设计要陷害她。茹利安法规定,在控诉丈夫袒护妻
子的放荡行为之先,不得控诉妻子的奸淫罪,这个规定大大地限制了这类的
控诉,并且可以说,竟是消灭了这类控诉
①。
塞克司图斯五世似乎顾意恢复公诉②。但是如果我们稍为想一下,便将知
道这关法律对任何一个君主国都不适宜;对象他那样的君主国更不适宜。
第十二节罗马对妇女的监护
按照罗马的法制,除了那些处在丈夫权威下的妇女③而外,所有妇女都受
着永久性的监护。最近的男性亲属受有这种监护仅。从一句粗鄙的俚语④来
看,这对妇女似乎是很不方便的。这种法制对于共和国是好的,但是对于君
主国则完全没有必要⑤。
从野蛮人的法典来看,古日耳曼的妇女似乎也是受永久性的监护的⑥。这
个习惯又流传到古日耳曼族所建立的君主国家,但并未长期存在。
第十三节罗马皇帝所殷立的对妇女淫乱的刑罚
茹利安法规定了对奸淫罪的刑罚。但是这个法律和此后所制定的关于这
方面的法律,远远不是风俗纯正的标志,而是风俗败坏的标志。
到君主政体的时候,关于妇女的整个政治制度改变了。问题已不再是为
妇女树立纯洁的风俗,而是惩罚她们的犯罪。人们制定新法惩罚妇女的犯罪,
只是因为他们不再惩罚那些不属于这种犯罪范围的越轨行为了。
因为风俗己败坏到可怕的程度,所以罗马的皇帝们不得不制定一些法律
对淫乱行为赂加制止。但是他们对于风俗无意进行一般性的改革。关于这点,
历史家们所叙述的确切事实是有力的证据;所有这些法律虽然可以证明相反
的情况,但是这个证明是没有力量的。我们在狄欧的著作里可以看到奥古斯
都在这件事上的行动,并且可以看到他在任执政官和监察官的职务时,是怎
① “关于风俗的审判,是旧时法律规定的,因为不常用,就完全废弛了。”《法典。休妻》,第
2卷,第
2
节。
②当时叫做“特殊审判”。
①君士坦丁把这类控诉完全取消了。他说:“使安静的家庭受到胆大妄为的外人的搅扰,是不妥当的。”
②塞克司图斯五世论令,凡不将自己妻子的放荡行为向他控告的处死刑。见列地:《塞克司图斯五世传》。
③这句话的拉丁原文是:“除非她们置身于男子的保护管束之下。”
④这句拉丁俚语是:“我求你不要当我的叔父!”
⑤奥古斯都在位的时候,巴比恩法规定,有了三个儿女的妇女则免除这种监护。
⑥过种监护,日耳曼人叫做
Mundeburdiun。

样巧妙地避开人们向他所提出的要求的样巧妙地避开人们向他所提出的要求的。
我们在历史家的著作中看到,奥古斯都和提贝留斯的朝代会对几个罗马
贵妇人的淫乱行为做出严峻的判决;不过这些判决不但使我们看到这两个朝
代的精神,同时也告诉我们这类判决的精神。
奥古斯都和提贝留斯主要的意图是要惩罚他们自己的女亲属的淫乱行
为。他们所惩罚的并不是风俗的败坏,而是他们臆造的所谓亵凟罪或是大逆
罪②。他们想以此来提高帝威,来报私仇。因此,罗马的著作家纷纷起未竭力
反对这种暴政。
茹利安法用轻刑③。罗马的皇帝们主张法官在裁判时对他们所制定的法律
规定的刑罚,须要加重。这是历史家们痛加谴责的主题。罗马的皇帝们所注
意的不是这些妇女是否应当处刑,而是她们是否违背法律,以便加以处罚。
提只留斯最显著的暴政之一,就是滥用古法①。当他想要对某一个罗马贵
妇人处以比茹利安法所规定的吏重的刑罚时,他便恢复了家庭法庭②。
这些关于妇女的条款只用于元老院元老们的家庭,不适用手,普通人民
的家庭。要控告大人物们是需要一些借口的。贵妇人的放荡行为可以供抬人
们无数的借口。
总之,我在前面指出,风俗的纯正不是一君执政的政体的原则;这可以
在罗马最初的那些皇帝的朝代获得最好的证明。谁要是有怀疑,只要一讀塔
西伦、苏埃多尼乌斯、茹维纳尔、马尔西阿尔等人的著作,就够了。
第十四节罗马人的节俭法律
我们谈过了的淫乱所以成为风气。是因为它和奢侈是不可分的,奢侈总
是跟随着淫乱,淫乱总是跟随着奢侈。如果你随心所欲,又怎能压制思想上
的弱点呢?
在罗马,除了一般性的法制而外,监察官们还让官吏制定,一些特别注
规,以保持妇女俭朴的风尚,法尼安法、利基尼安法、欧比安法,都是以此
为目的”。我们在狄特·李维的著作③里,可以看到,当妇女们要求废除欧比
安法的时候,元老院非常激动。瓦列利乌斯·马克西穆斯废除了这个法律,
给罗马人开创了奢侈的时代。
①有一次人们把一个青年带到奥古斯都面前。这个青年会和一个同他有过不正当来往的女人结了婚。奥古
斯都犹豫了好久,对这种事情既不敢赞同,也不愿加以惩罚。最后,镇定下来说:“反乱是这些大坏事的
根源。让我们忘掉这些事吧!”(狄欧:《罗马史》,第
59卷,第
16章〕。元老院要求他定些整饬妇女
风纪的法规,他巧妙地避开了这个要求;他告诉元老们说,他们应惩戒他们的妻子如同他惩成自己的妻子
一样。元老们请求他说明他怎样对待他的妻子(我想提这个问题是很不智的)。
② “对一种已成为男女间很普遍的过错加它以亵凟罪和大逆罪这种严重的罪名,这就越出了我们的祖先们仁
慈的界限和该帝自己所定的法律。”75甲塔西陀,《史记》,第
3卷,第
24章。
③该法在《罗马法汇编》内有引述,但是没有谈到刑罚。据推断,只是”放逐”而已,因为血族相奸的刑
罚仅仅是“终身流刑”。参看该法“诉讼”、“谁娶寡妇”等篇。
① “提贝留斯的一个特色就是用古代的术语,去伪装新的罪行。”75塔西佗:《史记》,第
4卷,第
19
章。
②同上,第
2卷,第
50章。
③《罗马编年史,第四代史》,第
4卷。

第十五节不同政制下的妆奁和婚姻上的财产利益
第十五节不同政制下的妆奁和婚姻上的财产利益
在共和国里,奢侈不得占统治地位,所以妆奩应该适中①;但是在专制国家里,
应该差不多没有妆奩,因为那里的妇女多多少少都是奴隶。
法兰两法律所采用的夫妻财产共有制是很适合君主政体的;因为这种制
度使妇女关心家庭的事务,并且使她们仿佛是不得不照料家庭。在共和国,
这种制度就不那么合适了,因为那里的妇女有较多的品德。但是在专制国家,
这种制度就是荒谬的,因为在这种国家甲,妇女们本身就是主人的财产的一
部分。
妇女由于所处的地位,本来就倾心于婚姻,所以法律止她们从丈夫的财
产中获取利益,是没有意义的。而在共和国里,妇女从丈夫的财产取得利盆
则是非常有害的,因为妇女拥有私有的财富,会产生奢侈。在专制的国家,
从婚姻所获得的利益,最多只应当是足够维持她们的生活。
第十六节撒姆尼特人的一种良好习惯.. 78
撒姆尼特人有一个习惯。这个习惯在一个小共和国里,尤其是在象他们
那样的一个共和国里,一定曾经产生过极好的效果。他们把所有的青年都召
集在一起,进行评定。那个被宣布为所有青年中最好的青年便可娶他所喜欢
的女子为妻;在他选挥以后,得次多数票的青年接着进行选择,这样顺序选
择下去②。这种办法是值得赞美的,因为在青年的财产中,人们只看见他们的
优良品质和对国家的贡献。那个最富有这种财产的青年便叮从全国中选择一
个女了。爱情、美貌、贞洁、品德、出身,甚至财富,这一切,可以说全都
成为品德的妆奩了。人们很难再想出一个比这更高尚、更庄严的奖励办法了。
这种办法对。一个小国来说负担很轻,而对男女两性影响却很大。
撒姆尼特人是拉栖代孟人的后裔。柏拉图设定了差不多同样的法律①。柏
拉图的法制只是莱喀古士法典的改进而已。
第十七节妇女执政
按照埃及人的习惯,妇女在家庭当家做主,是违反理性和自然的
79,但
是妇女治理一个国家则不然。在家庭里,因为妇女体质软弱,所以不能获得
优越的地位;但是在沽治的场合,一般地说,妇女正是因为软弱,所以较为
仁厚宽和;这比严峻残暴的性格更能施行善政。
印度各地,妇女执政,人们非常满意。那里规定如果男性继承人的母亲
不是王族血统的话,便由同王族有血统关系的母亲所生的女儿继承王位②。此
①斯特拉波在他的著作《地志》第
4卷中说,当时最明智的共和国是马赛。它规定,妆奩不得超过银元一
百、衣裳五件。
②《君士坦丁·保尔非罗折尼都斩文集》所辑断托抱斯的”‘尼古拉斯·大马塞奴斯断篇”。
①他甚至准许男女青年时常会面。
②《耶稣会士书简集》,第
14辑。

外又设置一些人辅助她们担负治国的重任。斯密十说外又设置一些人辅助她们担负治国的重任。斯密十说,在非洲,妇女执政,
人们也很满意。如果我们再看看俄罗斯和英国的事例,我们便看到妇女们执
政无论在宽政或暴政的国家都一样地获得了成功。
③《几内亚旅行记》第
2篇“论黄金海岸上的安哥那王国”。

第八章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
第八章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
各种政体的腐化儿乎总是由原则的腐化开始的。
第二节民主政治原则的腐化
民主政治原则腐化的时候,人们不但丧失平等的精神,而且产生极端平
等的精神,每个人都要同他们所选举的领导他们的人平等。这时候,人民甚
至不能容忍他们所委托给人的权力。无论什么事情他们都想自己去做,要替
元老院审议问题,替官吏们执行职务,替法官们判决案件。
这样,共和国里就不再有品德了。人民要执行官吏的职务,官吏不再受
尊重了。元老院的审议无足轻重了;对元老们毫不尊重,粘果也不敬重老人
了。对老年人如果不尊重,也必然不能孝敬父亲;无须再顺从丈夫,也无须
再服从主人了。谁都喜欢这种放纵,指挥和服从给人们的拘束同样使人们咸
到厌烦。妻子、儿女、奴隶,对谁也不服从。不再有风纪,不再爱秩序,最
后,也不再有品德了。
在色诺芬的《盛筵记》
30里,我们看到一段记载,极生动地描写一个共
和国的人民怎样地滥用他们的平等。每一个客人输流地叙述自己所以满足的
理由。查米德斯说:“我满足,因为我贫穷。当过去我富裕的时候,我不能
不阿谀那些告密者,因为我知道被他们陷害的机会多,而陷害他们的机会少。
共和国经常向我要求新税,我老也不能走开。我现在已经贫穷,我倒获得了
成权;浚有人恐吓我,我倒可以恐吓别人。我要走开就走开,要呆着就呆着。
有钱的人从他们的席位上站起来,并给我让路。我过去是奴隶,现在是君王。
我过去要向共和国纳税,现在共和国要养活我。我再不用怕丢失什么,但希
望获得什么。”
当人民所信托的人们为了要隐蔽自己的腐化,而企图腐化人民的时候,
人民便陷入这种不幸之中。他旧向人民只谈人民的伟大,来掩盖他们自己的
野心;他们不断地赞许人民的贪婪,来隐蔽他们自已的贪婪。
“腐化”将要在“腐化别人的人们”之中增长,也将在“已被腐化了的
人们”之中增长。人民将要分享一切公共的钱财。他们办事懒情,他们贫穷,
又要奢侈享乐。但是他们既懒惰又奢侈,那就只有国库可以作为他们追求的
目标了。
当我们看到选票可以卖钱的时候,不应当感到惊奇。要向人民进行博施,
就得向人民勒索更多的东西;但是要从人民那里勒索东西,就得颠复国家。
人民从他们的自由中所获得的东西越显得多。他们便越接近应该丧失自由的
时候。于是就形成了许多小暴君;这些小暴群具有单一的暴君所有的一切邪
恶。人世残存着的一点自由,不久也成为不可容忍的东西;这时就产生了单
一的暴君;人民便将丧失他们的一切,连腐化的好处也丧失了。
因此,民主败体应该避免两种极端,就是不平等的精神和极端平等的精
神。不平等的精神使一个民主国走向贵族政治或人执败的政体:极端平等的
精神使一个民主国走向一人独截的专制主义,就象一人独裁的专制主义是以
征服而告结束一样。

诚然,那些腐化了希腊各个共和国的人们并没有部变成暴君。这是因为
他们喜爱雄辩甚于喜爱武艺。不但如此,每一个希腊人,在他的心灵中,对
那些颠复共和败体的人们都怀着深刻的憎恨。因为这个缘故,无政府状态便
由恶化而走向毁灭,并没有变为暴政。
诚然,那些腐化了希腊各个共和国的人们并没有部变成暴君。这是因为
他们喜爱雄辩甚于喜爱武艺。不但如此,每一个希腊人,在他的心灵中,对
那些颠复共和败体的人们都怀着深刻的憎恨。因为这个缘故,无政府状态便
由恶化而走向毁灭,并没有变为暴政。
①;西
拉库赛有一个元老院②,但历史几乎极少捉到它;西拉库赛经历了一般腐化的
国家所罕见的苦难。这个城市,一直处在放肆
①或压迫之中。它的自由和它的
奴役同样地给它痛楚。自由和奴役简直象暴风雨似的,交替地襲占着它。虽
然它在外表上象是很有力量,但是一个最微小的国外的力量却经常能让它发
生革命。这个城市拥有众多的人民:殡酷的命运只许它的人民就这两条道路
之中选择一条,就是:产生一个暴君,或是自己当暴君”。
第三节极端平等的精神
平等的真精神和极端平等的精神的距离,就象天和地一样。平等的真精
神的含义并不是每个人都当指挥或是都下受指挥;而是我们服从或指挥同我
们平等的人们。这种精神并不是打算不要有主人,而是仅仅要和我们平等的
人去当主人。
在原始时代,人一生出来就部真正是平等的,但是这种平等是不能继续
下去的;社会让人们失掉了平等,只有通过法律才能恢复平等。
一个管理得好的民主国家和一个管理得不好的民主国家是很有区别的;
在前者,人们只在公民的身分上是平等的;但是在后者,人们还在官吏、元
老、法官、父亲、丈夫、主人等各种身分。上也都是平等的。
“品德”的自然位置就在“自由”的近旁,但是离离开“极端自由”和”
奴役”却都是同样地遥远。
第四节人民腐化的特殊原因
巨大的成功,尤其是人民有有巨大贡献的成功,将使人民骄傲自满,以
至个不能冉领导他们。他们嫉视官吏,进而变为对一切官职的嫉视;他们敌
视执政的人,不久又变成了政治制度的敌人。就是这样,沙拉米斩海峡对波
斯作战的胜利,腐化了雅典共和国①,就是这样,雅典人的失败毁灭了两拉库
赛共和国②。
马赛共和国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从卑微过渡到强盛的巨大事件。所以这
个共和国老是明智地治理着自己,并保持了自己的原则。
①见普卢塔克:《提摩龙与狄欧传》。
②这就是狄奥都露靳《历史文献》第
19卷第
5章所说的:“六百人的元老院”。
①在驱逐了暴君们之后,他们让外国人和雇佣兵当公民,因而引起了内战。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5卷,第
3章。由于人民的力量对雅典战争获得了胜利之后,共和国的体制改变了。见同书,第
4章。
一个青年的官吏甲把青年官吏乙的小孩拐走,乙由诱奸甲的妻子,甲乙二人纵情之日也就是共和国的体制
完结的时候。见同书,第
7卷,第
4章。
①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
5卷,第
4章。
②同上。

第五节贵族政治原则的腐化
第五节贵族政治原则的腐化
如果进行统治的各家族遵守法律的话,那就等于一个由好儿个群主梳治
的群主国,并且是一个在性质上极为优良的君主国;差不多所有这些君主都
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这些家族不遵守法律的话,那就等于一个由许多暴君
统治的专制国家。
在贵族不守法的场合,只在贵族关系上,只在贵族与贵族之间,才有共
和国可说。国家对于治者来说是共和国,对于被治者来说则是专制国。这就
形成了两外最不和谐的集体。
当贵族成为世袭的时候,贵族政治的腐化就已到了极点③;在这时候贵族
们几乎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宽和可说。如果他们人数少的话,他们的权力就大
些,但是他们的安全就少些。如果他们人数多的话,他们的权力便少些,他
们的安全就大些。这样,当权力不断增加,女全便逐渐减少,一直到暴君出
现的时候,无限的权力和极端的危险都集中于暴君一人的身上。
因此,在世袭贵族制的国家,贵族多的话,政治就不那么暴戾,但是由
于品德较少,他们的精神便陷于无所思虑、懒惰和疏赂,国家便将因此不再
有力量与活力①。
一个贵族政治的国家,如果它的法律能使贵族们感到指挥的危险和劳苦
多于指挥的快乐的话;如果国家的处境,使它经常有所畏惧,虽无内忧,却
有外患的话,那末贵族政治原则的力量就能维持下去。
君主国家需要有一定的自信,才能获得光荣与安全,反之,共和国却需
要有所畏惧②。对波斯人的民惧使希腊的法律得到了维持。迦太基和罗马因互
相畏惧而都成了强国。真是怪事!这些国家越安全,就越象死水一样,不能
不腐败!
第六节君主政体原则的腐化
当人民夺去了元老院、官吏和和法官的职权的时候,民主政治便归灭亡;
当君主逐渐地剥夺了团体的或城市的特权的时候,君主政体也就腐败了。前
一种对情况导向“多人的专制主义”;后一种情况导向”一人的专制主义”。
一个中国的著者说:“秦朝和隋朝灭亡的原因足:君主们不愿象古人一
样,仅仅行使一般性的监督——这是一个元首所应当做的唯一事务——,而
是事事都要自己直接管理。③”在这里,这位中国的著者儿乎把所有的君主国
所以腐败的原因都告诉了我们。
③贵族政治变成寡头政治。
①威陛斯用法律去纠正世袭的贵族政治所产生的不便,它是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共和国之一。
②查士丁认为雅典人品德沦丧是由于爱巴米农达斯的死。他们既不再有好胜之心,便把收人都用庄宴会和
庆祝等事上,“常常只顾晚饭而不顾营堡”。于是马其顿人就从无声无臭之中挺身而出了。《世界史纲》,

6卷,第
9章。
③杜亚尔德:《中华帝国志》,第
2 卷,第
648页,引自明代著述。

当一个君主认为他应该改变而不应遵循事物的秩序,才更能表现他的权
威的时候;当他剥夺某一些人的世袭职位,而武断地把这些职位赏赐给另一
些人的时候;当他喜欢一时的意欲胜于他的意志的时候;君主政体就要毁灭
了。
当一个君主认为他应该改变而不应遵循事物的秩序,才更能表现他的权
威的时候;当他剥夺某一些人的世袭职位,而武断地把这些职位赏赐给另一
些人的时候;当他喜欢一时的意欲胜于他的意志的时候;君主政体就要毁灭
了。

82的时候,君主政体也就毁灭了。
最后,还有一种情形,君主败体也要毁灭,就是君主误解了自己的权威、
地位和人民对他的爱戴;他不完全相信一个君卞应该认为自己是处在安全之
中,正如一个暴君应该认为自己是处在危险之中一样。
第七节续前
当头等的品爵只是头等奴役的标志的时候;当大人物丧失了人民的尊
敬,成为专横权力的卑鄙工具的时候;君主政体的原则就已经腐化了。
当颁发的荣赏和荣誉的性质相矛盾的时候;当恶名①和品爵
83可以同时
放到一个人的身上去的时候;君主政体的原则更是腐化了。
当君主把公正变为严酷的时候;当君主象罗马的皇帝们一样,把梅都薩
——希腊神话里的魔女——的头顱挂在胸前来恫吓人②的时候:当他做出恐吓
和可怖的神气,象康莫都斯让人刻在他的石象上的那种神气
①的时候;君主政
体的原则也就腐化了。
此外,当特别卑鄙的人们从奴颜婢膝中获致显贵而引以为茉的时候;当
他们认为对君主负有无限义务而对国家则不负任何义务的时候;君主政体的
原则也就腐化了。
但是,如果君主的权力越大,他的安全便越少的话(备时代的历史都证
明是如此),那末,腐化这个权力,直到改变这个权力的性质,这不是轻于
背叛君主的大逆罪吗
84?
第八节君主政体原则腐化的危险
害处不在于一个国家从一个宽和的政体转变为另一个宽和的政体,例如
从共和国转变为君主国,或是从君主国转变为共和国,而是在于一个宽和的
政体堕落下来#急转为专制主义。
多半的欧洲国家至今还受着风俗的支配。但是如果由于长期滥用权力,
如果由于进行巨大的征服战争,专制主义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巩固,
风俗和气候就都不能和它对抗;在世界这个美丽的部分,人性至少在一个时
期将要遭受侮辱,象在世界的其他三个部分人性受到侮辱一样。
①提贝留斯在位时为告密者雕像,并颁给他们胜利奖饰,而大大贬低了这些荣赏的价值,以致那些真正应
得荣赏的人不愿接受荣赏。《狄欧断篇》,第
58卷,第
14章,辑自君士坦丁·保尔菲罗折尼都斯《品德
与邪恶》。塔西佗《吏记》第
15卷第
72章里曾记述尼禄在发现井惩罚一个捏造的反叛阴谋的时候,如何
把胜利奖饰颁给柏特罗尼岛斯·杜尔比利亚奴斯、涅尔瓦和蒂哲利奴斯。又在第
13卷第
53卓记述了罗马
将军们如何因为轻视“世传的胜利勋章”’这种荣赏而不愿作战。
②这个国家的君主很知道他的政府的原则。
①见希罗狄恩;《罗马史》。

第九节贵族如何倾向于拥护王室
第九节贵族如何倾向于拥护王室
奥地利的皇室曾经不断压迫匈牙利的贵挨。它不晓得那些贵族有一天对
它将有莫大的帮助。它用尽方法搜括这些民族的钱财,其实这些民族并没有
多少钱财;但是奥地利皇室却看不见那里的众多的人。当许多王候起来瓜分
奥地利皇室的备邦的时候,这个君主国的各部分竞坐以待毙,毫无动静,以
致粉粉瓦解。当时唯一有生命力的就是匈牙利的贵族,他们愤怒了,他们为
了战斗而忘掉了一切;他们认为牺牲性命,不念旧怨,是最大的光荣”。
第十节专制政体原则的腐化
专制政体的原则是不断在腐化的,因为这个原则在性质上就是腐化的东
西。别的政体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某些特殊的偶然变故,破坏了它们的原则。
专制政体的灭亡则是由于自己内在的缺点。某些偶然的原因是不能够防止它
的原则腐化的。所以专制败体,只有气候、宗教、形势或是人民的才智等等
所形成的环境强迫它遵守一定秩序,承认一定规则的时候,才能够维持。这
些东西可能对专制败体的性质发生强有力的影响,但是不能改变专制政体的
性质,专制政体的凶残性格仍然存在;这种性格只能暂时地披制服。
第十一节政体原则的健全和腐化的自然结果
政体的原则一旦腐化,最好的法律也要变坏,反而对国家有害。但是在
原则健全的时候,就是坏的法律也会发生好的法律的效果;原则的力量带动
一切。
克里特人使用种极奇怪的方法,使重要官吏必须守注。这个方法就是叛
变。一部分公民可以揭竿而起,赶走官吏,强迫他们恢复平民的身分。人们
认为这种做法是有法律根据的。这样的一种制度,准许用叛乱去制止权力的
滥用,看来似乎可以愿复任何一个共和国。但是这个制度并浚有毁坏克里特
共和国。理由是这样
①:
当古人要谈论一个最热爱祖国的人民的时候,他们一定会提到克里特
人。柏拉图②说:“祖国这个名字对克里特人是如何甜蜜可爱!”他们用表示
母爱的一个名词去称呼他们的租国③。对祖国的热爱矫正了一切。
波兰的法律也有准许叛变的规定,但是叛变所发生的弊害清楚地说明,
惟有克里特人能够成功地使用这个补救方法。
①他们总是首先联合起来反抗外来的敌人,这叫做“联合主义”。见普卢塔克:《道德著述》,第
88页。
②《共和国》,第
9卷。
③兽卢塔克《道德著述》中“论老人是否应该参与国政”。

希腊人所建立的体育运动,也同样需要有良好的政体原则。柏拉图说希腊人所建立的体育运动,也同样需要有良好的政体原则。柏拉图说:
“就是拉栖代孟人和克里特人开始创立那些著名的竞技场,使他们在世界上
获得了卓越的地位。最初,人们的廉耻心受到震惊,但是廉耻心终于向公共
的利益让步。”在柏拉图的时候,这些制度是个人景慕⑤的,因为它们和一个
重要的目标联系着,这个目标就是罩事技术。但是当希腊丧失了品德的时候,
这些制度却反而破坏了军事技术;人们出现于决斗场上,已不是为着锻炼,
而是为着腐化⑥。
普卢塔克告诉⑦我们,和他同时代的罗马人认为这些竞技就是希腊人沦为
奴隶的主要原因。其实不然,正是希腊人的奴隶状态腐化了那些体育运动。
在普卢塔克那个时代①,人们在公园里裸体搏斗和角力,使青年精神松懈,使
他们倾向于卑污的情欲,使他们成为单纯的卖技者。但是在爱巴米衣达斯那
个时代,角力的运动使梯柏人在柳克特拉战役中取得了胜利②。
当国家没有丧失它的原则的时候,法律就很少是不好的。这就好象伊壁
鸠鲁在谈论财富时所说的:“腐败的不是酒,而是酒器。”

第十二节续前
在罗马,法官起初是从元老院的元老这一等级中选出的,格拉古兄弟把
这个特权转移给武士们;杜鲁苏斯把它给与元老和武士;苏拉只给与元老们;
哥塔给与元老、武士和度支官;凯撒又把后者除掉;安东尼把元老、武士和
百人长等编成“十人队”。
当一个共和国腐化了的时候,除了铲除腐化,恢复已经失掉了的原则而
外,是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补救所滋生的任何弊害的。一切其他纠正方法不但
无用,而已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弊害。当罗马还保持着它的原则的时候,司
法权可以放在元老们的手中而不致被滥用。但是当罗马腐化了的时候,不管
司法权力移转给哪一个团体,给元老、武士、度支官也好,抬这些团体中的
两个团体也好,同时给三个团体也好,给其中的任何一个也好,事情总是弄
不好的。武士并不比元老们有品德,度支官也不比武士们好,武士和百人长
一样地缺少品德。
在罗马的人民获得了同贵族一样担任公职的权利而后,人们自然会想,
阿谀人民的人们将要变成政府的主人了。但是事情件不如此。我们看到罗马
人民虽然让平民得以担任公职,们是人民却总是选举贵族。因为人民有品德,
所以他们宽宏大量;因为他们有自由,所以他们轻视权力。但是当罗马人民
④《共和国》,第
5卷。
⑤体育分成两部门:跳舞和角斗。在克里特,人们可以看到丘列特斯的武装跳舞;在拉栖代孟,可以看到
卡斯托尔和波留克斯的武装跳舞,在雅典,可以看到帕拉斯的武装跳舞,这对江没有达到服兵没年龄的青
年是很合适的。柏拉图在《法律》第
7卷中说,角斗是战争的形象。他颂扬古代只创立两种跳舞:和平舞
和剑舞。柏拉图在同书内论述剑舞如何应用到军事技术上去。
⑥ “拉栖代孟体育场的竞技,毋宁说是淫秽的。”马尔西阿尔:《短诗集》,第
4卷,讽刺诗第
55首。
⑦《道德著述》中“有关罗马的问题”第
15题。
①普卢塔克:《道德著述》。
②普卢塔克《道德著述》中的“杂谈”第
2卷第
5题。
③古代盛酒的器皿常常用能够腐坏的材料如已革之类制成。——译者

丧失了他们的原则的时候,他们越拥有权力,他们便越不谨慎,最后,他们
成为自己的暴君,又成为自己的奴隶,这时他们便失掉了自由的力量,并由
于放纵而衰弱无力了。
丧失了他们的原则的时候,他们越拥有权力,他们便越不谨慎,最后,他们
成为自己的暴君,又成为自己的奴隶,这时他们便失掉了自由的力量,并由
于放纵而衰弱无力了。
狄特·李维说①:罗马人的淫佚之风产生得最迟;罗马人以节制与贫困为
光荣的期间也最长;在这两件事上,没有其他人民可以同罗马人相比拟。
“誓言”在罗届人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没有比”立誓”更能使他们遵
守法律了。他们为着遵守誓言常是不畏一切艰难的,但是为着光荣和祖国则
不是这样。
执政官古因提鸟斯·金金纳都斯要在罗马募集一支军队去征伐埃魁人和
窝尔西人,但是护民官们反对。执政官说:“好吧!让那些去年向执政官立
过誓的人们在我的旗帜下前进吧!”86②护民官们呼喊说,这个誓言已经失效,
说他们立誓的时候,古因提鸟斯只是一个私人而已;但是这些呼喊是徒然的。
因为人民比那些竞想前来颁导他们的人们更有宗教的虔诚;他们不理睬护民
官们所提出的区别与解释。
当这些人要退到圣山去的时候,他们感到受着对执政官们所做过的、要
跟随执政官们去作战的誓言的约束③。他们便升划把执政官们杀掉,但是人们
告诉他们,就是杀死执政官们,誓言仍然是有效;他们便放弃这个计划。现
在从他们所要犯的罪行去看,就不难了解他们对违背誓言是抱怎样的一种观
念。
坎奈战役之后,人民惊慌了,要退到西西里去
87。斯基比欧叫他们立誓,
决不离开罗马;惧怕违背这个誓言,终于战胜了其他的一切惧怕。罗马如同
一只船,在狂风暴雨中有两个锚系着它,一个是宗教,一个是风俗。
第十四节政制最轻微的变更如何会使原则受到破坏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
88,迦太基是一个治理得很好的共和国。波利比乌
斯告诉我们,在罗马和迦太基间发生第二次布匿战争①的时候,迦太基有一个
缺点,就是元老院几乎已经完全丧失了它的威权。狄特·李维告诉我们
89
当汉尼拔回到迦太基的时候,他发现官吏和士绅们将公共的收入攫以利私,(,)
并且滥用他们的权力。由此可见,官吏们的道德是和元老院的威权同时丧失
了的;因为这一切都是从同一政体原则产生出来的。
谁都知道罗马监察制度的奇迹。有一个时候,监察制度成了一种沉重的
负担;但是人们还是支持它,因为当时奢侈的风气甚于腐化。格老狄乌斯削
弱了监察制度;这种削弱又使腐化的风气超过了奢侈,而监察制度便仿佛是
自己消逝了②③。这一制度,曾经被破坏过,又经请求恢复;它恢复了,又被
①《罗马编年史》,第
1卷,“绪论”。
②同上书,第
3卷,第
20章。
③同上书,第
2卷,第
32章。
①约一百年后。
②见狄欧:《罗马史》,第
88卷;普卢塔克:《四塞罗传》;四塞罗:《致阿蒂库斯书简》,第
4卷,

抛弃了,然后,便完全停顿下未,一直到成为无用之物的时候为止,——我
指的是奥古斯都和格老狄乌斯的朝代。
抛弃了,然后,便完全停顿下未,一直到成为无用之物的时候为止,——我
指的是奥古斯都和格老狄乌斯的朝代。
在人们读完了以下四节之前,我没有法子让人了解我的意思。
第十六节共和国政体的特质
共和国从性质来说,领土应该狭小;要不这样,就不能长久存在。在一
个大的共和国里,因为有庞大的财富,所以就缺少节制的精神;许多过分巨
大的宝库都交由单独的个人去经管;利益私有化了;一个人开始觉得没有祖
国也能够幸福、伟大和显赫;不久他又觉得他可以把祖国变成废墟以获致一
己的显赫。
在一个大的共和国里,公共的福利就成了千万种考虑的牺牲品;公共福利要服从许多的例外;要取决于偶然的因素。在一个小的共和国里,公共的福利较为明显,较为人们所了解,和每一个公民的关系都比较密切;弊端较少,因此也较少受到庇护。
拉栖代孟的所以能够长久存在,是因为它在所有的战役之后,都维持原
有的领土。拉栖代孟唯一的目标就是自由;自由唯一的好处就是光荣。
希腊各共和国的精神,就是满足于自己的领土,如同满足于自已的法律
一样。雅典起了野心,又把这种野心传授给了拉栖代孟。但是这个野心与其
说是要统治奴隶,毋宁说是要统治自由人民;与其说是要破坏联盟,毋宁就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