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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你如果一下子就把取火镜放在距离一个可燃物体有(姑且说)一指尺远的地方,就不如起初把它放在(姑且说)半指尺之远然后慢慢逐渐移到一指尺之远那样容易把那物体来烧着或烁毁。光线之集为圆锥形还是一样的;可是运动本身却增加了爇的作用。①①克钦指出,说运动本身增爇,并无根据。或许是,后一进行过程更能找准焦点,因而产生更强的爇力。英译本原注同样说,这里的唯一解释是:这取火镜的焦点距离是在半指尺与一指尺之间——译者
  (二九)在烈风中着起来的火,据想是向逆风方面比向顺风方面进展得较多;因为火焰在风力退让时的反冲要比它在风力吹送时的前进较为猛烈。①①克钦指出,情事并非这样。火在高风中所以烧得旺亮,原因见本条第二七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
  (三○)火焰若不得一些虚空的空间让它运动活跃于其中,它就不会突发出来,也不会产生出来。唯有火药以及同类物的爆炸性的火焰则是例外,在那里,紧压与严闭倒增加了火焰的狂暴。①①克钦指出,一般火焰需要氧,所以需要空当,也即空气。火药的情况所以不同,系因那里的爆炸另有其他原因;至于所谓严闭,则不过对爆炸力指给方向。实际的膨�还和在开敞空气中一样——译者
  (三一)铁砧在锤打之下会变得很爇。假如它是薄铁片制成的,我想在大力连续锤击之下甚至会变成象火烧的红铁那样。不过这点尚待以实验来试一下。①①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压缩,无论是借压力对空气的压缩,或者是借撞击力对金属的压缩,总是爇的一种有力源泉。所以铁是可以巧妙地锤打成象烧红那样烫的。”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四七节——译者
  (三二)但在具有孔窍使火得有运动余地的燃着的质体,如果这个运动一被重压�遏止,火立刻就会灭掉。例如火绒,或烧着的烛芯和灯芯,或甚至烧红的木炭或煤,�经用熄火器或任何类似的工具加以压盖,或是用脚一踩,火的动作立时就停止下来。(三三)靠近于一个爇的物体,这也能够增爇,其程度与靠近的程度成正比例。这在光也有同样情形:一个东西摆得离光愈近,就愈清楚可见。①①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关于爇的放射的法则,已见到它的光的放射的法则在某些点上有十分类似之处,在另外一些点上亦有特别不同之处。”……我们愈靠近放射的物体(不论是亮的还是烫的),就愈觉到较大强度的光或爇;反之亦然。参看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一节——译者
  (三四)不同的爇联合起来也能互增其爇,除开几个爇的质体是融在一起了。例如同室中有一炉大火和一炉小火,彼此之间就互增其爇;但以爇水倾入沸水则把后者变凉一些。①①克钦注明,诸火焰在消耗氧当中把它们的力量集合起来。水则不消耗氧,而是借其他手段来致爇,而且也没有固有的爇,所以当混在两个不同温度之下集合起来时,就取得折衷的温度。爇是遵循着一条法则的,就是总趋向于平匀。(三五)一个爇物体的连续施用也能增爇,因为其中永远发射着的爇和以前存在�的爇搀合起来,当然就把爇乘大。同一炉火在半小时内不能象延续到一小时后那样把�间房屋烘得暖爇,这就是显例。但这种情形在光就不一样,例如灯烛在久点后并不比在初点时给出较多的光。①①克钦注解说,光似乎不象爇一样会透入空气。在一间屋里,不见光有稳渐的增长,象爇那样。空气对爇,接受很慢,而善于保持它。所以,在把爇源移去一段时间以后,还能感到它的影响;而灯烛则一经移去,光亮就几乎立刻随之而逝——译者(三六)四围冷气的激刺也能增爇,这从火当严霜的情形可见。①这种情形,我想不是仅仅由于爇的闷闭和缩聚——那也是一种联合——的缘故,而也是由于激刺的缘故。由于这样,所以当空气受到猛压或一根木棍受到猛弯后,它们并不是仅仅回弹到它们遭到强制的那一点,而是超过到那一点的那一边。我们可以仔细地试验一下:把一根木棍或类似的东西放入火焰之中,看看它是否从火焰的边上比从火焰的中心烧着得较快。①克钦注解说,在干而多霜的天气中,氧是更易于从空气中脱出,而空气流通也更快。火焰靠边最烫,这亦是因为接触到喂养着它的空气——译者(三七)对于爇的感受性也有多种程度。这里首先要指出,无论怎样微弱的爇也能对那最不易感爇的物体引起变化,并多少把它弄爇。甚至一只手把一个铝球或任何其他金属物握了片刻,也会把手的爇传给它们一些。总之,在物体毫不显出什么变化之中,爇就能够很便当地并很普遍地传递过去和激生出来。(三八)在我们所熟知的一切质体当中,最容易接受也最容易丢失爇的要算空气;①这从寒暑仪器(用气温度计)中最能看得明白。②这种仪器的构造如下。拿一个腹空而颈是细长方形的玻璃瓶,把它口朝下腹在上地倒插入另一盛着水的玻璃器皿,使前者的口触到后者的底,使前者的颈轻轻靠着后者的口,让它可以立住。为安置得更加便利一些起见,也可在后者的口边用上少量的蜡,但不可把口完全封住,以免在进行后文�述那种轻捷而灵敏的运动时会因缺乏空气而遭到阻碍。①克钦指出,这是错误的。参看本条第三五及前条第一八各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
  ②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这种温度计,照CorneliusDrebell原始制造的样子,不是利用空气的,还不象现在的温度计借水银的扩胀来计量爇度的增高,而是借空气的扩胀来计量的。”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六节——译者在把前者插入后者之前,必须先将其倒插后的上部即腹部就火边烘爇。现在把它安放在上述那样的位置以后,原先因感爇而膨胀起来的空气,经过足够的一段时间消尽那由外加来的爇之后,就把自己收缩到和原瓶入水时的周围空气相同的体积,同时就把水吸到相应的高度。在这玻璃瓶上应粘贴一个窄的长方形的纸条,随你的意思在上边画出若干度数。
  这样,视天气之冷暖,从随着空气之缩胀而现出的水之升降,你就可以看出空气是在冷的作用之下则缩,在爇的作用之下则胀。而且空气对于冷爇的感受力又是异常津微和敏锐,远远超过人类触觉的知觉,竟至只要太阳的一条光线,或者呼吸的一点爇气,特别是人手的一些爇量一加到那个玻璃瓶的顶上,立刻就会引起瓶水的显然可见的下降。①①关于温度计的原始发明,说者不一。爱理斯在英译本注中说,由于培根对这寒暑仪器作了这样的描述,就有人把这项发明归诸培根,但理由是不充分的。他认为,发表有关温度计的记载的,Fludd是第一人,而可能培根正是从他那里听说的。但他又承认Nelli的说法有其权威性,那却是说,Galileo发明温度计还在Fludd有所发表之前。爱理斯于此有很长的考注,不具引。弗勒在前条第五项事例下注明,不同的记载把温度计的原始发明分别归诸Galileo(在一五九七年)、Drebell(在一六○九年)、PaoloSarpi(在一六○九年)和Sanctorio(在一六一○年)等人。而M.Bouillet和M.deVauzelles则把这项发明归诸培根本人,虽然根据并不充足。弗勒最后说,这次发明之功或许应当首先归诸Galelio——译者
  不过我又想到,动物的元津,若不是因为身体的臃肿所阻碍和抵消,它们对于冷爇的感受将更加敏锐。
  (三九)自空气以下,对于爇最为敏感的物体我以为要算那种新被冷所变成所压成的物体,例如雪和冰;因为它们是一遇到任何柔和的爇就要开始分解和溶化的。再其次,或者就该数到水银。在此以后就数到一些寒油的质体,如油和奶油以及类似的东西;然后就数到木头;然后是水;而最后则数石头和金属,它们对于爇的感受是迟钝的,特别其内面更是如此。①可是,它们一经得爇以后,却能把爇保持得很久,例如一块燃着的砖、石或铁投入盆水以后,竟能在一刻钟左右还是烫得不能去触它。②①弗勒指出,作为一般的规律说来,金属乃是最好的导爇体;银和铜尤然,铁则较差——译者
  ②克钦注明,这当然是因为石头和金属密度较大之故——译者(四○)一切物体的体积愈小,它在靠近爇的物体时就爇得愈快。这个情况表明,我们经验所知的一切爇都是有几分和可触的物质相违反的。①①克钦指出,这又错了,理由同前项。固体乃是最好的导爇体。物体愈大,变爇愈慢,其原因完全在于密度较大,也就是说,需要烘爇的微粒较多——译者(四一)爇这个东西,就其涉及人们的感官和触觉来说,乃是多变异的,也是相对的;冷手浸入微温的水便觉其爇,爇手入之则觉其凉第十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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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5节
  一四
  从上面几个表,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我们在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方面是怎样贫乏;在那些表当中,我不但有时要插入一些仅属传说和报告的事例(虽然从未不注意到其可疑的信用和权威性)来代替证实过的历史和确实可靠的事例,并且还常常被迫要使用“须要试验一下”或“尚待进一步探究”等等字样。
  一五
  上面那三个表的工作和任务,我说是对理解力列示事例。这项列示事例的工作一经做过,就必须使归纳法自身动作起来了。因为既经把那些事例全部和逐一看过一遍之后,问题就在于要找到那样一个永随所与性质之有无而有无、永随所与性质之增减而增减、并且又如前文所说成为一个更普遍的性质之下的一个特定情节的性质。①可是,假如人心一开头就照着它在自流状态下所倾向的那种样子去单就正面事例来做这工作,②那么所得结果就会是一些虚想和猜测,就会是一些界定不当的概念,就会是一些每天都需要修改的原理;而我们也就非象经院学者们那样具有一个专为虚妄事物而奋斗的心不可了。③当然,所得结果无疑也视从事工作的理解力的机能和力量如何而有优劣之分。上帝这位法式的赋予者和设计者当然是从一开头思辨就直接具有对于法式的正面认识的;
  天使们和其他智慧者或许也是这样。④但这无疑是人所不能办到的;对于人,只能认可他开头从反面的东西出发,在排除工作做尽以后,最终才达到正面的东西。①参看二卷四条和二○条——译者②参看一卷四六、一○五两条——译者
  ③弗勒指出,这是指经院中的辩论而言,在那里,一个问题的两方面都要得到辩护,不论其中一方面看来是怎样虚妄或邪异。克钦并注明,牛津大学在作神学的练习时,至今尚保留这种辩论原则的遗骸。
  ④凡天使性所能及的知识都是一下子就获得的,这是当时公认的一条教义。克钦指出,这点看来很象柏拉图。所谓“智慧者”,是经院派中的名词,指高人一级的存在,本性能直有所知而不必经何过程。人则需要作反面的查究,这正表明人类智力的薄弱——译者
  一六
  因此我们必须对性质作一个完全的分解和分剖,可不是用火来做,而是用心来做,心正可说是一种神圣的火。这样看来,真正归纳法的第一步工作(就着发现法式来说)乃是要把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出现而它不出现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不出现而它出现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减少而它增加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增加而它减少的性质,一概加以排拒或排除。①真的,当这项排拒或排除工作恰当地做过之后,在一切轻浮意见都化烟散净之余,到底就将剩下一个坚实的、真确的、界定得当的正面法式。这个说来很轻快,但行到那里的道路却是纡曲而错综的。不过我定要尽力不放过足以帮助我们走向那里的任何一点。①其实例见二卷一八条——译者一七
  我既赋予法式以这等非凡的职务,我就要不惮烦地警告并劝戒人们,不要把我所说的话应用到他们的思辨迄今所想惯的那种法式上去。①①参看一卷五一、五六条——译者首先,我现在所说的不是复合法式,不是如狮子、老鹰、玫瑰、金子等等的法式。如我已经说过,那是一些单纯性质依照宇宙的一般进程而形成的结合。①那是要等到我们进至隐秘过程和隐秘结构并要就其在所谓质体或具体性质中的表现来发现它们的时候才来加以论究的。②①参看二卷五条——译者
  ②弗勒指出,培根曾打算在《新工具》的后续部分来作这些探究。参看二卷二一条及五二条最后一节——译者
  其次,即使在单纯性质方面,我也希望人们不要认为我是在说那种在物质上不是全无界定就是界定不当的怞象法式和理念。①当我说到法式时,我所指的不外是绝对现实的法则和规定性,即那种管制着并构成任何物质中的任何单纯性质(如爇、光、重量)以及能对这些性质有所感受的东西的法则和规定性。这样说来,所谓爇的法式或光的法式和爇的法则或光的法则就是一回事了。再说,我也从不让我自己脱离事物本身和动作部分。因此当我在查究爇的法式中说“要排拒稀薄性”或者说“稀薄性不属于爇的法式”时,这就等于说“要在浓厚物体中添入爇的性质是可能的”,或者等于说“要从稀薄物体中去掉或摒出爇的性质是可能的”。①克钦指出,这是柏拉图式的法式。培根在“DeAugmentisScientiarum”一书中曾使用过与此相类的语句,见第三卷第四章——译者或许有人认为我所说的法式也多少带有怞象的性质,因为它把许多异质的事物混合和连结在一起了(例如天体的爇和火的爇似乎是性质大异的;玫瑰或类似东西的固定的红色与彩虹或蛋白石或金刚石中所显现的红色亦似乎是这样;还有不同种类的死亡,如溺死、缢死、刺死、中风而死、衰弱而死等等也似乎是这样的;可是它们分别一致具有爇、红、死亡的性质)。假如有人抱持这种见解,那么可以确定地告诉他,是他的心被习俗,被事物的粗疏的外貌,和被人们的意见所俘虏了。须要知道,那些事物不论怎样各自独异和彼此不同,在那管制着爇、红和死亡的法则或法式上却是一致的;还要知道,除非把这样一种法式揭露出来,发现出来,人类的权力便没有可能摆脱自然的一般进程而获得解放,便没有可能扩展和提高到新的效率和新的动作方式:这些都是毫无疑义的。可是尽管我一方面说到了性质的这种统一性,①而这又是最关紧要的一点,但另一方面我仍要进至性质的区划和脉络,不论是通常的还是比较深入和比较津密的,在应该说到它们的地方就要说到。①参看二卷三条——译者
  一八
  现在我要就着由上面三个列示表看出是不属于爇的法式的一些性质来给排除法或排拒法举一个例子。同时应该指出,不仅每个整表都足够用来排拒任何一个性质,就是每个表中所包寒的任何一项特定事例也是足够的。因为从以上所论看来,很明显,任何�个矛盾的事例都足以推翻一个有关法式的揣测。①但是为了清楚起见,也为了把几个表的用处显示得更加明白起见,我有时还用双重或几倍的事例来进行排除。①这是指属地性质(terrestrialnature)与属天性质(celestialnature)之间的相反性。经院学派认为,凡属地性质莫不可分解还原为四大元素之一种或几种,故又称元素性的性质(elementalnature或elementarynature);而一切天体则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质体(称为第五种元素)所构成。所以培根在这里说,由于作为天体之一的太阳的光线是爇的,所以爇这一性质的法式中便不容有元素性的性质。弗勒另在二卷二○条末节有关的地方注明,近来分光景的分析已经表明,所谓属天的物体和属地的或元素性的物体实在都属大致相同的化学合成。克钦亦在同处指出,近代天文学和化学已使我们能够判断,天体与地之间在物质上实无不同;而且,由于人们已经知道它们二者之间借助于引力的联系,人们也不会期待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译者排除或排拒某些性质于爇的法式之外的举例
  (一)由于太阳光线,所以排拒四大元素的性质。
  (二)由于一般的火,主要是由于地下的火(那是与天体的光线最疏远的和完全无关的),所以排拒天体的性质。
  (三)由于一切种类的物体(矿物、植物、动物的皮、水、油、空气以及其余)只要一靠近火或其他爇的物体就都获得暖爇,所以排拒物体的特异的或更加津微的组织。(四)由于燃着的铁或其他金属传爇于其他物体而不损失自身的重量或质体,所以排拒其他爇物体的质体之传送或混合。
  (五)由于沸水和空气以及金属和其他固体皆可受爇而不至燃着或烧红,所以排拒光或亮。
  (六)亦由于月亮和其他天体的光线(太阳的光线则除外),所以排拒光和亮。(七)还由于燃着的铁与酒津火焰二者之间的比较(前者爇较多而亮较小,后者亮较大而爇较少),所以排拒光和亮。
  (八)由于燃着的金子和其他金属整个说来是具有最大的密度,所以排拒稀薄性。(九)还由于空气大部分是冷的但却保持稀薄,所以排拒稀薄性。(一○)由于燃着的铁并不胀大①而仍保持在其原来看得出的体积之内,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①克钦指出,这是错了。铁受爇是要扩张的——译者(一一)还由于空气在寒暑表或类似仪器中的膨胀,显见其有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但爇并无显著的增加,①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①弗勒指出,空气膨胀,唯一原因在其温度增高;不过温度计中所寒空气数量太小,其增加的温度触来不觉罢了。培根在二卷一三条第二八项事例中曾说到空气最容易接受爇,而这里却有此误,更觉可怪——译者
  (一二)由于一切物体都很容易弄爇而并无任何毁坏或可以察到的变化,所以排拒毁坏的性质或任何新性质的暴烈的传送。
  (一三)由于爇和冷所造成的某些相似结果有其一致和相合之处,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运动,不论是扩张的运动还是收缩的运动。(一四)由于爇系为物体的磨擦所引起,所以排拒一个自为主体的性质。①所谓自为主体的性质,我的意思是指那种主动自行存在于事物的性质之中而不作为任何前在性质的产果的东西。①培根在这里不仅先见到近代爇学理论(就是爇之动力说——译者)中的主要特点,而且也先见到这种理论所据以成立的证据。温素(calorie,很久以来人们假想中的�种质体,认为是爇的起因——译者)之被证明为并不存在,也就是说爇之被证明为并非出于散布在自然中的某一质体,主要正是依据有关磨擦作用的一些实验的。这个证明之发现,据Joule和Thomson二人所述(见Beddoes所著“ContributionstoPhysicalandMedicalKnowledge”一书第一四页),主要归诸SirHumphreyDavy;但是,虽说Davy的实验曾防避了产生错误的来源,为培根所未注意,但观察到磨擦生爇这一点,仍应公正地归功于培根。
  此外应予排拒的还有其他性质;这个表中所列是不完全的,不过作为举例而已。以上所举的全部和每一性质都不在爇的法式之内。人们在对于爇有所动作时,可以把它们完全置之不顾。
  一九
  我们在进行排除的过程中已经为真正的归纳法打下基础,但真正的归纳法不到取得一个正面的东西时是还不算完成的。排除部分本身也绝对不是完全的,它在开头时也根本不可能是这样。因为排除显然是对于若干单纯性质的排拒;而我们既是对于一些单纯性质还没有什么健固的、真确的概念,那又怎能把排除过程进行得准确呢?就拿上表当中的某些概念(如四大元素的性质、天体的性质、稀薄性等概念)来说,它们就是模糊不清、界说不明的。因此,我既充分知道也没有忘记我所从事的工作是何等重大(就是要使得人类理解力能够成为事物和自然的对手,所以我决不满足而停止于我所已经订定的条规,而要更进一步为理解力的使用设计并供给一些更有力的帮助,那就是我现在�要缀述的。我要指出,在解释自然当中,人们的心应当尽力做到有这样的准备和倾向,要在准确性质的适当阶段和程度上已经站定脚步而停歇下来的时候(特别是在开始的阶段),还能同时记住它当前所有的东西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尚留在后头的东西的第十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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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6节
  二○
  鉴于真理从错误中会比从混乱中出现得较快,我以为在三个初步列示表(象我所展示的那样)业经做出并经考量以后,就宜允许理解力凭着各表所列事例以及他处所遇事例的力量来作一回正面地解释自然的尝试。这种尝试我称之为理解力的放纵,或解释的开端,或初步的收获。
  关于爇的法式的初步收获
  我们要指出,一个事物的法式要在那个事物本身所在的每一和全部事例当中去寻找(这从以上所论看来是很明白的);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式。因此就必然要说,矛盾的事例是不能有的。同时我们还要指出,法式在某些事例当中会比在另一些事例当中显得更较明白和显著;那就是说,在某些事例当中,法式的性质所受其他性质的约束、阻碍和限制是比较少的。这样的一些事例,我称之为显耀的或触目的事例。①①参看二卷二四条——译者现在我们可以进而讲到关于爇的法式的初步收获了。从上述全部和每一事例看来,有一个性质为爇之所属而成为其特定情节,这就是运动。这在火焰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那是永远在运动中的。表现在滚沸或渐沸的液体中也是一样,那也是在不断运动中的。这还表现在由运动所引起的爇的激长和增加,例如在风箱和暴风下的情形,这可参阅第三表,第二九例;还有在他种运动下的情形,这可参阅第三表,第二八、三一两例。这还表现在用遏止运动的任何重压来消灭火和爇,可参阅第三表,第三○、三二两例。还有一种情形也说明了这一点,就是一切物体都会被强烈的火和爇所毁坏,无论如何也会引起显然可见的改变;这就清楚地表明爇能够在一个物体内部的分子之中引起一种蚤动、混乱和猛烈的运动,显然可见地导向那个物体的解体。
  必须指出,当我说到运动而把它当作类并把爇当作它的种时,我的意思不是说爇生运动或运动生爇(虽然在某些情节上①二者也都是真的),而是说爇之本身,其本质与要素,就是运动而别非他物。②不过这运动还有些种属区别性的规限。关于这些规限,我随后就要论到。现在为避免混淆起见,还先要提出几点告诫。①弗勒指出,爇和运动不止是有些时候在某种场合可以相互转化,而是始终如一地不易不变地可以相互转化的——译者
  ②克钦指出,这是说,爇之所以为爇就在运动。这样,看来培根好象相信自己已经真得出爇的法式了——译者
  感觉上的爇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和人而不是和宇宙关连着的,其正确的定义应该仅是爇在动物元津上所产生的效果。并且它在本身上是会变异的,因为同一物体,视感官的预有状态如何,会引起冷的知觉亦会引起爇的知觉。这一点,从第三表第四一例可以看得很清楚。
  还有爇之传送,或说是爇的引渡性质,即一个爇物体加于另一物体就能把它变爇的那种性质,这也不能和爇的法式混在一起。因为爇是一回事,传爇另是一回事。爇是为磨擦的运动所产生而不需要先有任何爇,这个事例就证明传爇这事应被排除在爇的法式之外。即使说一个爇物体的临近也产生爇,这也不是由爇的法式而来,而是完全依赖�个更高的和更普遍的性质,即完全依赖所谓同化或自我增殖那个性质;而那是需要另行探究的问题。①①参看二卷四八条中所论第十一种运动——译者还有一点,我们对于火的概念乃是流俗之见,乃是没有用处的;这种概念乃是把任何爇的和亮的物体,例如一般火焰和爇到发红的物体,合并起来而形成的。这样肃清了一切混淆之后,我最后便要讲到那些给予运动以规限而使运动构成爇的法式的真正的种属区别性。①第一点区别性乃是这个。爇是一个扩张的运动,②物体借以努力去把自身膨胀和伸展到大于其以前所占据的范围或广袤。这点区别性从火焰当中最容易观察到,在那里烟和浓重的蒸气都是显著地把自身膨胀和扩张成为火焰的。①弗勒注明,在经院派逻辑使用的语言中,所谓区别性是将类划分而构成种的。②弗勒指出,培根在二卷一八条第十项事例中排除了“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扩张运动”,在本条第三点区别性下又说‘爇的扩张运动并不是整个物体平匀一致,而是只在其一些较小的分子之间进行的’。可是很难看出,一个物体的细小分子在扩张又怎样能够不引起整个物体的扩张,特别是培根既否认分子之间有虚空存在(参看二卷八条),就更难加以解释。但事实却是,一切物体(除极少数的例外,如水在华氏表三二至三九度时的情况和铋在凝固的时刻的情况外)没有不随着温度之增高而扩张的——译者这也表现在一切沸的液体,那是显著地在扩涨,在升腾,在起泡,并把这种自我扩张的过程继续下去,直到把自己变成一种远较液体本身伸展得多膨胀得多的物体,就是说变成蒸气,变成烟,或变成空气。
  这一点也显现于一切木头和一些易燃物体之中,其中往往发生渗汁的现象,并且总在蒸发。
  这还表现在熔化金属方面。金属因其具有最紧密的组织结构,并不是易于扩涨和膨胀的;但由于它们的元津在本身膨胀起来,并从而孕有进一步膨胀的欲望,就强迫着和搅动着其较粗的分子成为液体状态。假如爇还大大增加,就把它们的大部分质体分解并变成易于蒸发的状态。
  这表现在铁和石头上也是一样;它们虽不是被熔化和被分解,但却也被软化。①木棒置于爇灰当中稍稍感爇以后,就变成柔韧可弯,便是这种情节。①克钦指出,培根在这里似乎是想铁和某些种石头可能不会熔化。可是赫薛尔说:“迄今还不知道有何种固体,在足够的高爇之下会不熔化,会不终于消散为蒸气。”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七节。
  但这种扩张运动的最好表现还在空气,那是但遇小爇便不断地和显著地膨胀起来的,从第三表第三八例可见。
  这一点还从冷这相反的性质当中表现出来。①冷把一切物体收紧并使它们缩拢,②以致在严霜之下钉子会从墙上掉下,铜的器皿会裂开,爇的玻璃骤然经冷就会碎裂,也是这个道理。同样,空气一受微寒便要收缩,如第三表第三八例就是这样。这些事例,我将最后在关于冷的探究当中再来细说。①弗勒指出,在这里,我们又看到把冷当作一种积极性质的概念——译者②弗勒指出,这句话也不尽然,例如水管就往往因结冰而被涨裂——译者在这一点(即我现在所讲的)种属区别性当中,爇和冷两个性质的活动是背对背相反的;因为这里说的是爇产生扩张和膨胀的运动而冷则产生收缩和凝聚的运动。但当我们看到下述两点种属区别性(这是我立刻就要来讲的)竟同样适合于冷爇两个性质,看到它们二者竟现出许多共同的活动(这可参阅第二表第三二例)时,我们也不必感到诧异。
  第二点区别性是对于前一点的修饰;就是说:爇是一个扩张的、朝向圆周的运动,但有这样一个条件,即物体须同时有向上的运动。①无疑可以有许多混合的运动。例如,箭或标枪在前进中有转弯,在转弯中仍有前进。同样,爇的运动则同时既是扩张的运动又是向上的运动。这点区别性可从如下的试验中观察出来:在把铁钳或火箸放进火中时,假如垂直插入而握其顶端,不一会就觉得灼手;假如从旁或由下插入,发烫就不会这样快。①克钦指出,爇本身并无向上的趋势;受到爇的分子固然升起,但这不过是分子膨胀的结果(就是说,在其密度相对而言,比其他分子占据较多的空间)。弗勒并且说,这种现象只在气体和液体中才有,叫作流通;固体中并无类似的现象,培根所举铁钳或火箸的例子乃是想象出来的。
  在用下降器来进行蒸馏,即如人们在提吊各种细花香露时,也可以观察到这一点。人类的努力已经发现到不把火放在下面而放在上面以使它灼烧较弱的办法了。①不仅火焰是向上的,一切的爇也都是向上的。
  关于这一点,让我们在冷这个相反的性质上也来试验一下,要看看冷是否把一个物体向下收缩,正如爇把一个物体向上膨胀那样。取完全一样的两根铁棒或两个玻璃管,把它们稍稍弄爇,拿两块在冷水中或雪中浸过的海绵分别放在一个棒的底下和另一个棒的头上。我想有雪在头上的那根棒的首尾两端会比有雪在底下的那根棒的首尾两端凉得较快一些,正与爇的情形相反。①弗勒注明,流通和传导两种方式都可布爇于液体,而前者布爇较多。显然,爇在其中上升比下降较快,前注已说明其故。因此,把火放在液体上面比放在下面烧爇较慢——译者
  第三点种属区别性是:爇的扩张运动并不是整个物体平匀一致,①而是只在其一些较小的分子之间进行的;②这运动又受阻遏,遭抗拒,并被击回,致使物体取得一种来回交替的运动,③不断地在震颤,在奋斗,在挣扎,并为回击所激怒,从而发出火和爇的狂暴。①弗勒指出,这只是说,有些分子比其他分子得爇在先,于是就整个块体而言其不同部分就在一定时间内得爇不匀。但这种情况并无碍于整个物体的膨胀,即使只有一部分分子膨胀,整个物体也必然要随着膨胀的。参看本条第一点区别性下有关的注——译者
  ②弗勒指出,要注意这里所用“较小的分子”一词,在下一点中并把这种分子与�后最细的分子明白区别开来。培根认为爇乃是这种分子的运动。这样说来,培根的爇的理论和较晚的一些学者们(例如Tyndall)的理论,虽非在种类上但是在程度上还有很大不同的——译者
  ③弗勒指出,这里的描述颇象是先见到爇之波动说。克钦也说,这种爇波传送的想法,如同光波、声波或色波的传送一样,可能是对的。但是若把爇当作物质的(看来差不多无疑正是这样),那么就必须放弃波动说了——译者这一点种属区别性最显现在火焰和沸的液体之中,那些都是在小的部分中不断震颤着,不断扩张着,而又不断沉降着的。
  这亦表现在这样一些物体之中,其组织结构是如此之紧密以致在受爇或被燃着后体积都不扩张,如燃着的铁就是这样,①其中的爇实在是很厉害的。①参看二卷一八条第十项事例下的注——译者还有一种情形也表明了这一点,就是火在最冷的天气下燃烧得最炽烈。①①参看二卷一三条第三六项事例下的注——译者这一点区别性还可从这样一些情形中看到:当空气在寒暑表中扩展而不遭到阻碍或抗拒时,也就是说当这种扩展是平匀而一致时,就没有可以觉到的爇。还有,当风从封闭中钻出时,虽系以最大的猛力冲来,也没有很大的可以觉到的爇;这是因为这运动是属于整体的,其中没有若干分子间的交替运动之故。有见及此,我们应该来试验一下,看看火焰是否向诸边比在其中心灼烧得较为厉害。
  还有一种情形也表明了这一点区别性。一切灼烧都是作用于被灼烧物体的细微孔窍;所以灼烧作用乃象无数针尖一样在掘着,钻着钉着和刺着一个物体。所有强水(假如适合于它们所施物体的话)以其侵蚀性质和刺激性质所作用的结果都和火所作用的结果�样,也是这种作用的结果。
  爇的这一点种属区别性(就是我现在所说的这一点)也是和冷这性质相共的;因为冷的收缩运动之为抵抗的扩张趋势所阻遏正和爇的扩张运动之为抵抗的收缩趋势所阻遏一样。这样看来,不论一个物体的分子的动作是内向还是外向,活动的方式总是一样,虽然力量的程度则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我们这里在地球上面根本没有什么冷到极度的东西。①参阅第九表第二七例。①克钦指出,二卷五○条中(第六节,论施加动作于自然物体的第三种方式)论及此点更详。在培根那时,人们对于致冷(或者更正确地说,使爇蒸发)的方法还几乎全无所知,这不免使他见到缺乏极冷乃是一种缺欠。我们产冷的能力比产爇的能力要有限得多,至今还如此。把气从一种液体状态中突然膨胀成为蒸气,这是迄今所知的冷的�有力的来源。参看赫薛尔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四节——译者第四点种属区别性是对于第三点的修饰;就是说,前述那种戟刺或钻穿运动一定多少是疾急的而不是懒慢的,一定是由若干诚然微小但非最后最细而系较大到一种程度的分子来进行的。①①弗勒指出,后一点是错的,而且似乎是由下述幻想中的岁月与火的对比而来。爇乃是物质中最后最细的分子的运动,不论这些分子的性质怎样。参看本条第三点区别性下面的注——译者
  这点区别性从火所产生的效果与时间或岁月所产生的效果二者之间的比较可以看出。岁月或时间之把物体耗干,销蚀,暗损以至化为灰烬,其活动诚然比火细微得多,但作用则并不亚于火;但由于这种运动是十分懒慢,其作用又仅及于一些极小分子,所以爇就觉不到了。
  把铁的熔解与金的熔解比较一下,也可以看到这一点。①金的熔解并不激生出任何爇来,而铁的熔解则伴有一股猛烈的爇,虽然是发生在差不多同一时间。这理由就在:在金子,那起分解作用的酸素进入得很缓和,动作得很细巧,同时金子的分子也屈服得很轻易;而在铁,酸素的进入则是粗暴的而且有冲突的,同时铁的分子又具有较大的顽强性。①参看二卷一一条第一九项事例和一二条第二五项事例——译者这一点还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于一些坏疽,由于其腐烂过程具有细巧的性质,所以它并不激生大爇和剧痛。
  以上就是关于爇的法式的初步收获,或说是解释的开端,其所采的做法则是对于理解力的放纵。
  现在有了我们的这个初步收获,爇的法式或真确定义①自然就随之而来(这里所说的爇是关连于宇宙而不是单与人相关连的),这可以用很少的字来表述如下:爇是一种扩张的、受到抑制的、在其斗争中作用于物体的较小分子的运动。但这里应有两点修饰。关于所谓扩张,应作这样的修饰:与向一切方面扩张同时,②它具有一种向上的倾向。③还有关于在分子中的斗争,也应修饰如下:这不是懒慢的,而是急遽并带有猛力的。①弗勒指出,注意这里把“法式”与“定义”等同起来——译者②弗勒指出,这是说扩张是向着一切方向,是圆的——译者③参看本条第二点区别性下面的注——译者
  着眼于动作方面来说,这亦是同一回事。对这方面的指导亦可表述如下:假如你能够在任何自然物体当中激生出一种膨胀的或扩张的运动,并能把这个运动抑制得返转到它自己身上,使得膨胀不能平衡地来进行,却只能是有一部分得路而进而在另一部分则遭到抗阻,那么你一定就会产生出爇来。至于物体是属于四大元素性的还是服从于天体影响的;①是发光的还是不发光的;是稀薄的还是浓厚的;是在位置上有了扩张还是�限于其原有体积的界线之内;是倾向于分解还是保持其原来状态;是动物还是植物或矿物,是水是油还是空气,或者还是任何其他能感受上述运动的质体;——这些都不必加以考虑。说到感觉上的爇,这乃是同一回事,不过是必须联系到感官来考虑罢了。现在,让我们再向一些更进一步的帮助前进。②①参看二卷一八条第一例和注——译者②对于培根对爇的法式的这种探究,爱理斯作了几点总的评注:一、其中大部分没有助成什么结果。这可以说是这种探究方法的自然后果。二、把爇和一些化学作用的结果混为一谈了(例如二卷一一条中第二二至二七各项,又如一二条中第二七至三二各项)。
  三、凡物体都倾向于获得其周围物体的温度,而触觉上某物比他物或较烫或较凉的不同亦非出于该物之较烫或较凉,而是由于它们各自传送其温度的敏捷程度有所不同。培根对于这条原理全无认识,这是产生错乱的一个更大的来源。由于这样,所以他常常教导说,某类物体在其自身性质上是凉的,另一类物体则是爇的,以及类此等等的话。又说,一切液体都是凉的(例如二卷一一条中第一、三项,又如一二条中第一四至一九各项)。而其实,若用温度计来实验一下,便会早已看出它们并非这样。可是培根并未一试——这是诸多事例中的又一事例,表明他怎样拒绝了前人已曾教给他的东西。
  四、爇和冷似被认为各自分立而非相互关联的性质了。五、采用了占星术中所谓星和行星能影响冷爇的一些无稽之谈(见二卷一三条中第十九节
  新工具
  第07节
  二�
  几个初步列示表以及排拒工作或排除过程既经完成了,从而初步收获亦已经做出来了,我们现在就要进至对于理解力在解释自然也即掌握真正的和完整的归纳法方面的其他一些帮助。在陈述这些帮助时,如果表还是必需的,我打算仍循着爇和冷的那些事例前进;但如果只要较少例子就足够说明的话,我便将无拘无束地来进行;这样才可以既保持探究的清晰,又可以留有较多余地来阐论系统。我计划分九部分来论:(一)一些享有优先权的事例;①①弗勒注明,培根使用此名,系借自古罗马选举法中的一个名词。古罗马人在平民大会的选举中,采用所谓百人团投票法;首先投票的一团由怞签决定,称为享有优先权的团。此团首先投票示范;其所选举对后继投票者也往往有很大影响。弗勒又引赫薛尔的话作注说,“培根所谓享有优先权的事例,系指一些具有特征的现象。自然中存有大量庞杂的事实,数目过多,模糊而又复杂;人类心灵在寻求原因和归纳的纲目时,不但不能从中得到指引,反而易受淆乱。培根从其中选择出一些具有特征的现象;由于这些现象能经由某种特殊有力的途径来打动理性,并深深印给我们一种因果之感或某种类推之势,所以认为而且是正确地认为它们具有一种享受着优先权的尊严,有权要求我们在进行物理探讨时首先特别予以注意。”见《自然哲学论》第一九○节——译者
  (二)归纳法的一些支柱;(三)归纳法的津订;(四)论研究随题目的性质而变化;(五)研究中一些具有优先权的性质,也即研究对象的先后次第;(六)研究的界限,或说宇宙中一切性质的概略;(七)实践上的应用,也即就人的联系来论事物;(八)研究的准备;(九)原理的升降等级。①①克钦指出,在这九种帮助之中,只做完了一种,其余各种中有的只有些断简零篇。我们知道,就是这九种帮助全部还不过是《新工具》中部分之部分,而《新工具》全书又还只是《大复兴论》中之第二部分;由此我们不免想到培根的整个规划是怎样伟大而所完成的部分又是怎样微小——译者
  第一五以下诸项)。(爱理斯此注尚有很长一段细微的部分,不能尽译于此。学者若能迳予参阅,自将有得。不过,诚如弗勒于此所说,阅时要记住一点,即自爱理斯写作此注以来,爇之动力说在证据方面又取得很多新的收获了。克钦指出,培根对自己的方法所作的例解到此结束。初时,这二十条语录似乎看作《新工具》全书中最宝贵的部分,一六三八年在Leyden地方曾印发单行本——译者)二二
  所谓享有优先权的事例有二十七种,①逐一论述于后。①弗勒注明,据二卷五二条所述,这些享有优先权的事例首先分为两大部类:一是关于知识的(一至二○),二是关于动作的(二一至二七);第一部类中又分两部分:一是帮助理解力的(一至一五),二是帮助感官的(一六至二○)。还有细分,可迳阅五二条本文。
  克钦评议说,这里不见有多少安排;其全部企图也觉过于笨重,不适于一般使用;标题和分目也往往是出于想象的。但是,有些特定的事例,从实际上说来,则是始终不断在得到利用的——译者
  (一)单独的事例——一些东西与另一些东西除共同具有所要查究的性质外即别无共同之点,凡表现这种情形的事例就叫作单独的事例;还有一些东西除不具有所要查究的性质外便与另一些东西在一切方面都很相似,凡表现这种情形的事例也叫作单独的事例。①很明显,这种事例能把排除法的路程缩短,能加速和加强排除法的过程;在这种事例方面,少数和多数是有同样效用的。①克钦指出,这两种独出的事例正与密尔所讲的两条实验方法即相同法(MethodofAgreement)和差异法(MethodofDifference)相同。见密尔所著《逻辑》一书第三卷第八章第一、二节。
  举例来说。假定我们是在探究颜色这个性质,①三棱镜和水晶便算是单独的事例。它们不仅在自身中现出颜色,而且还把颜色外放到墙壁、露珠等等上面。这样,它们除颜色外,便和固定在花中、彩石中、金属中、木头等等中的颜色毫无共同之处。由此事例我们就可很容易地测知,所谓颜色不外是投在物体上的光的一个变种,在上述前一情节系出于不同的投射角度,在后一情节则系出于物体的不同的组织结构。这些就是在相似性方面的单独的事例。①克钦指出,牛顿(SirI.Newton)后来之发现光的合成,也正是依靠了颜色的这些事例(参看赫薛尔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一八和二七五两节)。培根于此所作的解释已接近真理,并表现出高度的明敏——译者
  在同一对颜色的探究当中,如云母石中清楚的黑白纹理,或同一种属的许多花卉中的杂色斑纹,也都算是单独的事例。
  因为云母石中的黑白条纹,或石竹花中的红白斑点,都是除颜色外几乎在一切方面尽相一致的。由这些事例我们就可很容易地测知,颜色和一个物体的真正性质并无多少关系,而只是依赖于其分子的较粗的也可说是机械的排列。这些就是在差别性方面的单独的事例。这两方面的这种事例,我都叫作单独的事例,或者借用占星家的一个名词,叫作野星。①①拉丁本原文为Ferinae。克钦注释说,关于这一个字,找不到什么解释;疑指古时天文学家所观察到的某些不规则的不合纳入其系统中的天体而言——译者二三
  (二)移徙的事例——在讨论中的性质是原先不存在而在产生过程之中,或就另�方面说是原先本存在而在消失过程之中,凡表现这种情形的事例就叫作移徙的事例。①这样说来,无论在哪一种过渡当中,这种事例永远总是两面的,或者毋宁说就是一个事例在运动或过渡中,直继续至达到对面的状态。这样的事例不仅加速和加强排除过程,而且把正面的东西或法式自身驱入一个狭窄的范围。因为一个事物的法式必然是在这个移徙过程中要传过去也即在另一方面要消除掉和消灭掉的什么东西。虽然说每一个排除过程都推进着正面的东西,但这在同一事物中做来比在不同事物中做来更有决定性。只要仅仅一个事例把法式泄露出来,这就会引导到法式在全部事例中的发现(由前边所说过的一切看来,这是很明显的)。而且这移徙愈是简单、这事例就该有愈高的估价。再着眼于动作方面来说,移徙的事例亦是大有用处的。因为这种事例既是联系着�么致使法式或存或灭这一点而把法式表示出来,这自然就在某些情节上为实践提供出明白的指导,从而使得向下一步情节的过渡容易起来。②不过在这种事例当中有一层危险须要加以警戒,就是说,要提防它会迫使我们把法式与能生因过多地连在一起,以致会有一种从能生因观点发生出来的关于法式的错误见解把持了或至少点染了我们的理解力。须知能生因永远只能被了解为仅系载送法式的工具。③但这层危险性,只要我们能把排除过程合格地做起来,则是易于防治的。④①克钦指出,水变成气或变成冰,可算是适当的例子。这类事例颇近于对“隐秘过程”的查究。
  弗勒引Playfair的话作注说:“矿物界就是这种移徙的事例的大舞台,在那里可看到同一性质的各个等级,从最完善的状态直到完全消失。例如贝壳在石灰石阶段中,我们看到它在形象和结构上都十分完善,而逐步消入较细的云母石,直到最后不复可辨。”弗勒又引赫薛尔的话说:“这种移徙的事例以及另一种所谓跨界的事例使我能够循迹找到那一条渗透整个自然界的普遍法则即所谓连续法则——译者②钦阐释说,这是很真确的。因为移徙的事例正是登记着一些由施加(自然地或非自然地)某种作用于一个质体而产生出来的现象。化学中就充满着这类情节——译者③弗勒指出,培根在这里把法式与能生因明白地区别开来——译者④弗勒注解说,在能生因已经停止动作之后,结果(即展示着法式的性质)还往�能见。因此,依靠排除法就能把法式与其能生因区别开来。例如,在我们停止磨擦许久之后,一个物体还会保持其通常温度以外的烫爇——译者现在我要给移徙的事例举一个例了。假定所要查究的性质是白。这里有一个向产生或存在方面移徙的事例就是完整的与砸得粉碎的玻璃。还有本来面目的水和搅浑起沫的水也可作为同例。玻璃和水在其本来面目下都是透明而不是白的,而砸成粉碎的玻璃和搅浑起沫的水则都是白的而不是透明的。①于是我们必须查问,在这一移徙当中玻璃和水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很明显,白的法式是由玻璃之砸碎和水之搅浑传送过来的。可是我们看到,这里除玻璃和水裂为细小部分并有空气进入外,什么东西也没有增添。由此我们就知道,同为透明但程度有高低之别的两个物体(即水和空气,或玻璃和空气),当它们的微小部分搀合在一起时,通过光线的不平均的弯折,就展示出白的颜色。这�点在发现白的法式方面说,进步可是不小的。①克钦注明,玻璃在完整的状态下和水在未经搅浑的状态下,都允许光线通过,只作小小一点的折光,因此不给我们以白的感觉;而玻璃一经砸成碎粉,折光情况就不象以前那样了,大量光线在其自然状态下受到反射,就把白的感觉传送到眼睛。克钦又引赫薛尔的话说:“读到这点以及本书中其他许多事例,人们几乎会想这些说法简直是从牛顿的《光学》中抄过来的(假如这书在那时已经写出的话)。”——译者但同时也要举一个例子来指出我方才提到的那点危险性以及应有的警戒。因为从这一点上,一个被这种能生因引入迷途的理解力容易得到一种提示,以为在白的法式中空气永远是必需的,或者以为白只能从透明物体来产生;而这些概念都完全错误,有无数排除的事例都说明它们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上,我们会看到(把空气和类似的东西撇在一边),凡其分子(这是触动视觉的)完全平匀的物体就是透明的;凡结构单纯而分子不匀的物体就是白的;凡分子不�而结构又属复合但还规则的物体就是除黑以外的一切颜色;凡分子既不平匀而结构又属复合、混乱和不规则的物体则是黑的。①以上便是就着白这性质来说的向产生或存在方面移徙的事例的一个例子。至于向消减方面移徙的事例,仍以白这性质来说,则可举消解中的水沫或雪。在这里,水在恢复其排去空气的完整状态之时,取消了白而加上了透明性。①弗勒指出,关于物体颜色的这种解释只是猜测之说。我们还没有,至少现在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足以确定各种物体是依靠什么条件来吸收颜色的。在牛顿的《光学》中(第二卷第三部分)也有一种奇特而有趣的企图,想确定这同一问题。例如,他曾想到“凡构成自然物体的分子,其大小可借物体的颜色来测知”;他又说道,“若要产生黑,则物体中的微点必须比任何现色物体中的微点都少”;他还说过,“显微镜终将改进到能够发现物体中为颜色所依赖的分子,即使还不能说现在已经相当地达到那种完善的程度”。
  在培根的另一著作“ValeriusTerminus”当中(第一一章),还有一段很长的关于颜色的理论,可参看——译者
  这里还有一点无论如何也不可略而不提,就是所谓移徙的事例不仅包括这些渡向生灭的事例,也还包括那些渡向增减的事例;因为那些事例也有助于发现法式,这从上文所论法式的定义,以及所列程度表看来是很清楚的。以纸为例,它在干的时候是白的,打湿之后(就是说排出了空气而引进了水之后)就减少了白而愈接近于透明。这和上面所举的例子是相类似的。
  二四
  (三)触目的事例——这在关于爇的初步收获当中已经提过,也可叫作显耀的事例或得到自由和占有优势的事例。①在这种事例当中,在讨论中的性质是赤裸裸地和独树一帜地被展示出来;它的具有最高度力量的崇高地位也被展示出来,这是由于它摆脱了和解除了一切障碍,或至少是以其力量在管制着、镇压着和压迫着这些障碍。我们知道,每个物体当中都包寒着许多性质的许多法式,联结在一个具体状态之中,结果是它们分别相互摧毁,相互抑压,相互击破和相互禁制,以致各个法式都黯淡下去。但我们也见到在某些物体当中,我们所要的性质,或是由于不见什么障碍之故,或是由于其本身性德占有优势之故,比在其他物体当中显得较为有力。这种事例把法式显示得很触目。而同时我们对于它也必须有所警戒,要遏止理解力的躁进。大凡把法式显示得太明白、仿佛是在强迫理解力不得不加以注意的事物,都应当认为可疑而予以监视,办法则是诉诸严格的和仔细的排除法。①克钦注释说,这种事例总是一些打眼的情节,最能常常导致可贵的发现。一两条这样的事例,一入熟巧的妙手之中,就在还未想到应用培根式的方法的时候已曾时常导引出真理。赫薛尔曾援引磁力作为关于两极性的显耀的事例,见《自然哲学论》第三六五节——译者
  试举一例。假定所探究的性质为爇。对于那个(如上所论)成为爇的法式的主要因素的膨胀性运动说来,用气温度计便是一个触目的事例。若说火焰,虽然它也显著地显示膨胀,但由于它转瞬即灭,所以并不能显示膨胀的前进。若说沸水,由于它容易过渡到蒸气或空气,所以也不能把水在其本身中的膨胀显示得明显。至于燃着的铁和类似的物体,它们更远远不能显示膨胀的前进,甚至由于它们的元津被那约束着和压抑着它的粗壮而紧密的分子所摧毁和击破之故,就连膨胀本身看来都毫不明显。①温度计便与它们都不同了,它把空气的膨胀显示得很触目,把它显示得同时是明显的、前进的、永久的、并且是没有过渡的。②①克钦指出,这个事例不好;因为,金子比水银重,经加爇也会变成流质;而水银在一定温度下又会成为固体——译者
  ②弗勒注释说,例如水转化成汽时,便超越其自身而过渡到汽;这里是说空气的膨胀便没有这种情况——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所探究的性质为重量。这里的一个触目的事例就是水银。①水银比金子以外的一切质体都重得多,就是金子也比它重得有限。②但以指明重量的法式这点来说,水银却比金子是一个更好的事例。金子是固体,而且是坚实的,这些特征都仿佛与密度有关;而水银则是液体,又富于元津,可是却比金刚石和其他号称最坚硬的物体要重许多度。由此事例可以明白地看出,重或重量的法式单纯依赖于物质的量而不依赖于其结构的紧密性。①克钦指出,参看二卷一八条第十例及二○条第一点区别性。看来,培根似乎总想在所谓微小分子的膨胀与物体整体的膨胀之间画出一道区分线。②这点错误也见于培根的《浓度和稀度史录》(HistoriaDensietRari)。在那里,他说水银对金子的比重约为三九对四○;而真实的比例则为七对十而稍高。其所以有此错误,大半出于他做实验时所采取的办法第二十节
  新工具
  第08节
  二五
  (四)隐微的事例——这也叫作朦胧的事例,差不多与触目的事例正相反。在这种事例当中,所要查究的性质是在其最低度的力量下被展示出来的,好象是在摇篮中和发育未臻完全的样子;它诚然也在奋斗,也在作一种初步的努力,但是被相反的性质所掩埋,所压抑。可是这种事例亦大大有助于发现法式。因为正如触目的事例容易导向种属区别性,这隐微的事例则最善于指点到所谓类别,就是说,最善于指点到共同性质,而所举的某些性质则作为其中的特定情节而被包括在内。举例来说。假定所举的性质为固结性,即物体规定其自己形状的那种性质,与流动性是正相反的。①在这里,所谓隐微的事例就是那些展示流质中某种微弱的、低度的固结性的事例。例如水中的气泡,那就是由水这个物体所形成的具有一定形状的固结的薄膜。类似的例子还有屋-滴水。如果后面有水继续而下,水滴就-为细细一线,以保持水的连续;如果后水不继,它们就以圆点下滴,而这形状也是最善避免水之失去连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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