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18)

“人们就这样不被干扰地瞎聊着、讲授着,
谁想认真管那些傻子的闲事呢?
人们在习惯上相信,只要听到人说话,
那么话里总也有令人想想的什么。”
我们还是回到康德罢。人们免不了要承认康德完全缺乏那种古代的、壮阔的简洁,完全缺乏质朴、率真、坦率[的气质]。他的哲学和希腊建筑术毫无相似之处。希腊建筑现出伟大的、简洁的、一眼可以看到的比例关系。康德哲学却很使人想到哥特式的建筑术。原来康德的精神有一种极为个别的特性,他特别喜欢整齐匀称的格局,而匀整性又喜欢五花八门的杂多性以便使匀称成为井井有条的秩序而又在低一级的分布中再重复这秩序,如此类推,恰好像在哥特式教堂上的秩序一样。是的,他有时候搞这一套已近乎儿戏,这时由于曲从他那种嗜好,竟至于显明地强奸了真理。
对待真理就和古佛兰克式的园艺家对待大自然一样,这些园艺家的作品就是些匀整的林荫道,四方形和三角形,金字塔式和球形的树木,弯曲有规律的树篱等。这一点我要以事实来证明。
在他单另论述了空间和时间,然后以“直观的经验内容就被给与我们了”这句并未说出什么的话来了结充塞时间和空间的,我们既存在于其中又生活于其中的整个直观世界之后,——他立刻一跃而到了他整个哲学的逻辑基础,到了各种判断的表式。从这一表式他演绎出整整一打的范畴,匀整的分属于四个标题之下。这些范畴后来成为可怕的“普洛克禄斯特胡床”,他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在一个人心里面发生的一切都强塞到这张胡床里去,不忌讳任何蛮不讲理,不鄙弃任何诡辩,只是为了能够到处重复那张表式的匀整格局。可以从这张表式匀整地引伸出来的,首先第一项就是自然科学一般原理的纯生理学上的表式,也就是直观的一些定理、觉知的预期、经验的类比和整个经验思维的必要假定。其中前两个是简单的,但后两个又匀整地各自带出三个分支。单是范畴则是康德称之为概念的东西,但这些自然科学的基本命题却是判断。按他那一套达到一切智慧的最高超的引线,也就是[他的]匀整性,现在就轮到推理来表现它自己是丰富多产的了,并且推论又是匀整地、合拍地做着这一点。这是因为和经验以及其全部先验的基本命题都是由于应用范畴于感性之上而是为悟性而产生的一样,“理性的观念”也是由于应用推理于范畴之上而产生的;而应用推理于范畴之上这一业务却是由理性按它[用以]寻求所谓绝对的那原理来完成的。这过程是这样的:关系这一[类]的三个范畴提供从[大小]前提到结论仅有的三种可能类型,结论又随之而也为三种,其中每一种都要看作理性从而孵出一个观念的蛋,即是说:从定言推理孵出灵魂的观念,从假定推理孵出宇宙的观念,从迭言推理孵出上帝的观念。在这三者之间居中的那个宇宙的观念中又重复着一次范畴表的匀整性,因为范畴的四个柱头又产生四个论题,每一论题又各有其反对面以为匀称的对仗。
我们对于这一精致的建筑所导出的,真正极度机智的排比组合固然要表示我们的惊奇赞叹,但是我们也将继续在这建筑的基础上及其各个部分上作彻底的检查。——不过事先还必须有下列一段考察。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康德如何不再作任何其他考虑就循着自己的道路而进,如何遵循他那匀整性,按那匀整性而铺摆一切,却从不为这样处理了的任何一个对象自身加以考虑。我就要进一步说明这个意思。在他单只在数学中考察了直观的认识之后,他完全忽略了其他的直观认识,而只抱住抽象的思维。[其实,]世界是在这些直观认识中展开于我们之前的,抽象思维要从直观的世界才获得一切意义和价值,直观的世界比我们的认识的抽象部分更为无限的重要,普遍,内容丰富。是的,康德从没在哪儿——而这就是主要的一点——从没明确地区分过直观的和抽象的认识;并且,如我们此后就将看到的,他正是由此而被裹入不可解决的自相矛盾之中去了。——在他用并不说明什么的“她被给与了”[的字样草草]了结全部官能世界之后,他就,如已说过的,把判断的逻辑表式作为他那建筑的奠基石了。但是他在这里也是一刹那都不想想在他面前进行的是怎么回事。判断的这些形式原只是一些词和词组。究竟也得先问问这些东西直接标志着什么。[这么一问,]也可能发现这些都是概念。那么接着再一问就是问这些概念的本质。从这问题的答案中就会得出这些概念对直观的表象,世界即在其中的表象,有着怎样的关系。这样,直观和反省思维就会分道扬镳了。不仅是在纯粹的,只是形式的,先验的直观进入意识时,而且是在这一直观的内容,经验的直观,进入意识的时候就必须加以检查。那可就会指出悟性在这事上有着怎样的一份[功能],也会根本指出悟性和与之相对称的理性究竟是什么,而[康德]在这儿写的就是对于这理性的批判。最为触目的是康德对于理性也从没作过一次正式的充分的规定,而只是相机的看每次[上下]关联的需要而作出一些不完备的、不正确的说明,完全和前面引述过的笛卡儿的准则相反。例如在《纯粹理性批判》第11页,亦即第五版第24页,理性是[认识]先验原理的能力;在第299页,亦即第五版第356页却又这样说:理性是[认识]原理的能力,并且把理性置于和悟性相对的地位,因为他已把悟性看作[认识]规律的能力了!于是人们就得想想,在原理和规律之间就必然有天渊之别,因为正是这一区别才[使人]有理由为原理和规律分别采用一种特殊的认识能力。可是[他又说]这个巨大的区别只在于这一点,即是说凡从纯粹的直观或由于悟性的形式而先验地认识到的就是一个规律,而只有先验地单从概念产生的东西才是原理。这种任意的,不能容许的区分法,我们将在以后[考察]辩证法时再回头来谈。在第330页,亦即第五版第386页,[他又说]理性是推理的能力;而单是判断,他就更常常(第69页,第五版第94页)称之为悟性的事务了。可是这样一来,他实际上就是以此说:只要判断的根据是经验的、超绝的或超逻辑的(《论根据律》§31,32,33),则判断是悟性的事务;但如果这根据是逻辑的,——三段论法本在逻辑中——,那么这儿起作用的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优越得多的认识能力,亦即理性。是的,还有更甚于此的,在303页,亦即第五版第360页,[他]剖析说从一个命题直接得出结论还是悟性的事,而只有使用一个间接概念的地方,那儿的推理才是由理性来完成的。他还举例说:从命题“一切人都会死”得出推论“有些会要死的是人”,这还只是由悟性作出的推论;而相反的是这一推论:“一切学者都会死”却要求一个完全553不同的,优越得多的[认识]能力,亦即理性。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居然能够拿出这样的东西来,这怎么可能呢!在第553页,亦即第五版第581页,理性忽然一下子又是一切有意行动的经常条件。在第614页,亦即第五版第642页,理性[之为物又]在于我们能够为我们的主张提出理由,而在第643—644页,亦即第五版的第671—672页,却又在于理性将悟性的概念统一为观念,犹如悟性统一客体的杂多性为概念一样。在第646页,亦即第五版的第674页,理性又不是别的,而是从一般引伸特殊的能力。
悟性也是同样一再重新加以解释的;在《纯粹理性批判》就有七处[不同的解释]:在第51页,亦即第五版第75页,悟性是产生表象的能力,在第69页,亦即第五版第94页,是判断的能力,亦即思维的能力,亦即以概念来认识的能力。在第五版第137页悟性一般的又是各种认识的能力,而在第132页,亦即第五版第171页,则是[认识]规律的能力。但在第158页,亦即第五版第197页,却又说:“悟性不仅是[认识]规律的能力,而且是基本定理的源泉,一切都按这些基本定理而在规律之下”;然而,如上所说,悟性却仍然被置于和理性相对立的地位,因为[他说]后者是唯一[认识]原理的能力。在第160页,亦即第五版第199页,悟性是[构成] 概念的能力,在第302页,亦即第五版第359页,却[又]是凭借着规律而统一现象的能力。
对于这两种认识能力我曾提出过固定不移的,界限分明的,确定的,简洁的,和一切民族一切时代的语言习惯经常相符的解释。对于[上述]这种[尽管来自康德的]确实混乱而无根据的说法我没有必要为我的解释进行辩护。我引证这些不过是当作我责备康德在追求他那匀整的、逻辑的体系时,没有充分考虑由他如此这般处理了的对象[这一事]的证据罢了。
如我在前面已说过的,假如康德认真地检查了两种如此不同的认识能力——其中之一又是人类的特异之处——究竟在什么程度能让人认识,按一切民族和所有哲学家的语言习惯,理性和悟性又作何解释;那么,他也决不至于除了经院派在完全另一意义之下使用过的理论智力和实践智力之外并无其他所本,就把理性歧分为理论的和实践的两种,并以后者为德行的源泉。与此相同,康德在周详地区分悟性的概念(按他的说法,一部分是他的范畴,一部分是所有的共同概念)和理性的概念(即他所谓[理性的]观念)而使两者成为他那哲学的材料之前——他的哲学绝大部分也只是讨论所有这些概念的有效、应用和起源而已——;我说他在此以前真也应该检讨一下一个概念根本是什么。可是这么必要的检讨也可惜全未实现过,这就大有助于混淆直观的和抽象的认识,[使这种混淆]无法挽救。这一点我不久就要加以证明。——同样,他以缺乏充分的思考而忽略了:什么是直观?什么是反省的思维?什么是概念?什么是理性?什么是悟性?这些问题;而这又使他忽略了下列同等必要而不可回避的检讨,亦即我认为与表象有别的那对象应该如何称呼?什么是实际存在?什么是客体?什么是主体?什么是真理、假象、谬误?——但是他并不思考,也不瞻前顾后,就追求他那逻辑的格式和他的匀整性了。[依他说来,]那份判断[分类]表应该就是,必然就是达到一切智慧的钥匙了。
前面我已罗列了那么几点作为康德的主要功绩,即是说他曾将现象从自在之物区别开来,曾宣称这整个可见的世界为现象,因而也否认了现象的规律在现象之外还有任何效力。然而总有些奇怪,他不从“无一客体无主体”这个简单的,就在手边的,不可否认的真理去引伸现象的那种只是相对的存在;其实这样引伸,就已可压根儿指出客体由于它始终总只是存在于对主体的相关中,是有赖于主体的,是以主体为前提的,从而只是现象,而现象不是自在地,不是无条件地存在着的。康德对于贝克莱的功绩是不公平的。贝克莱就已把这一重要的命题当作他的哲学的奠基石并于是而为自己创立了一个不朽的纪念,虽然他自己并未从这一命题得出应有的结论,以致一面没有被人了解,一面没有得到充分的注意。在我这[书]第一版里。我曾解释康德回避贝克莱的这一命题是由于对坚定的唯心主义有着显然的羞怯;同时另一方面我又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好多地方发现康德鲜明说出了这种坚定的唯心主义;因此我曾责备过康德的自相矛盾。如果人们和我那时的情况一样,只是在第二版或以后连续出过的五版中看到《纯粹理性批判》,那么,我这个责备也是有根据的。可是后来当我在现在已变得稀少了的第一版中读到康德的主要作品时,我很愉快地看到所有那些矛盾都消失了,并发现了康德虽没有用“无一客体无主体”的公式,仍然如贝克莱和我一样,以坚定的态度宣称在空间和时间中陈列着的外在世界只是认识着的主体的表象;因此,例如在第383页,他就无保留地说:“如果我将思维着的主体拿走,那么整个形体世界也必然要垮,因为它不是什么而是在我们主体的感性中的现象,是主体的一种表象。”但是从第348到392页整个的那一段,也就是康德极为优美而明确表出他坚定的唯心主义的那一段,却被他在第二版里压缩了,反而插入了一堆矛盾的说法。由于这一删改,从1787年到1838年流行的《纯粹理性批判》在文字上已走了样,已被损坏了,已经是一本自相矛盾的书了。正是因为这一点,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弄明白和懂得这部书。关于这一点的详情以及我所猜想的那些足以推动康德这样来损坏他那不朽杰作的理由和弱点,我在写给罗森克朗兹教授先生的一封信里都交代过了。他已将信内主要的一段收录在他所经手的康德全集第二卷的序文中,这里我特指出以便参阅。原来罗森克朗兹教授先生在1838年根据我的一些看法,决心要恢复《纯粹理性批判》的本来面貌,这时他就在上述第二卷中将1781年的第一版重印了。这样他就在哲学上树立了不可估计的功绩,甚至可说他挽救了德国文献中最重要的作品免于沉沦,而人们也不应忘记他这一点。但是谁也不要在他只读了《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二版或后续的任何一个版本的时候,就妄自以为他已看到了《纯粹理性批判》,对康德的学说已有了明确的概念;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只是读了一种在文字内容上被削减了的,被糟踏了的,在一定程度上不真实的版本。在这儿斩钉截铁道破这一点而对任何人提出这一警告,这是我的义务。
可是康德用以提出自在之物的方式对于《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里明确表示过的坚定的唯心主义基本观点仍然立于不可否认的矛盾地位。无疑的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在第二版里压缩上述那段唯心的主要文字而宣称自己正是反对贝克莱唯心主义的根由,不过由此他只是使他的著作前后不一贯罢了,却并不能有补于这著作的主要缺点。大家知道这个主要缺点就是他所选择而用以提出自在之物的方式,这个方式的不恰当,不可容许,已由舒尔则在《厄耐齐德穆斯》中作了广泛的论述,不久也就被公认为康德学说体系中站不住的一点了。这一点可用很少几句话说明白。康德把自在之物的假定,尽管隐蔽在一些迂回曲折的说法之下,建立在一个遵守因果律的推论之上,即是说建立在经验的直观,更正确地说亦即在我们官能中的感觉——此即假定所从出发者——必须有一个外因之上。可是就按他自己正确的发现,因果律是我们先验知道的,那么也就是我们智力的一个机能,所以是从主观发源的。557再说官能感觉本身,亦即我们在这里应用因果律的地方,也不可否认地是主观的。最后甚至空间,我们借因果律的应用将感觉的原因作为客体而置之于其中的空间,也是先验就已有的,那么也是我们智力的主观形式。随后所有经验的直观始终都停留在主观的基地上,只是我们内部的一种过程,而没有什么与此完全不同的,独立于此外的东西可以当作一个自在之物而输入进来或说成是必要的假定。实际上经验的直观现在只是,也将继续只是我们的表象:这就是“作为表象的世界”。要达到表象世界的本质自身,我们只有采取完全不同的,由我开辟的那条途径才有可能;而采取这一途径是以请出自我意识来为手段的,自我意识晓谕[我们] 意志就是我们自己的现象的本体。只有这样,然后自在之物才是和表象及其原素在所有一切属性上不同的东西,如我已论述过的那样。
如已说过的,康德的体系在这一点上早被指出的大缺点是“没有无梗的莲花”这句优美的印度谚语的佐证。错误地引证自在之物在这里就是梗,不过是“梗”的也只是引证的方式,而不是对已有的现象承认它有一个自在之物。可是费希特就在最后这一点上误解了康德的体系。[其实]费希特也只能这样,因为他的问题本不在真理而在耸人听闻以促进他个人的目的;所以他有足够的狂妄和轻率以完全否认自在之物而[另]树一个体系。在这体系中,不像在康德那里只有表象的形式方面,而是如费希特所说的连同表象的质地方面,表象的全部内容都是先验地从主观引伸出来的。在这里他完全正确地估计到读者群众的缺少判断力和颟顶心情。群众把恶劣的诡辩,变戏法和毫无意义的胡扯当作证明,以致使他成功地把群众的注意力从康德引到他自己身上来而为德国哲学造成了一个流派;在这一流派中后来有谢林继续发展德国哲学,直至最后在黑格尔无意义的冒牌智慧中达到了它的终点。
前面提到过康德的大错,现在我就回到这一点来。他错在没有适当地分清直观的和抽象的认识,由此便产生了不可挽救的混乱。我们现在就得进一步来考察这种混乱[情况]。如果他鲜明地分开了直观的表象和只是在抽象中被思维的概念,那么他就会把这两者各自放在一边而每次都会知道他在两者之中是和哪一边在打交道。然而事实上可惜并不是这么一个情况,尽管这一责备还不曾露面,因而也许是未曾意料到的。他那经常说到的“经验的客体”,亦即范畴的真正对象,并不是直观的表象,也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既不同于两者,又同时是两者,是一种完全不知所云的怪东西。这是因为他,尽管似乎不可信,要么是缺乏思考,要么就是缺乏善意在这一点上来和自己把帐算清而对自己和别人说明白他所谓“经验的对象,亦即由于应用范畴而成立的认识的对象”究竟是空间和时间(我的第一类表象)中的直观表象还只是抽象的概念。在他面前,尽管如此奇特,经常是浮现着一种两者之间的中介物。而那糟糕的混乱也就是由此而来的,现在我就必须揭露这种混乱了。为此目的我还得一般地研讨一下[康德]学说的整个原素论部分。
超绝的感性学是这样突出地富于功绩的作品,以至单是这一作品就足以使康德名垂不朽了。这感性学的证明有如此充分的说服力,以致使我把其中表示他的主张的一些命题算作不可推翻的真理,无疑的这也是属于最富于后果的那类真理,随而也要看作世界上最稀有的东西,也就是要看作形而上学一个真正的伟大的发现。由他严密证明了的这一事实,亦即我们有一部分认识是我们先验意识的[这事实],除了说这一部分认识构成我们智力的一些形式之外,根本不容有其他说明。并且与其说这是一种说明,毋宁说这恰好只是这事实本身的一个明确的说法。原来先验并不意味着别的,而是意味着“不是从经验的途径获得,亦即不是从外面来到我们心里的”。然则那不从外面而来就已在智力之中的也正就是智力自己所原有的,是智力自己的本质。如果这个如此这般在智力自身中现有的东西是存在于一般方式,样态中的,而智力的一切对象又必须把自己对智力呈现出来;那么,这就是说智力中原有的东西乃是智力的认识之形式,亦即智力如何执行它这一功能时,一次确定便再不改易的方式和样态。准此,“先验知识”和“智力自有的形式”基本上就只是一件事的两种说法,在一定范围内也就是同义语。
因此我不知道有什么是要从超绝感性学的学说中删去的东西,只晓得有几点是要增补的。原来康德特别是在这一点上没有把他的思想引伸到尽头,也就是说他既已说过(第87页,第五版第120页),一切几何学的知识都在直观中有其直接的证明,却又不摒弃欧几里德的整个证明方法。极可注意的是他的反对者之一、并且是最尖锐的一个,舒尔则(《理论哲学批判》卷二,第241页)就作出了结论说从康德的学说将会产生一种完全不同的治几何学[的方法],和实际上通行的有别。舒尔则以为他是用此反证在反对康德,事实上却是发动了反对欧几里德[治学]方法的斗争而不自知。我这是以本书第一卷第十五节为据而言的。
在超绝感性学对于直观的普遍形式提出了详细的论述之后,人们必然有这样的期待,以为可以得到关于直观的内容的解说了。可以得到关于经验的直观如何进入我们意识的方式,对于在我们[看来]如此真实如此重要的整个这一世界的认识如何在我们心里产生的方式的一些解说了。可是在这一点上,康德的全部学说除了屡次重复过的,并不说明什么的“直观的经验是从外面给与的”一句话外,实在再没包含别的什么了。——所以康德在这里也是一跃而从直观的纯粹形式就达到了思维,达到了超绝的逻辑。就在超绝逻辑开始的地方(《纯粹理性批判》第50页,第五版第74页),亦即康德无法避免不提到经验直观的物质内含时,他就走错了第一步,犯了基本错误。他说:“我们的认识有两个来源,亦即印象的接受力和概念的自发性。前者是接受表象的能力,后者是以这些表象来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由于前者就给了我们一个对象,由于后者这对象才被思维。”——这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只是对印象才有接受力,所以印象是从外来的,是唯一“被给与的”。而按康德的说法,印象就已经是一个表象了,甚至已是一个对象了。可是印象并不是别的,而只是官能上的感觉,在运用悟性(亦即因果律)和空间时间的直观形式之后,我们的智力才将这单纯的感觉变为一个表象。从此这表象就作为对象而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之中,并且和后者(对象)没有别的办法加以区别了,除了是在人们追问自在之物的时候,表象和对象乃是同一的。我在论根据律那篇论文第二十一节里已详细论述了这一过程。悟性和直观认识的职责至此即已完成,并无需加上任何概念和任何思维,因此动物也有这种表象。概念和思维当然可以说有自发性,如果加上概念和思维,那么直观的认识就完全被抛弃了,而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表象,即非直观的,抽象的概念就会出现于意识中:这就是理性的作为,不过理性思维的全部内容仍然只是从前此有过的直观和以思维与其他直观,其他概念作比较而来的。可是这样康德就已将思维带进直观里来了,这样就给无可挽救地混淆直观的和抽象的认识打好了基础。这里我正在从事于谴责这种混淆。单就直观本身看,他以为直观是没有悟性的,完全是感性的,所以完全是被动的;而只有由于思维(悟性的范畴)才得把握一个对象。这样他就把思维带进了直观。然后他却又说思维的对象是一个个别的,实在的客体,由此思维[又]损失了它那种普遍性和抽象性的基本特征,所获得的已不是一般概念而是以个别事物为客体。由此他又把直观带入了思维。上述不可挽救的混淆就是从这里产生的,而这错误的第一步的后果又遍及于他的整个认识论。直观表象和抽象表象的完全混淆贯穿着他的认识论的全部而抵于两者之间的一种中介物。他将这种中介物叫做由于悟性及其范畴而认识的对象,而这种认识则称为经验。很难相信康德自己在这种悟性的对象中曾想过什么完全确定的东西,真正明确的东西。这一点我就要以贯穿整个超绝逻辑的绝大矛盾来加以证明。这个矛盾也就是将超绝逻辑笼罩起来的黑暗的真正来源。
原来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67—69页,第五版第92—94页,第89页、第90页,第五版第122页,123页;再就是第五版第135页,139页,153页,他一再重复并叮嘱说:悟性不是一个直观的能力,悟性的认识不是直观的而是推证的;理性是作出判断的能力(第69页,第五版第94页),而判断却是间接的认识,是一个表象的表象(第68页,第五版第93页);悟性是思维的能力,而思维则是通过概念的认识(第69页。第五版第94页);悟性的诸范畴并不是对象在直观中被给与的条件(第89页,第五版第122页),而直观在任何情况下也不需要思维的职能(第91页,第五版第123页);我们的悟性只能思维,不能够直观(第五版第135、139页)。再就是在《每一形而上学的序论》第二○节:直观、感知、知觉都只是属于感官的,唯有悟性有判断:又第二二节:感官的职司是直观,悟性的职司是思维,亦即作出判断。——最后还在《实践理性批判》第四版第247页,罗森克朗兹版第281页:悟性是推证的,它的表象是思想不是直观。——所有这些都是康德自己的话。
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个直观的世界,即令我们并无任何悟性,对我们也还是存在的,就是这直观的世界是在一种完全不可解的方式之下进入我们头脑的。这一点正是他经常用他那古怪的说法“直观是被给与的”来标志的,而再也不进一步来解释这一不确定的、象征的说法。
可是他对于悟性,悟性的范畴和经验的可能性还有其他的说法,这是他在超绝逻辑中所讲述的。这些说法却彰明昭著地和上面所引的一切相矛盾。原来[他]在《纯粹理性批判》第79页,亦即第五版第105页[说]悟住由于它的范畴而在直观的杂多中找出统一性,[说]纯粹的悟性概念先验地就是指向直观对象的。在第94页,第五版第126页,[又说]范畴是经验的条件,不管在经验中碰到的是直观的或思维的条件。在第五版第127页说悟性又是经验的发起人。在第五版第128页说范畴规定对象的直观。在第五版第130页说我们在客体中(客体总该是直观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抽象)作为联系着意象的一切都是先由悟性的一个行动联系起来的。在第五版第135页又重新解释了悟性,[说]它是先验的联系能力,是把现有表象的杂多纳入统觉的单一性的能力,但是按所有的语言习惯,统觉并不是对一个概念[而有]的思维而是直观。在第五版第136页就直观对悟性的关系说,我们甚至发现一个一切直观所以可能的最高定则。在第五版第143页,一切官能的直观都是被范畴决定的[这句话]甚至是作为标题写的。在同一个地方[又说]判断的逻辑职能也把现有直观的杂多纳于一个根本的统觉之下,而一个现存的直观的杂多又必然的在诸范畴之下。在第万版第144页,[又说]统一性是由于悟性借助于诸范畴而来到直观中的。在第五版第145页,悟性的思维又有很奇特的解说,即是说悟性综合、联系直观的杂多而使之井井有条。第五版第161页[说]经验只是由于范畴才可能并且存在于觉知之联系中,而这些觉知总还得是些直观。第五版第159页[说]范畴是对于一切直观对象的先验知识。——再就是在这里和第五版第163页和165页还讲述了康德的一个主要学说,也就是这样一个学说:由于悟性给自然制定一些先验的规律,而自然又遵循悟性的规律性等等,[所以]最初使自然成为可能的是悟性。可是这自然究竟是一个宜观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抽象物,按此,悟性也就必然是一种直观的能力。在第五版第186页又说悟性的概念是经验的可能性的原则,而经验的可能性根本就是现象在空间时间中的规定,而这些现象究竟也是在宜观中的。最后在第189—211页,第五版第232页到256页还有着那一冗长的证明(在我论根据律一书第二三节已详尽地指出这个证明的错误),说客观[事物]的前后相续以及经验对象的同时存在都不是由感官觉知的,而只是由悟性带进自然中来的,自然本身又是由此才可能的。可是确定不移的是:自然、事态的相续和情况的同时存在都是许多直观的东西而不是单纯抽象地被思维的东西。
我邀请每一个和我一样敬仰康德的人来统一这些矛盾,并指出康德在[谈]他那关于经验的客体的学说以及这客体如何被悟性的[作用],被它十二个职能的作用所规定的方式时,曾经想到过一些完全明晰而确定的东西。我深信这已被证明的,贯穿着全部超绝逻辑的矛盾是这部分论述所以极为晦涩的真正根由。原来康德自己也模糊地意识到这一矛盾,内心里在和这种矛盾作斗争,狙还是不想或不能使这矛盾达到明确的认识,因而对自己和别人都把这矛盾掩饰起来,躲躲藏藏地走着羊肠小径去回避这矛盾。油此也许可以推论他[何以要]从认识能力中搞出一套如此奇特、如此复杂的机器,带着这么多轮子,既有十二范畴,想像力的和内在官能的超绝综合,统觉的超绝统一性的超绝综合,又有纯粹悟性概念的表格公式等等。外在世界究竟是我们认识中的主要事项,[可是]尽管有那么一套庞大的机器,康德竟未曾做过一次尝试来说明外在世界的直观,而是相当贫乏地总是用那句并不说明什么的,象征性的老话:“经验的直观是被给予我们的”来搪塞这一迫切的要求。在第五版第145页我们还看到经验的直观是由客体给与的,随而这客体就必然是一种不同于直观的什么东西了。
如果我们致力于探讨康德内心的,他自己没有明自说出的见解,那么我们就发现在康德[心目中]真有这么一种不同于直观,却又决不是概念的客体是悟性时真正对象,并且正是要有这个奇特的假设,假设一个这样不可想像的对象,直观才成为经验。我相信在康德[心目]中的那一陈旧的,根深蒂固的,一切探讨已不关心的成见乃是假定这样一个绝对客体,假定一个没有主体自身便是客体的客体的最后理由。这决不是直观看到的客体,而是由概念把它作为和直观相符合的什么东西而被想到直观上去的:于是直观就是经验并具有价值和真实性。从而直观就是由于[它]对一概念的关系而获得价值和真实性的了(和我们的论述成直径的相反,按我们的论述概念只是从直观获得价值和真实性的)。那么把这不可直接加以意象的客体想成为直观就是诸范畴的真正职能了。“唯有由于直观、对象才被给与,然后又按范畴而被思维。”(《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第399页)这在另外一处,在第五版第125页尤为显著:“现在就要问是否概念也先验地作为条件而先行,唯有在这些条件之下,即令不是直观地看到,然而根本仍是作为对象而被思维。”他肯定了这个问题,这里就鲜明现出了错误的来源,笼罩着他的[思想]混乱的来源。原来对象作为对象说,任何时候都只是对于直观,在直观中存在的,而直观可以是由官能,或者在官能有缺陷时也可以是由想像力完成的。与此相反,被思维的东西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一般的、非直观的概念,不过在任何情况之下这概念根本只能是某一个对象的概念。但思维只是间接地,借助于概念才关涉到对象,而对象自身任何时候都是,也将继续是直观的。这是因为我们的思维的功用不在于以现实性赋予直观。直观是有现实性的,如果直观由于它自己还能具有现实性(经验的现实性)的话。思维的功用在于概括共同的东西和诸直观的结果,以便能够保留和更容易操纵这些结果。但康德却把对象自身都写在思维的帐上,以便由此而使经验和客观世界不依靠悟性,却又不让悟性是一个直观的能力。就这方面说,他固然是把直观和思维分开了,但又使个别的事物一部分成为直观的对象,一部分成为思维的对象。但实际上个别事物只是直观的对象:我们经验的直观当下便是客观的,正因为经验的直观是从因果联系出发的。直观的对象直接就是诸事物,不是和事物不同的表象。个别事物是在悟性中被感官作为个别事物直观看到的,这时落在感官上的片面印象立即从想像力得到了补足。与此相反,当我们一转到思维时,我们就离开个别事物而只和不具直观性的一般概念打交道,尽管我们事后又把我们思维的结果应用到个别事物上来。如果我们坚持这一点,那么对于事物的直观,先要通过应用十二范畴的思维,也正就是对该事物的思维,才获得现实性而成为经验的这一假定是理所不容的,也就昭然若揭了。其实应该说在直观本身中已有经验的现实性,随后也有了经验。不过直观也只能由于应用因果联系的认识于官能的感觉之上才能成立,而应用这种认识于感觉之上也就是悟性的唯一职能。据此,直观确是理智的,康德则恰好否认这一点。
除了上面引述过的各处之外,人们还可在别的地方看到康德在这里被批判过的假定,而特别说得清楚的地方是在《判断力批判》第三六节刚开始的地方,此外就是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初阶》和初步解释《现象学》的注解中。不过人们在康德派的一本书中,也就是在基塞维特的《普通逻辑学纲要》第三版,论述的第一部分第434页和第二部分第五二、五三两节中,还可看到这一假定以一种康德[自己]在这一棘手的问题上还不敢自信的坦率态度说得一清二楚,淋漓尽致;此外在迪夫特隆克的《在纯德国装束中的思维理论》(1825年)中也有同样的东西。这就正是表现了一个思想家的自己不思想的弟子们如何成为他[老师]的缺点的放大镜[这回事]。康德在论述他那一经决定[便不再改]的范畴学说时,始终还是轻手轻脚的,他的弟子们则相反,是大胆放肆的,这就暴露了问题中的错误了。
据上所说,在康德[看来]范畴的对象虽不是自在之物,然而已是自在之物的近亲:那是自在的客体,是一个客体,[但]不需要主体;是一个别之物,却又不在时间和空间中,因为它不是直观的,是思维的对象,却又不是抽象的概念。准此,康德原是作了三种区分:(一)表象;(二)表象的对象,(三)自在之物。第一项是感性之事,而感性在康德除感觉外,还包括纯粹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第二项是悟性之事,是悟性通过它的十二范畴加想[到表象]上去的。第三项则在一切认识的可能性的彼岸。(作为这里的依据人们请参看《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第108和109页。)可是表象和“表象的对象”两者间的区分是没有根据的。贝克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从我这本书第一篇的整个论述里,尤其是从补充篇的第一章里,甚至是从康德自己在第一版里十足的唯心主义观点都可以看得出来。如果人们不想把表象的对象算作表象,不和表象同一,那么就必然要把它拉到自在之物[那边去],这在最后还是要以人们赋予对象这个词的意义为转移。不过有一点总是确定不移的,即是说在清晰的思考上除了表象和自在之物外,再没有什么东西了。并无理由地插入那么一个中介物,插入“表象的对象”,乃是康德的错误的来源。可是如果除去这个中介物,则作为先验概念的范畴学说也就随之而化为乌有了,因为这些范畴本来既无补于直观,又不能在自在之物上有效用,我们只是借以思维那些“表象的对象”,并由此而化表象为经验罢了。原来每一经验的直观就已是经验,并且凡从官能感觉出发的直观都是经验的。悟性又借它唯一的职能(对因果律的先验认识)而将这感觉联系到感觉的原因上,这原因也就由此而在空间和时间中(纯粹直观的形式)自呈为经验的对象,如空间中历时不变的物质客体;不过即令是作为这样的客体仍然总还是表象,正和空间与时间自身一样。如果我们要超出这个表象以外,那么我们就到了自在之物的问题,而回答这一问题就是我的全部著述以及一切形而上学的根本论题。和这里叙述了的康德的错误有联带关系的是他前已被[我们]指责过的缺点。他没有提出一个关于经验的直观[如何]产生的理论,而是毫不费事地说经验的直观是“被给与的”就完了,把它和单纯的官能感觉等同起来,而他又只以直观的形式空间和时间赋予后者,将空间时间两者包括在感性这个名称之下。可是从这些材料中还是不能产生一个客观的表象。更当说的是这客观的表象根本要求将感觉关联到感觉的原因上去,也就是要求因果律的应用,要求悟性;因为没有因果律,则感觉总还是主观的,并且即令感觉也被赋予空间,要是没有因果律也还是没有把一个客体置于空间中。可是在康德那儿就不得应用悟性来进行直观。[在他那儿]悟性只能思维,以便[使它]留在超绝逻辑的范围之内。康德还有一个错误是与此相联的,就是说他把这个证明,从客观经验的直观之可能性来证明[他所]正确认识到的因果律的先验性这唯一有效的证明,留给了我。他不这样做,反而提出一个显然错误的证明,这是我在沦根据律那篇论文第二三节中已指出过的。——由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到康德的“表象的对象”(上述三项区分中的第二项)之组成,一部分是他从表象(上述三项区分之一),一部分是他从自在之物(上述三项区分之三)所剽窃来的。经验如果真只是这样才成立的,即是说只有我们的悟性应用十二个不同的功能来以同样多的先验的概念去思维那前此只是被直观看到的诸对象[才成立的],那么每一真正的物之为物,就必然有一[大]堆规定,而这些规定作为先验具有的,正如空间和时间,根本就不得想像是一物所没有的,而是本质上属于该物的实际存在的,然而却又不是可以从空间和时间的属性引伸出来的。但事实上只有一个这样的规定是[真正]可以碰得到的:这就是因果性的规定。物质性就是基于这因果性的,因为物质的本质就在于[有]作用,所以物质彻始彻终是因果性(见第二卷第四章)。可是唯有物质性才是实物和幻象之间的区别,而这幻象原来本只是表象而已。这是因为作为恒存的物质才赋予[实]物以经历一切时间的恒存性,[不过]这是就一物的物质[内容]说,至于一物的形式则是按因果性而变换的。此外,在一物之上所有其他的东西,要么是空间的规定,要么是时间的规定,要么是[人对] 该物的经验的属性,而所有这些属性又都来自该物的作用,这种作用也就是因果性的较细密的一些规定。可是因果性是已作为条件而进入经验的直观了的,故直观是悟性之事。悟性就已使直观可能了,不过在因果律之外[悟性]并无助于经验和经验的可能性。充满陈旧的本体论的,除这里所指出的以外,无非是诸物的相互关系,或诸物对我们反省思维的关系以及拼凑起来的杂烩,此外再没什么了。
范畴论的讲述[方式]本身已经就是这部分学说并无根据的一个标志了。就这方面说,超绝感性学和超绝分析学之间有着多大的距离啊!前者是多么明晰,多么确定,多么妥当啊!他毫不隐讳而准确无误地给人们传达的信念又是如何坚定啊!在那儿一切都是通明透亮的,没有留下一个黑暗的角落。[在那儿]康德知道他要的是什么,并且知道他是正确的。后者则相反,一切都是晦涩的、混乱的、不确定的、摇摆的、不妥当的;他的论述小心翼翼唯恐有失,到处在请求谅解,甚至以留下并未吐露的东西为依据。第二版里关于纯粹悟性概念的引伸那两节,即整个第二和第三节都是完全改动过了的,因为康德自己对此也不满意;并且[虽]已完全不同于第一版,然而也并没比第一版清楚明晰些。人们真是看到了康德为了贯彻他在学说上的既定主张,[反而是]在和真理作斗争。在超绝感性学中,他那学说的一切命题都真正是意识上不可否认的事实所证明了的;在超绝的分析学里则相反,如果置之于光线充分的地方来看,我们就只看到一些断语说某事是这样并且必然是这样。所以说这里和任何地方一样,论述[的形式]总带有它所从出的那一思想的烙印,因为笔调和文体本来就是精神的脸谱。——还可指出康德在他屡次为了详细的论证而要举一个例子的时候,他几乎每次都是举因果性这一范畴为例,这时他所说的也就是正确的,——因为因果律是悟性真正的形式,不过也是悟性唯一的形式,而其余的十一个范畴都只是些死胡同。在第一版中范畴的引伸也比在第二版中简明些,少一些转弯抹角。他在努力想说明他自己的意思,想说明悟性如何在由感性得到直观之后又藉范畴的思想而使经验成立。在这样作时,他把再认识、复制、联想、了知、统觉的超绝统一性等词重复到使人疲倦的程度,然而还是没有[从而]获得什么明确性。但最可注意的是他在这样分析时,从没有一次触及过任何人都必然要首先想到的事情,也就是说他从不把感觉关涉到外在原因上去。如果他想不承认这一点,那么他就该明白否认这一点,但是他又不这样做。所以他在这件事上是绕着圈子在溜,而所有的康德派也正是这样跟着他溜。这里有一个隐蔽的动机在,那就是他在现象的根由这一名称下把因果联系留作他错误地引伸自在之物[之用];其次就是由于关涉到[外在]原因上去,直观就会是理智的,而这是他不可承认的。此外他好像是担心过,如果人们承认官能感觉和客体之间的因果联系,则后者立即就会成为自在之物并且也就输入了洛克的经验主义。其实这一困难是可以由于这样一种思考来克服的,即是说这种思考使我们看到因果律和官能感觉自身一样,两含的来源都是主观的,并且我们自己的身体,只要是在空间中显现的,也就已经属于表象了。可是康德害怕贝克莱式的唯心论,这却阻止了他承认这一点。
直观的杂多事物之联系一再被指为是悟性凭借它十二个范畴[而有]的基本功能,可是这也从未有过适当的解说,也从未指出过直观的这种杂多事物在未经悟性加以联系以前究竟是什么。可是时间和空间,空间在它所有的三进向中,既然是联续[体],也就是说时间和空间的一切部分本来都不是分离的而是联续的,而时间和空间既是我们直观一贯的形式,那么一切自陈于(被给与)时间空间中的也原来就已是联续了;也就是说这一切[东西]的部分已经是作为联续的而出现的,而无须再加上什么杂多事物的联系了。可是如果人们要这样解释直观的杂多事物的这种联系,说我不过是将从一个客体得来的各种感官印象归之于这一客体而已,例如说直观地认识一口钟,那使我眼睛感受到黄,使我手感受到滑和硬,使我耳感受到有声的究竟只是同一个物体,那么,就更应该说这是先验地认识了因果联系(悟性这一真正的唯一的功能)的后果,借助于这种先验认识,我的各种官能所得到的那些不同感受还是只将我引向所有这些感受的一个共同原因,亦即引向我眼前这物体的样态,以致我的悟性,尽管那些感受是不同的多种多样,还是将这原因的统一性当作一个单一的,正是由此而直观地自陈的客体来了知。——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719至726页或第五版第747至754页复述他的学说时曾作过一个优美的摘要,他在这里解释范畴[的意义]也许要比他在任何地方所作的解释更明确,也就是解释为综合一些从感知后验地得来的东西的单纯规则。当他这样说时,似乎是在他心目中浮现着这样一种东西,好像是在绘制三角形时,这些角度就提供了组合边线的规则一样,至少人们可以从这一比喻弄清楚康德所说的范畴的功能是怎么回事。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初阶》的序言里有一段冗长的注解,也同样提出了范畴的解释,说除了在判断中主语谓语经常可以互易其位而外,范畴“毫无别于悟性在判断中的那种形式的活动”,然后在同一个地方根本就给判断下了这么个定义说:判断是“由于已知的表象才成为认讽一客体的活动”。如此说来,动物既不判断[什么],也就根本不认识任何客体了。依康德的说法,对于客体根本就只有概念,没有直观。我则相反,我说:客体最初只是对直观而存在,而概念在任何时候都是从这个直观得来的抽象。因此抽象的思维必须准确地按照直观中现有的世界进行而与之一致,因为只有对这世界的指及才使概念具有内容,并且除了去作反省思维的能力之外,我们根本不能力概念假定任何其他先验规定的形式。而反省的思维能力,它的本质就是概念的构成,亦即构成抽象的、非直观的表象,如我在第一篇里已指出的,这便是理性唯一的职能。准此我就要求我们把范畴中的十一个都抛出窗户外而单是留下因果性这一范畴,不过同时要体会这一范畴的作用已经就是经验的直观之条件,从而经验的直观就不只是感性的而是理智的了;要体会这样直观看到的对象就是经验的客体,和表象是一[个东西],而与此有别的就仅仅只有自在之物了。
当我在不同的年龄一再研究过《纯粹理性批判》之后,我对于超绝逻辑学的产生不期然而获得一种坚定的见解,并认为这一见解大有助于理解这一部分学说,今特述之于此。以客观的理解和人的最高深思为基础的发现仅仅只有这一顿悟,即悟到时间和空间是先验地为我们所认识的。被这一幸运的发现所鼓舞,康德还想再探索这新矿的矿脉,而他对于结构匀整的嗜好又给了他[探求的]线索。这就是说如同他既发现了经验的直观有先验的纯粹直观作为条件而为之奠基一样,同样,他就认为从经验获得的概念一定也有在我们认识能力中作为前提的某种纯粹概念为之奠基,认为经验的实际思维必须先有一种先验豹纯粹思维才有可能——其实这种思维没有任何对象,而必须从直观取得对象——,这样,就和超绝感性学成为数学的先验根据一样,逻辑学也必然有这么一种根据,由是超绝感住学因为有了超绝逻辑学就获得了一个匀称的对仗。自此以后康德就不再是没有成见,不受拘束的了,对于意识中现有的东西已不再是在纯真的探讨和观察的状态中了,而是被一个假定引导着,在追求一个企图,也就是要找到他所假定的[东西]以便在他那么幸运地发现了的超绝感性学之上作为第二层楼而搭上与之相似的,也就是与之匀整对称的超绝逻辑学。为此目的他就想到判断的[分类]表上去了,在情况容许之下他又尽可能地从这一[分类]表制出了范畴[分类]表。[范畴]作为十二个先验的纯粹概念的学说,是说这些纯粹概念正就是我们对于事物进行思维的条件,而直观地看这些事物又是由感性的两种形式所决定的。于是现在就有了一个纯粹悟性匀整地和纯粹感性相对称了。此后他又看中了另一种考察,借纯粹悟性概念的雏形格式论,这个假定、这一考察就给他提供了一个办法可以提高事情的合理性;可是由于假定这种雏形格式却恰好暴露了他自己所不意识的论证过程。原来在他着意要为认识能力的每一经验的功能找到一个与之相配的先验的功能时,他觉察到在一面是我们经验的直观和一面是我们经验的,在抽象的非直观的概念中完成的思维之间,还有虽不是经常的却是很常见的一种中介作用。也就是说这种中介作用的出现正是因为我们不时要试图从抽象的思维回到直观——不过也只是试图而已——,实际上这是为了使我们深信我们的抽象思维没有远离直观这个可靠的基地,不是凭空的,也不是已成为空洞的字眼了;大约和我们在黑暗中行进随时要摸一摸给我们指示方向的墙壁那种情况差不多。那么,我们也正只是随时试着回到直观罢了,因为这时我们是在想像中唤起一种直观与我们正在从事的一些概念相符合而已,而这种直观对于概念又永远不是574恰如其分的,却只是概念的临时代表罢了。至于说明这一点所必要的[论证]我已在《论根据律》那篇论文第二八节中列举出来了。康德认为这种类型的飘忽幻象和想像中完整的形象相反而称之为一个雏形格式,说这好像是想像力的一种简缩了的徽记,并主张在一面是我们对于经验地获得的概念所作的抽象思维和一面是我们明晰通过感官达成的直观之间既有这种飘忽的幻象,那么与此相同,在纯粹感性的先验直观能力和纯粹悟性的先验思维能力(亦即诸范畴)之间也有这样的先验的纯粹悟性概念的雏形格式。他在那篇古怪的《关于纯粹悟性概念之雏形格式的要点》里却把这些雏形格式当作先验的纯粹想像力之徽记逐一加以描写而又将其中的每一个分属于一个与之相应的范畴,这个《要点篇》是以最晦涩著名的,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可是如果人们从这里指出的立足点来看,这种晦涩却又可豁然开朋;不过在这立足点上也会比在任何地方更能显露康德论证的企图和他事先下定决心要找到那和排比相似,有助于结构匀整的东西,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就已把事情弄到滑稽可笑的地步了。原来当他给经验的雏形格式(或我们真实概念通过想像得来的代表)又假定相应的、纯粹的(没有内容的)、先验悟性概念(范畴)的雏形格式时,却忽略了这种雏形格式在这里已完全没有什么用处可言了。这是因为[我们]在[作]经验的(真实的)思维时,这种雏形格式的用处完全只是对这样一些概念的物质内容而言:即是说这些概念既是从经验的直观抽出来的,我们就这样来帮助自己,使自己不致迷失,也就是当我们在进行抽象的思维时,间或要飘忽地回顾一下这些概念所自来的直观以保证我们的思维还具有实际的含义。可是这[样作]就必须有个前提,即是说我们心目中的概念是从直观中产生的,并且这[样作]也只是回顾概念的物质内容而已;是的,只是[补救]我们弱点的一个辅助工具而已。可是就先验的概念说,它们既还没有什么内容,那么,一望而知像内容这样的东西必然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些概念并不是从直观产生的,而是从人心内前来和直观遇合以便从直观获得内容的,所以这些概念还并没有可以回顾的东西在。我所以在这里不厌其烦地谈到这一点,是因为这恰好照明了康德哲学思维的隐秘过程。准此,这一过程就在于康德既幸运地发现了两个先验的直观形式之后,于是就以类比法为前进的线索,努力要为我们的经验的认识之每一规定指出一个先验的对等物,而这对等物,在那些雏形格式中,最后甚至扩展到一个只是心理的事实上去了,而在这样作时,那种貌似深刻的意义和论述的艰深恰好有助于瞒过读者这论述的内容依然完全是一个不可证明的,任意的假定。然而谁要是终于深入到这一论述的意义,又容易被诱致把这艰难获得的理解当作是事实真相的信念。假如与此相反,康德在这里也和发现先验的直观一样,采取不受拘束和纯粹观察的态度,那么他就必然已发现了附加到空间和时间的纯粹直观之上来的——如果从这纯粹直观得出了经验的直观——一面是感觉,另一面是因果性的认识,而因果性的认识又将单纯的感觉变为客观经验的直观。并且正是由于这一点,所以因果性的认识不是从经验的直观假借来的,学来的,而是先验地既存的。这也正是纯粹悟性的形式和功能,不过也是它唯一的然而又是有如此重大后果的一个功能,以致我们所有一切经验的认识都要以这一功能为基础。——倘若如经常所说的,要驳斥一个谬误只有从心理学上指出谬误的发生过程才算彻底,那么就[反驳]康德的范畴学说和范畴的雏形格式学说而论,我相信我在上面的论述中已经满足了这一要求。
康德既已在一个关于表象能力的学说的初步简单基本论点中纳入了这样重大的错误之后,他就想到了一些多种多样的,极为复杂的假设。属于这类假设的首先就是统党的综合统一性。这是一个很古怪的东西,说法也很古怪[,他说]:“这‘我思’必须能够随伴我所有的一切表象。”[既说]“必须”——[又说]“能够”:这既是一种问题式的,又是一种不容反驳的申论方式。用德语[说得明白些],这就是二个把一只手拿出来的东西又用另一只手拿回去的命题。然则这一在尖顶上保持着平衡的命题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是说一切表而出之的意象作用都是思维吗?——那又不是。如果是这样,那就更不可救药了,那就会是除了抽象的概念之外什么也没有了,尤其是更不会有那种纯粹的,不带反省思维和意志的直观了,而这种直观中就有美的观审,美的观审也就是对于事物真正的本质——亦即柏拉图的理念——最深刻的体会。并且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那些动物要么也在思维,要么连表象都没有,二者必居其一。——或者这一命题是要说:没有无主体的客体?如果是这个意思,那么这种表示的方式就大不好了,并且也太说迟了点儿。如果我们把康德的一些说法概括起来,我们就会看到他所了解的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就好比是我们所有一切表象这个球体里的无广延的中心,球体的半径都汇集于这一中心。这就是我叫做认识的主体的东西,亦即我叫做一切表象的对应物的东西。同时这也就是我在第二卷第二二章叫作大脑活劝的辐射线汇集的焦点而详加描写和论述过的东西。我在这里提出该处作为参考,就不必再重复了。
我所以摒弃整个的范畴学说而把它算作康德装入认识论而使之更繁重的那些无根据的假定之一,是从上面对于这个学说所提出的批判而来的;与此相同,又是由于指出超绝逻辑学中的矛盾571而来的,[因为]这种逻辑学是以混淆直观的和抽象的认识而有其根据的。此外,我所以这样做还有一个来由,那就是[我]指出了康德对悟性和理性的本质缺少一个明确而固定的概念,我们反而在他的著作中只看到一些关于这两种精神能力的不联贯,前后不符,简陋而不正确的说法。最后,[我所以这样做]也是由于我自己在第一篇及其补充中,更详尽地是在《论根据律》一文的二一、二六、和三四各节中关于这两种精神能力所作过的那些说明。这些说明都是很固定的明确的,是考察我们认识的本质显而易见的结果,并且和一切时代一切民族的语言习惯与著述中关于这两种认识能力已露端倪只是尚未臻于明确的各概念完全符合一致。针对康德与此极不相同的论述而捍卫我这些说明,在揭露他那论述的错误时就已大部分作到了。——康德以判断[分类]表作为他的思维理论的,甚至作为他全部哲学的基石,不过就判断[分类]表自身说,总的说来还是有它的正确性。既然如此,我就还有责任要指出一切判断的这些普遍形式是如何在我们的认识能力中产生的,并使之和我对于认识能力的论述调和一致。——在阐述这一点时,我将一贯地把我的说明所赋予悟性和理性两概念的意义和这两概念联系起来,因此我假定读者们已熟悉我的那一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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